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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洛丽塔》的言语张力

2014-09-15刘翠兰

山花 2014年2期
关键词:亨伯书卷洛丽塔

刘翠兰

情色主义文学的噱头为《洛丽塔》赚得了世俗的声名,但真正奠定这部著作经典名著声望的还是其高超的文学技法、优秀的艺术表现力,而在语言方面的杰出运用,更是这部小说重要的特征之一。本文从书卷语的多向度运用赋予《洛丽塔》语言生动的意象和丰富的内涵、长句在情景描写和心理渲染中恰当运用及对语音的妙用这方面详细分析了《洛丽塔》言语的叙事魅力和因而形成的言语张力。

纳博科夫丰富而驳杂的人文涉猎及自身素养的学术性赋予《洛丽塔》语言或俚俗、或高雅、或学术、或口语的多角度表达,组成了小说瑰丽多姿的语言魅力。

书卷语的多向度运用赋予语言生动的意象和丰富的内涵

在小说《洛丽塔》中,大量书卷语的运用是其最大特色之一,这种只有正式场合下采用的书卷语偶尔伴随乡野俚语的运用,产生了非常生动而又别具意味的效果。书中书卷语的来源也表现出众多特征,有拉丁语词汇,有希腊语词汇,也有日耳曼和法语词汇。这些具有典型书卷语特征的词汇普通大众是很少用的,它们语句长,词调繁杂。书卷语的运用是出自小说中人物角色特征的需要, 《洛丽塔》主要描写了出生于巴黎的贵族亨伯特的爱情生活,男主人公所学博而杂,他从小生活优越,服侍他的下人众多,家庭教师也在不停地换,再加上父亲文学造诣很深,都对男主人公形成了一定的影响。亨伯特最初学的是精神病学,最后又转向文学。20世纪30年代末,亨伯特离开法国赴美,继承其叔叔的遗产,并遵从遗嘱留在美国继续做香水生意。由于他的这些经历,亨伯特的语言、对话中经常流露出书卷语特征,虽说这只是社会语言学的一种常态,但也从另一方面映衬出其身份、修养、职业等不同一般。我们来看看在小说第17章中具体的书卷语运用:在这段只有两百多单词的文字中,来自于法语、拉丁语等语种的文字就有十几处。他们大都来自于17世纪,像resourceful 和evoke源自于17世纪早期的法语和拉丁语;bust 、groom 源自于中期的法语和拉丁语;Dislo dge、Unkempt、Defile、Eructation 等则源自于中后期法语、英语或拉丁语中的英语,或是由古语变体而成;visual 则是晚期拉丁语visualis和visus转化而来;还有少量词语来源自日耳曼语中的古英语,像Loathe等。

小说中这样的例子非常之多,如此多的书卷语让读者在阅读时感受到浓厚的文化气氛,令亨伯特的身份地位和个人气质跃然纸上,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但是,在汉译本中,就很难有这种感觉,虽然翻译者在译著中用了书面修饰词语,像朝气蓬勃、胸脯、整洁等。但是在人物形象的描述和刻画上,就没有了原汁原味的气息,很难像原文那样入木三分地表现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个性特征。作者之所以采取如此多鲜为人用的书卷语,究其目的,应该有两个方面:第一,多运用生僻词汇是为了使文章阅读不易,这样可以更进一步表达主人公那些不愿为人所道的内心情感;第二,增加小说的可读性,使读者产生阅读兴趣,同时使文章的艺术气氛更加浓厚。

《洛丽塔》这部作品词语运用的另一个特色,就是词汇变化丰富。在作品中,光是“少女”一词就用了十几种表达方法:像与German同义的书卷语backfisch;与Irish同义的书卷语colleen以及 wench,lassie等。在书中,作者还使用了多种表达颜色的词语,显示出其对颜色词的偏爱。这类词语有三十种之多:除了常用的red、bule、green、black等外,还有像azure、damask、brown、waxen、chestnut、russet、Incarnadine、turquoise等更为具体、细致的颜色词语,这些词语在汉语中分别为天蓝色、粉红色、褐色、蜡白色、栗色、赤褐色、血红色、绿松石之意。这些颜色词语的运用使文章的色彩更加丰富。之所以运用如此多的颜色词语,是与《洛丽塔》所描写的畸形爱情故事主题相适应的,一方面可以显示出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另一方面可以引发读者对这个世界的美好想象。

小说的词语运用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语码转换( codeswitching) 或语码混合(code- mixing )的运用。这主要表现在亨伯特的语言中,当他和黑兹母女交谈时会偶尔夹杂一些法语,在与莫尼卡的对话中也有这种表现,这种语言习惯不但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感,也使作品的趣味性增强,更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长句在情景描写和心理渲染中的恰当运用

