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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土地流转

2014-08-21张斌

科技视界 2014年20期

张 斌

(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潍坊分公司,山东 潍坊261021)

0 引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或国家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方式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1 土地流转原则

第一条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土地流转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对象和流转形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或者阻碍流转,其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

第二条 坚持规模效益原则。鼓励承包方联合与合作,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加大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规模效益。

第三条 坚持平等协商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其流转形式、价格、期限由双方协商议定。

第四条 坚持共同受益原则。承包方流转土地可获取流转费和从事非农收入,而接转方可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农业收入。

第五条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接转土地经营者,不能损害生产和生态环境,不能搞掠夺式经营,要加强土地投入和养护,培育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2 土地流转程序

土地流转双方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还应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需要公证的,可到政府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以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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