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定期试验管理
2014-08-21朱玉隆李文峰
科技视界 2014年20期
朱玉隆 李文峰 任 忠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 嘉兴314300)
0 引言
营运单位对核电厂的安全运行负有全面的责任。 因此,它必须确保有足够的监督活动,以便验证核电厂是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下运行,并及时查明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各种性能下降以及可能导致不安全工况的任何不良趋势。核电厂的监督活动主要以定期试验进行管理。定期试验是检验系统、设备潜在设计功能的一项生产活动,应该按规定周期进行,只有进行试验并且试验结果合格才能确信在后一个周期之内的设计功能是可信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或者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定期试验则必须宣布相应的系统、设备是不可用。
定期试验分为强制性定期试验和非强制性定期试验。强制性定期试验是指技术规格书的监督要求所规定的,核电厂运行中必须执行的定期试验。非强制性定期试验,是指除强制性定期试验以外,为保证机组稳定和经济运行所需要的定期试验,这部分试验由核电厂根据各种设备文件、行业标准和实践确定。
1 定期试验监督大纲
按照《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要求,对于为证明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将能满意地工作所需的所有试验,必须制定试验监督大纲,以确定试验工作,保证其执行并形成文件。核电厂编制强制性定期试验监督大纲和非强制性定期试验监督大纲,明确定期试验的频度、目的和验收标准等,确保所有故障或低于标准的性能不致长期隐匿,使保持所要求的系统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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