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今日头条”案引发的法律思考

2014-08-27严文禧

卷宗 2014年7期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今日头条”作为网络服务商为用户提供作品的方式,指出其与传统的搜索引擎的行为的区别,虽然其也是通过“搜索、链接”的方式提供作品,然而并没有提供作品来源的链接网页,而是停在在自己的app客户端中,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笔者从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定的法理基础出发,认为从其根本的保护利益的角度,“今日头条”的行为无疑侵犯了该特定利益。笔者继而分析其行为是否构成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关键词:今日头条;搜索;链接;信息网络传播权

作为一款新的资讯聚合类手机APP,“今日头条”无疑曾是成功的,从2012年8月其第一个版本上线以来,至2014年2月,已经拥有了超过9000万的用户。然而树大易招风,其在短短的数月,经历了包括《广州日报》,湖南星辰在线网络传播有限公司,搜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控诉,认为其侵犯了相关的著作权。笔者在本文中欲从今日头条的运营模式出发,分析其是否侵犯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1 “今日头条”的运营模式及其与传统的搜索引擎的区别

1.1 运营模式

目前,关于“今日头条”具体采用了哪些运营模式尚需要相关机关进行调查。然而,通过上述及现实的生活实践,笔者大致归纳“今日头条”是如何向人们展示作品。首先其通过自身的app的本身设计,使得用户可以通过点击其内设的有关模块,如娱乐,军事,时尚等,其次用户点击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便会出现大量的新闻标题,再此点击便可查阅相关的报道。……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