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的利弊及发展趋势
2014-08-21郑婷
商 2014年19期
郑婷
摘要: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是金融机构经营的不同模式,1995年,颁布了《商业银行法》,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分业经营的模式。至2003年,初步建成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体系。分业经营对规范中国的金融秩序,降低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过去的19年时间里,我国金融业迅速发展,并且分业经营在金融业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一些问题,它越来越不能适应与满足金融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利与弊,指出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金融业;分业经营;混业经营
一、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历史背景
(一)含义
分业经营就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之间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各行业之间有严格的业务界限。就是指银行只能从事银行业务,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业务,保险公司也只能经营保险业务,并且由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分业经营模式主要以英国、美国和日本为代表。
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相互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的经营范围。简单的说,就是银行可以经营证券投资和保险等其他业务,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也可以经营部分银行类业务。以德国、奥地利和瑞士为代表国家。
(二)分业经营的国际背景
金融业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在西方金融业中是相互替代,进入80年代以后,许多原来实行分业经营的西方发达国家,都开始放宽对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的限制,出现了分业经营模式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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