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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一体化和金融促进

2014-08-28王洋

金融博览 2014年5期
关键词:京津冀行政金融

王洋

京津冀被设想为继珠三角和长三角之后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曾被讨论过多年,但这一“极”的规模和凝聚力、协同效应一直相对较弱。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再次得到高层重视,以新一届中央政府的勇气和魄力,无疑增加了市场的信心和期待。这一“极”一体化的目标、方式、原则和路径为何,金融如何相应配合支持,是期待之余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

市场化主导的必要性

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其出发点更多是基于“首都病”,是雾霾天气增多、交通拥堵加剧、城市人口过多等问题的日益严重,然后才是三地协调发展。因此此次京津冀一体化也是围绕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来考虑的。若假以良好的规划和强大的执行力,自然可以从“首都病”延伸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大目标,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改革范围的扩展,从初始目标拓展得越远,改革的难度也会越递增,京津冀一体化启动后落实过程中的利益重新分配过程仍然充满了不确定性。

京津冀一体化有市场和行政两种方式:前者是通过市场体系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去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后者则强调政府之手的作用,涉及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整体来看,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定位于区域职能定位和产业规划,减少无序竞争、市场失灵和外部性,在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方面比较合适。这个过程需要更多以市场化的方式去推动,才有可能取得类似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圈的区域经济发展,这也是这个问题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协调困难。多地争做“副中心”,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成为副中心意味着巨大的政策红利;二是副中心尚未确定,如何确定也是未知之数。前者反映出对资源通过行政方式再分配的期望,后者则反映出行政化方式协调利益的困难。各方之间,出于利益考量,达成共识不易,后续发展也不好预测。北京现存问题的本身正在于各样资源的过度集中,若寄希望于更有力的行政方式解决问题,恐怕难以实现。

成本巨大。以企业和产业的迁移为例,私人企业迁移,多半是受土地、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各种方式的吸引,但这种方式对于政府而言成本巨大、收益不明。而目前地方政府即使是津、冀,也有巨大的债务和现金流压力。而且即便是有这些优惠政策,这些企业是否愿意迁出北京,脱离原有的环境,仍然存疑。北京国有经济比重高,中央企业比重高,通过行政方式让私人企业为产业迁移打前站,难度较大。

而国企迁离北京,除了上述提出的政府成本外,公司和个人的发展和生活成本则更高,较多既得利益的损失可能导致迁离的自主意愿更低。对于北京来说,产业转移有税收流失的损失。如果原址建设公共设施,则需要政府更多投入。一收一支,不易平衡。如果再引入其他产业和人流,则问题回到从前。对于国企的附属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其迁移本身基本不具备收益性。而且,北京市希望迁出的往往是三高一剩行业,附加值低,但这类企业同样不受津、冀欢迎。这些企业和产业需要的是市场化的并购重组甚至淘汰。

生态破坏。一棵大树的移植都会有存活问题,更何况多年形成的经济社会文化多方面生态体系,对城市如此,对企业、单位如此,对个人、家庭同样如此。简单的切割和移植,社会生态体系受到的破坏,往往超出预期,而期望的有利结果可能也无法实现,甚至被新出现的替代问题完全抵消。

妨碍改革。对于成熟城市的重新定位,城市职能的划分和在区域间的重新分配,都需要以更加审慎的态度进行。在我国,大量的产业和各类资源主要基于行政手段集中,导致了问题层出,效率低下,福利损失严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方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那么对于行政决定的存量资源配置现状,就要以市场化的方式去改变,对于增量的经济发展,就更需重视和尊重市场自发的作用。

重走老路。以行政方式推进一体化,后果可能促使一体化成为新一轮区域性的负债扩张,造成严重的外部性和表面繁荣的内在危机。政府主导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特殊优惠的政策扶植,使得资源从其他地区向京津冀集中,这相当于集全国之力,或是向其他地区征税;如果其他地区也要求享受政策,则政策效力就失去意义,更容易演变全国性的负债扩张。这是应当避免的。

政策的实施、后果和路径

京津冀一体化政策的实施是一个结构调整过程而不是铺新摊子的总量扩张过程。要避免总量的扩张,就要避免总量的财政、货币放松政策,尽量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使得市场去配置资源、调整结构。在这种思路下,京津冀将首先打破行政治理的各自为政,避免政府恶性竞争,政府要简政放权,国企需切实让利,让市场的空间和活力激发出来。三地可根据各自的要素禀赋去自发调整,如天津的地缘、土地、外贸优势,河北的土地、交通、廉价低端劳动力优势,北京的政治中心、科技、教育、文化、高端人才、医疗优势,使得京津冀一体化成为一个平等和自愿前提下的互利互惠和公平竞争过程,改善资源错配,减少效率和福利损失,实现协同发展。市场主导的京津冀一体化,就不应抱有速成的盲目乐观,更应直面改革的“啃硬骨头”。京津冀一体化,应该首先是改革的示范意义,其次才是经济发展的带动意义。

京津冀一体化的政策后果,无论是行政还是市场力量主导,最终实现的,可能仍是差异化而非趋同化。所谓差异化,一方面是产业布局、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需要北京分散过度集中的资源,向周边省市让利;另一方面是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市场作用强化引致的城市定位改进,北京将进一步高端化,并与周边区域的分层鲜明化。北京很大程度上需要的是通过更加微观的措施和市场化的机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而不是大拆大建,实施大型的“外科手术”。

京津冀一体化的政策路径应务实操作,先易后难,既需要存量的调整,也要以增量改革的方式渐进推进。以北京为例,增量改革包括从城市新增人口、企业和经济增量部分入手,对存量和增量实施差别化的待遇,以减少改革的阻力和风险。而北京非核心功能的疏解,将更多从低端而不是从高端展开,先易后难。

金融如何促进京津冀一体化

京津冀一体化的不同路径,决定了金融支持京津冀一体化的不同方式。如果这是一场公共资源重新分配的平权过程,金融机构要区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界限,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政策性金融机构从事这些服务更为适宜。

如果是市场化主导的以改革促发展的京津冀一体化,则金融机构不必对其中的发展机遇急于求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广度和持续性都将超出以往。一是对新的发展区域的市场化的评估和建设给予融资支持,而且不同的金融机构会起到差异化的定价和分层服务功能。二是服务于国企改革和产业迁移中的企业融资、并购重组、产权改革等多方面的需求,资本市场将获得更多良机。三是在要素改革、重新定价后,金融给予的定价和投融资服务,如医疗、教育、科技、交通、文化等民生和公共事业的改革,非金融支持无以快速释放内在活力。四是金融改革在京津冀一体化中的试点,利率市场化和汇率自由化,金融业的开放,等等,可以成为京津冀一体化改革的一部分。

京津冀一体化本身要避免成为一场房地产资本化和负债扩张的造城运动,而让金融机构再次“配合”发挥信用扩张的功能。如果这样,这其中很大部分的投资项目无疑将缺乏长期收益,可能会带来资产质量下降和房地产泡沫化的隐忧。在短期政府隐性担保和金融自由化带来的竞争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理性的金融机构需要保持定力,有选择有重点,注意风险防范。

总体而言,金融支持,要以京津冀一体化的目标、方式、原则和路径为基础,金融要做的是理性支持与配合,而非主导与盲目跟风或仅追求即时利益。(作者为中信建投证券宏观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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