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看上去很美?
2014-09-09
商周刊 2014年14期

酝酿了10年,“以房养老”一直雷声大雨点小,6月23日,靴子终于落地。当天,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7月1日起,在京沪广汉四个城市开始“以房养老”试点,试点为期两年。60周岁以上拥有完全独立房产权的老人,可以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居住权的同时,按照合约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房屋处置权。
但很多人对“以房养老”并不看好。与传统养老观念的冲突,加上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的70年大限以及子女的遗产继承权等复杂问题,人们质疑,这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方式,是否真的能给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切实保障?
巨大的养老需求
这份《意见》的出台是对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落地回应,也是指导“以房养老”保险的首份全国性文件。
之所以选择这四座城市进行试点,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人士透露,主要考虑这几个城市房地产市场容量较大、老龄化步伐快等原因,而与此同时,以房养老是新生事物,还需要不断探索、总结、完善。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办、上海市统计局在4月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上海市1432万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87万人,占总人口的27.1%。
另据统计,上海市户籍以老年人为户主的家庭,84%拥有自己的住房。在老龄化严重的上海,“以房养老”若得以推广,将极大缓解政府的公共治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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