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紧调查远洋渔业资源
2014-09-05
环球时报 2014-09-05
周志华作为国际社会加强濒危物种保护的重要法律工具之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在控制濒危物种国际贸易规模、保证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部分西方国家一方面对多种动植物资源的持续下降表示忧虑,另一方面又试图加强对世界公共资源的控制,积极致力于推动CITES公约扩张,使之从管理传统意义的濒危物种扩展到大宗贸易的海洋渔业和木材物种。这场持续十多年的拉锯式谈判在2013年CITES第十六届缔约方大会出现突破,五种见于常规贸易的鲨鱼被列入公约管制范围,这一规定今年9月开始实施。大会同时还通过了关于公海渔获物进出口管理的海上引进决议,要求来自公海的物种跨越国境必须遵守一套明确但极为复杂的流程,这使世界渔业资源利用面临新的挑战,并可能逐步带来世界性的行业重组。需要看到,这些新的管制措施,并不仅仅意味着相关物种要取得一套进出口文件才能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更重要的是,缔约国必须了解某一物种的资源状况,确认贸易活动不会威胁该物种的生存,才能据此发放适当数量的进出口文件。CITES公约会对各国是否在发证前进行适当评估进行履约审查,并对被认为履约不利的国家采取限制甚至禁止相关物种国际贸易的惩罚性措施。此外,在五种鲨鱼历史性地列入公约管制范围后,由于各类鱼产品在分割处理后难以鉴别,将导致更多的渔业物种根据CITES的“物种相似性原则”被列入管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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