在英语里句子的类型有简单句、省略句、并列句、复合句及疑问句五种类别,句子的类别不同,其所表达出的意思和效果也不相同,其中简单句的特点为句子短小精悍,通过这种精练的结构产生轻快鲜明的节奏。简单句因为结构简单,所以在表达意思明确的场合运用较多,在表达复杂细腻的思想或者比较详细的推理过程时,这种句式的使用就受限较大。省略句的特点是结构比较紧凑,其主要使用的途径是在口语中,在广告、小说和戏剧等文体中也比较常见,它的特点就是表意突出,能够达到言简意赅的强烈修辞效果,并列句句型的主要特点就是结构均衡,其可以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多层意思连接起来,前后贯通, 畅达自如,充分展现出语言的均衡美,并带给人们舒展平稳的感觉。复合句的结构同并列句有相似之处,其也是由两段或者多段句子组成,但是区别在于其不同句子之间的关系不是并列的,而是有主从之分,主句的结构独立,从句需要依附于主句,其意思的表达是对主句的补充、解释或限定。复合句结构的这一特点使它能够容纳较大思想容量,表达复合和多角度、多内涵的复杂感情。五种句型中的最后一种是疑问句,这种句型具有强烈感情色彩和修辞功能,其中一部分的疑问句是用来表达某种言外之意,而非用来询问事实的。如果自另一个角度对英语的句型进行划分,这五个句型又可以被分为长句和短句,在进行书面语的分析时,句子的长度往往是分析其文体特征的重要因素之一,长句和短句各有特点,短句结构简单,表意清晰,能够产生生动活泼、干脆利落的效果,长句的结构相对复杂,其所蕴含和传递的信息量也比较大,所以更擅长表达具有一定复杂性的思想。正因为长句的这一特点,所以作家在写作时会根据作品特点对其着重使用,在小说《洛丽塔》中,作者纳博科夫除了在主人公彼此间沟通时较多使用短句外,在其他的场景和心理描写上,都是大量地使用长句和复句。比如在原文P189, 译文P179,从对这段话的句子情况进行统计,可以发现作者对复句和长句的使用情况:在这段原文中共使用单字214个,只有3个句子,这其中2个复句,1个单句,平均下来,每一句话要用到单词71个,其中最长的一句使用单词115个,这些英语句子相对应的译文用到汉字363个,4个句子,其中平均每个句子需要用到91个词语,最长的第二句话使用了汉字109个,这些数字集中展现了一点,作者为了能够充分展现主人公复杂的情感世界和其所面临的真实环境,大量采用了长句和复句的写作手法,这既符合语法规则,显然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语音的灵活妙用刻画角色的个性和内心

除了书卷语和长句的独特运用,在语音方面,《洛丽塔》也展现出独特效果,主要表现在省音与不规则发音、同音异形词、停顿部分三个方面。

1.省音在特定人群的运用

省音的概念在法语中是指少数以元音字母结尾的单音节词,如果后面遇上以元音开始的词,常省去词末元音字母的现象。省音主要是由于人们在发音时受多种因素影响而造成的发音不准确或者省略元音和某个音节的现象。这主要源于发音者文化水平低、发音失误或是故意搞怪等导致不规则发音现象。省音与不规则发音多出现在一些非正式文本或是民间俗语中。小说《洛丽塔》的语言运用方面存在诸多不规则发音与省音,这对于表现美国少年滑稽、好动、乖张的形象特征具有较强的说服力。省音是《洛丽塔》作品中的一个重要艺术特色,表达效果相当显著。省音与不规则发音的运用,紧密贴近作品中人物的生活状态,贴合实际生活语境,拉近了读者与作品中人物的距离,对于刻画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具有很强的力度。

2.同音异形词赋予语言双关语境和诙谐性

同音异形词,顾名思义,其主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语音相同、语义相同、书写形式相近的词。同音异形词如果运用得恰当也会给作品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很多优秀的经典名著中同音异形词随处可见,这种写作手法为行文增加了不少色彩,不仅可以构建双关语境,也可增强行文的诙谐性。例如:

There was a woodlake ( Hourg lass Lake-notas I had thoug ht it was spelled) a few miles fromRamsdale, and there was one week of great heat atthe end of July when we drove there daily. (Page 86, Chapter 20, Part one)

翻译为:

在拉姆斯戴尔附近有一座森林湖,距离这里大约有几英里。(滴漏湖与我想象中的拼写不一样)在七月,炎热无比的天气,每个星期我们都会开车到那里。

在这里( 第一部, 第20章, P79)Our Glass Lake和 Hourg lass Lake 是同音异形词。作家通过运用同音异形词来表达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指明镜湖是我们的;第二指滴漏湖;而运用中文翻译过来就不能维持原文的表达效果与意图。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3.停顿巧妙、深刻地折射人物内心世界

停顿有两种,可以从发声来区分,一是无声停顿,二是有声停顿。停顿产生的原因非常多,但主要是因为在说话时受到某些因素的干扰,而造成的无法顺畅表达。例如欲言又止、惊慌害怕、优柔寡断,或是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语汇进行表达等都会造成停顿。作品《洛丽塔》很好地运用停顿表现了人物性格和剧情特征。例如第一部第17章有一小段句子( Page 73, Chapter17,Partone) ,一共出现了六次停顿, 鲜明地刻画了人物的心理特征。把亨伯特在法庭上的优柔表现得淋漓尽致,将其性格中的弱点刻画得入木三分。引起读者的质疑与反思,这是他先天的语言特征,还是故意所为,另有所谋?读者在其停顿的启迪中获得答案:其目的是应用停顿这一艺术化的方式,赢得法庭陪审团的原谅与同情。

[1]游丽.从文本语言学视角(衔接与连贯)对《洛丽塔》三个中译本的比较研究[D].外交学院,2007.

[2]李小均.纳博科夫研究[D].复旦大学,2005.

[3]罗桂保.诗化散文——纳博科夫《洛丽塔》语言风格赏析[J].甘肃高师学报,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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