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推行混合所有制研究
2014-08-24陆岷峰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3期
陆岷峰, 陆 顺
(1.南京财经大学 金融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46;2.南京理工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4)
一、 引言
为进一步激发我国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又一次被提到新的战略高度,而这轮改革最主要突破点便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党的“十五大”首次明确我国混合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1],是不同经济成分联合形成的企业所有制形态,是同一经济组织中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产权主体共同参股、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是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以及其他社会法人等产权形式间的联合。[2]西方市场社会主义则突破传统国家所有制形式,寻求用私有制补充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以一定的混合所有制形式促进效益的提高,法国社会主义者托尼安德烈阿尼确切的将此混合制企业称之为社会化。[3]不同于国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混合所有制,西方成熟的混合所有制更多地强调激励与约束机制,用公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引导私有制,这也是我国推进混合所有制所要重点借鉴与密切关注的方面。
商业银行作为现代社会经济运转的重要枢纽,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传递者,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必备的资金支持。经过高信贷规模扩展、高利润的增长,商业银行持续占据国民经济产业领导地位。2014年二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为167.2万亿元,同比增长15.89%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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