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知识问答(十一)
2014-08-21
人事天地 2014年8期
社会保险费征缴(二)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1份;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审核。
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答:(1)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原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审核(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可以不提供原件)。
(2)变更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账号,必须按标准内容作详细填写。医保缴费方式由转账变更为托收时,必须填写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账号栏。
参保人员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流动就业的,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答:参保人员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流动就业的,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转关系不转基金。
(1)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填写《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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