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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第一案

2014-09-10陶子

莫愁·智慧女性 2014年4期
关键词:法院女儿

陶子

2013年8月24日,云南昭通市大关县编制办主任强奸了年仅4岁的娟娟,孩子从此夜夜噩梦。而犯罪嫌疑人仅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娟娟的母亲陶玉玲对这样的判决“严重不服”,为了给天下和她女儿一样的无辜幼女讨一个说法,她要求法院加刑,赔偿精神损失。

陶玉玲的抗争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甚至间接促成国家四部委《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提前出台,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强奸幼女行为作出了更要从严惩处的规定。

遭遇“疯子叔叔”,4岁女童被性侵

28岁的陶玉玲是四川成都人,2008年,她跟随丈夫胡军鹏,回了他的家乡云南昭通市大关县。有了女儿娟娟后,陶玉玲在顺城北路租了间门面,开了家“陶三姐理发店”,胡军鹏则去了天津打工。

2013年8月24晚八点多,刚下过雨,路上行人不多。陶玉玲送走最后一个顾客,便在隔间洗碗,娟娟在她身边捡筷子。

陶玉玲弯下腰,亲了一口女儿红扑扑的脸蛋:“别把花衣服弄湿了,到隔壁阿成家去玩吧。”娟娟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点了点小脑袋,踮着脚跑了出去。

过了十多分钟,娟娟哭着跑了回来,“有个疯子叔叔抱我。”陶玉玲以为是哪个邻居闹着玩,没太在意:“妈妈洗好碗马上去找他噢,问他干嘛抱娟娟……”没过一会,娟娟又跑出去了。

大概过了三四分钟,阿成家的孩子进来,说娟娟不见了,陶玉玲立马走到店门口,沿着路两边看了看,确实没有女儿的影子。

沿着大路,边走边喊,找了一圈也没找到,陶玉玲慌了,赶紧问了一遍周围门店,后听对面卖衣服阿宽家的孩子说,娟娟被一个人抱走了。听了孩子的描述,阿宽说这人他认识,叫郭玉驰,是县里的什么主任,刚看他喝得醉醺醺的,疯疯癫癫地到阿成家门口抱哭了娟娟。

陶玉玲吓坏了,焦急地问那人住哪,阿宽说是扶贫办家属院,具体单元房间不知。陶玉玲拔腿就跑,边跑边报了警。

站在扶贫办家属大院里,陶玉玲拼命地喊着女儿名字,突然,北边二栋的二三楼之间有孩子的声音。陶玉玲过去一看,娟娟从一单元楼道下来,光着下身,一手提着裤子,腿边还有些血迹。陶玉玲一阵眩晕,立刻明白出了大事。

在陶玉玲怀里,娟娟呜呜地哭:“有个疯子叔叔把我抱到他家去了……”陶玉玲翻开女儿腿一看,下身红肿,撕裂处还淌着血,小腿附近还有好多红红的手指印。陶玉玲“哇”一声哭了,瘫坐在地,双腿蹬地:“活畜生啊!”

当晚十点多,陶玉玲和赶来的警察在家属院里挨户寻人。到了四楼见门口有小孩鞋印,敲门,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开了门,一脸刚睡醒的样子。

陶玉玲一看便认了出来,这人常来理发。她满眼通红,愤怒地说不出话,几欲上前,都被旁人紧紧抱住。

“禽兽”被轻判,如何安抚脆弱心灵

经查明,强奸娟娟的是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名叫郭玉驰。

当天夜里,法医对娟娟做了检查,阴道口有破裂并有出血。民警当晚给陶玉玲等证人录了口供,一直进行到次日早晨。下午,警方又对娟娟进行了讯问。

27日,胡军鹏火速回到了家。搂住趴在床上的女儿,见女儿肉嘟嘟的小脸都瘦尖了,这个黝黑的汉子在女儿的背上猛地哭了。

29日下午,警方又通知陶玉玲带娟娟到县公安局指认犯人。娟娟在七个人中立马指出了郭玉驰。

事情发生后,亲戚给陶玉玲介绍了昆明的陈维镖律师。陶玉玲赶去了昆明。陈维镖说,介于娟娟精神伤害严重,案件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9月3日,在律师帮助下,陶玉玲向大关法院提起诉讼。诉状中,陈维镖按陶玉玲要求的意思,写道:“要求被告人郭玉驰承担医疗费2000元,住宿费1000元,误工损失1.85万元,精神损失费80万元等在内的共计8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案发后的这些天,活泼可爱的娟娟没了往日丰富的表情,整天躲在家里不愿意出去。昔日里,娟娟是出了名的“爱臭美”,幼儿园里面的梳辫子比赛,娟娟拿过好多小奖状。可现在,她头不梳脸不洗,起床就抱着妈妈,一步不肯离开,妈妈不在就一个人坐在小板凳上发呆,见了生人就到处藏。

