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完善
2014-08-27陈静怡
卷宗 2014年7期
陈静怡
摘 要:最后贷款人制度是金融监管当局对遇到临时性流动性困难的商业银行提供紧急资金援助,帮助它们渡过难关,避免倒闭事件发生的一种金融制度。本文围绕最后贷款人制度的概念展开论述,说明对该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及在我国的现状,最后分析该制度在我国建立须建立“模糊”与“透明”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关键词:最后贷款人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透明与模糊
伴随着WTO相关规则在我国的适用及经济危机的爆发,我国在有效处置金融机构风险方面的不足逐渐体现。最后贷款人制度作为西方国家普遍使用的金融监管及危机处理制度是否应该在我国全面完善也愈来愈得到重视和讨论。
1 最后贷款人制度的概念及存在必要性
最后贷款人制度(Lender of Lsat Resort,简称LOLR)是最早也是最普遍使用的一种金融监管制度。最早提到这一概念的人是弗朗西斯·巴林爵士,他在1797年谈到英格兰银行时,称该行为“银行的银行”,并使用了“最后贷款人”这一措辞。而后古典最后贷款人理论,进一步发展了最后贷款人制度。该理论认为最后贷款人是一种货币功能,而非银行或者信用功能,因此,最后贷款人的职责是保持流通中的货币总量,维护整个经济体系的整体利益。
现今许多西方国家均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最后贷款人制度,而在我国,最后贷款人制度却并不完善。不少反对者认为,在无法判断银行的真实状况,又无法保证该制度可以被限定在公开市场操作上时,最后贷款人制度有可能扰乱资源的正常配置,该倒闭的银行不倒闭,最终会危及到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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