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定位
2014-08-30何振鹏
理论导刊 2014年8期
何振鹏
( 宝鸡文理学院 哲学系,陕西 宝鸡72101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在快速发生着重要而深刻的社会转型。它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的重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形成与发展。对此,相比西方社会学的解释范式,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更能深入、系统地揭示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内在规律,从而指导和帮助人们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性的认识,坚定国人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
一、现代社会转型分析的两种理论框架
社会转型(social transformation)在西方现代化理论中,是专门用以“描述和分析社会结构具有进化意义的转换和性变,说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换和变迁”[1]的重要概念。因而,许多学者都用“二分法”将社会归结为“传统”与“现代”两种基本类型,用以描述和把握旧与新、传统与现代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之间的代谢、进化与变革。如斯宾塞的“军事社会”与“工业社会”,梅约的“身份社会”与“契约社会”,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社会”与“有机团结社会”,韦伯的“前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等等,都是对西方社会告别中世纪社会经历的历史大变革的行程和经验的描述。20 世纪50 年代,在美国形成了一种以西方社会现代化历史和经验为蓝本来研究那些落后的非西方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理论,即所谓“狭义的现代化理论”。这种理论认为,非西方国家贫困落后、不发达的原因应归因于这些国家存在的传统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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