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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火中,待我来取

2014-09-01刘原

读书文摘 2014年9期
关键词:林志玲鸦片林则徐

刘原

某年六月,林则徐在虎门销烟,为了防止有人私盗烟土,他亲临焚烧现场,眼看着灰烬全灭才走。因烟土成堆,为防止里边的鸦片没烧到,林则徐还遣人拿竹竿不停翻搅,那帮临时工也精似鬼,把竹竿的竹节去掉,装着搅拌,其实暗自使劲将鸦片装进竹筒,装满一根便换一根。事后鸦片价格骤涨,而且是涨十倍,于是“群役尽成富人”。这个故事好生励志,简直可以上央视农业频道的《致富经》。别以为扒灰没前途,那得看你跟谁去扒灰,扒的是什么灰。

话说十多年前,国内许多地方开扫黄誓师大会时,都是开来压路机,轰隆隆把堆积成山的黄碟碾碎,这样的现场不知有无林则徐那个级别的官员,但像当年那般敢在太岁眼皮下偷油的人依然是有的,经常听说有工作人员在销毁过程中私藏靓货。

如今不兴搞这套了,因为音像业衰落了,街头卖盗版碟的走鬼都已难觅踪影。若是要震慑黄道上的兄弟,不知该拿什么祭旗,想来只能搜缴一大堆充气娃娃,开着压路机轧上去,听塑胶的林志玲松岛枫们娇啼救命,貌似也很有警示作用。而且,关键是,这些二手林志玲们不会被人偷偷拿走。

火中取栗,是一件需要智慧和勇气兼备的活儿。古时守国库的小吏,每天在帽子里藏一枚铜钱带走,最后被斩首。这事最近有了现代版,朝鲜5月发生高楼倒塌事故后,查出这是个豆腐渣工程,据说在施工现场,干部和工人都把水泥装在饭盒里带走,同时还偷钢筋。报道里没说钢筋是怎么偷走的,我估摸着没人敢大喇喇扛走,总得掖着藏着吧。这个问题缠绕了我很久,直到有一天我搜索了一下人类肠道的长度,才若有所思。

有一夜,我和母亲聊旧时民风,她说在五六十年代,小偷确实很少,但根源却非许多人臆想的人性淳朴,真正的原因一是大家都穷,没什么值得偷的,二是偷窃的成本很高,一旦被抓,就会被打成四类分子,成为专政对象,甚至株连全家,人们的歹念被恐惧压制了。不过到了“文革”,莫说偷窃,连打砸抢都屡见不鲜,那时公检法瘫痪,干坏事已不是火中取栗,而是在别人的口袋里取栗了。我看过许多知青回忆录和小说,偷鸡摸狗是最常见的情节,所以知青返城,最高兴的只怕不是他们,而是面对一地鸡毛无可奈何的老乡们。

其实,“挖社会主义墙脚”的事,许多上点年纪的人都干过。七十年代末,我们尾随大人们去挖马蹄(北方称荸荠),大人们挖的马蹄归生产队,自然不会认真挖,我们背着竹篓在他们后面拾遗。后来有很多人说过类似经历。当年我还有不少小伙伴喜欢收集子弹壳,往往是从行刑的靶场捡来的,不知是否算盗窃国家物资,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时处决犯人还要向家属收取子弹费,所以产权上算无主之物,拿也无碍。

鸡鸣狗盗之徒,在哪个年代都有。如何反制?攻心为上。我小时候在学校长大,有一回某老师的家属发现柴房的鸡被偷,多半是被学生拿去解馋了,她对着旁边的学生宿舍跳脚大骂,什么犯上作乱啊千刀万剐啊,接着话锋一转,说我家的鸡又少又瘦,旁边那家又多又肥怎不见你去偷?最后这句真叫仙人指路。那正在吃鸡的家伙非但会被道德感和恐惧感折磨,而且会对自己的智商产生怀疑,这真是人生中沮丧的一天啊。

如果出一本书,叫《奸术大全》,那绝对是中国史上第一畅销书。有留学生在国外打公用投币电话,用绳子系住穿洞的硬币,打毕电话又收回囊中,秒杀所有洋人,所以鬼佬应该也会看这书。盗窃的最高境界,是偷人,而危险系数最高的,是偷达人。我很欣慰地看到,把世上最著名的传媒大亨,以及英国前首相,成功捕猎到自己手中的,是华裔女性。每念及此,我就兴奋得、自豪得,活生生打了个寒战。

(选自《南都周刊》2014年第21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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