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价值介入视角下“案主自决”
2014-08-21来帅
青年与社会 2014年15期
【摘 要】社会工作信守“案主自决”的原则,其实是与较偏狭的实证知识观所强调的价值抽离理念紧密相连。然而在社会工作的实务中,充满着价值介入,那种价值抽离状态下的 “案主自决”是不可能的。强价值介入的“案主自决”既充分体现了在此情景下政治实践的社会工作本质,又能够彰显社会工作的道德实践功能,还能在兼顾服务对象自决权利的同时,促进专业、职业的发展和避免工作员被动。
【关键词】价值介入;案主自决;本土社会工作
实证主义提出的“价值中立”理念,作为一种客观的、科学的原则而备受研究者的推崇。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分支,为了表明自身的学科地位,对“价值中立”也是不能不追求的。因此,在社会工作中,“各类的介入模式和理论,是预设了社会工作人员采取价值中立的客观态度去了解受助者的苦况困境”。可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究竟是不同的,尤其是在社会工作中,面对纷繁复杂的人的问题,我们不禁要问:价值中立真的存在吗?价值中立真的能达致对受助者的准确认识吗?如果价值介入,又如何“案主自决”呢?
本文通过以下案例进行具体剖析。案主,女,大学二年级,20岁,当发现自己怀孕两个月时,找到男友商量对策,男友不承认是自己的孩子,并决定与案主分手,后不知去向。案主想把孩子生下来,证明这孩子是男友的,也想纪念她与男友的真挚的感情,但又担心父母不会同意,不敢告之父母,她十分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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