那几天,洗澡的时候,娟娟总不让人碰,谁来脱衣服,她就咬谁。好几次半夜,娟娟都在噩梦中惊醒,然后就抱着妈妈一直哭。看着女儿满头的汗,满眼的恐惧,陶玉玲的心在滴血,在咆哮。

事发后大概一个星期,有个陌生人来到店里,对陶玉玲说:郭家要钱有钱,要权有权,上头还有什么人,这事你一个外地人搞不赢,时间长了对你的生活、对孩子名声都不好。

没过几天,又有人过来说些类似的话,正炒菜的陶玉玲“砰”一声放下锅铲:“你们出去!今个不管你们官多大,耍什么手段,我就要一直告下去!”

这样的人来了好几批,陶玉玲怕出事,遂和丈夫关了店,回了大关县农村老家。

隔几天,陶玉玲就坐车去县里检察院,询问案情进展。

二十多天后,法院对郭玉驰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孩子的精神赔偿没有,一切经济损失也都得不到赔偿。

“他干了这样畜生的事,怎么才判5年啊,我孩子精神搞成那样,怎么能不支持精神赔偿呢?是不是搞错了啊!”陶玉玲张大着嘴,呆呆地看着判决结果。

陈律师说他也很无奈,但在我国的强奸案件里,精神赔偿是不受支持的,实践中,被害人承担着巨大的恐惧、焦虑、悲伤、绝望等精神痛苦,却无法获得救济,这不得不说是立法里的一处缺憾。

“陈律师,拜托您!这个结果我不能接受。”陶玉玲的泪就像流淌不止的河水,怎么也停不住。陈维镖随即便说会准备材料,继续抗诉。

下午五点多钟,回到家,陶玉玲看到娟娟抱着遥控器,呆呆地坐在板凳上,电视里放着新闻。“娟娟,六点多了怎么不看动画片?”娟娟听到说话声,身体一颤,遥控器掉到地上,然后就哭起来。陶玉玲慌忙把女儿抱起来:“妈妈不好,妈妈吓着你了。”两人使劲搂着,哭在了一起,“娟娟,妈一定给你讨个公道。”

讨公道,坚强母亲打赢官司

9月30日上午,陶玉玲早早起了床,整理好律师让写的抗诉材料,一页页数好,整整齐齐夹到文件夹里,背起包便去了县检察院。

手续办好之后,国庆期间,她每天都要打电话,询问案件受理情况。10月8日,来消息了,答复却让人十分意外,检察院说,法院判决公正合理,所以拒绝抗诉要求。

“你们睁开眼看看啊!哪里合理了,我女儿现在成什么样了你们可知道,你们去看过我女儿再讲行不行?你们……”想到女儿的样子,嗓子像被突然堵住了,她再也说不下去了。

走出检察院大门,陶玉玲腿一软,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指缝中渗出的泪水落在包上,又滑落在地。她声嘶力竭地哭着,来来往往的人都惊异地看着她。

回到家,婆婆扶着她问了结果,摇着头,疲倦地说:“打官司的事算了吧,日子总归还要过的,叫军鹏带你们娘俩到天津去过段时间。你不知道啊,这几天,常有些不三不四的人在門口晃,我和你爹门都不敢开大了。他们是当官的,我们怎么斗得过呦。”陶玉玲倔强地说:“现在好多媒体在报道这个事,他们不敢乱来,我们还能再上诉一次,后天我还要去市里!”

10月20日,昭通法院打来电话,说上诉案子审理地点定在大关法院。五天后,陶玉玲来到了法院会议室,下午四时,郭玉驰和他儿子走了进来。

工作人员对陶玉玲说,郭玉驰家希望达成和解,赔给娟娟精神损失费15万元。陶玉玲忽地站起来,大声问:“是不是想给了钱就算了?不可能!”工作人员解释说只是民事部分暂且停住,刑事部分到11月中旬还会开庭再审。

陶玉玲想了想,转向郭玉驰:“赔偿我会拿,但是……”说着她眼泪便刷刷地流了下来,“并不代表我原谅你做的恶!你做的恶,法律会惩罚你!”陶玉玲从没有这么严肃坚定地和人说过话。郭玉驰不敢看她的脸,缩坐在椅子上,看着桌角的一边。

12月6日,昭通法院二审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8年。(文中当事人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外为均化名,未经作者同意,本文禁止转载、网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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