国资改革成败系于出资人 等
2014-09-21
当代贵州 2014年11期
国资改革成败系于出资人
文Ⅰ葛丰
中国的国资国企改革一路行进至此,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起码在形式上,已经与私营企业没有明显差异,而留存的挑战性课题,已集中归结到应该由谁,并且究竟如何代表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行使国家财产所有权,并承担起由此所有权而产生的所有者责任?
这个课题如此重要,但又极其难以解答。毕竟在国有经济体系内,缺乏人格化的产权主体像真正的财产所有者那样,既有巨大的内在动力,又有巨大的外在压力来关心国家财产权的损益。由此,经仿效而来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以及绩效考评体系等,很容易因为缺乏制度基础而流于形式。
出资人环节的缺漏,使得国企效率虽就其自身而言已经取得大幅提升,但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其总体仍属效率较低的企业类型。这一点,最明显的例证如: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即使在同为上市公司的情况下,国有控股企业与民营控股企业相比,前者在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重要绩效指标上的表现均不及后者。更不用说,国有控股企业实则还享有显著有利于其的产业政策壁垒、金融资源配置,以及地方政府支持等外源性保护与补贴。
而今新一轮国资改革终于剑指出资人环节,但这又注定是一场艰难的试验。合理有序的竞争格局是改善出资人虚置的有效途径,但国资改革的另一项重要使命即在于逐步退出竞争性行业,并主要集中到市场机制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领域,这对出资人的角色定位及功能发挥,无疑又是一个不同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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