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经济观
2014-08-15原法宪
山西农经 2014年2期
□原法宪
1 生态经济的概念
生态经济实际是从生态学和经济学基础上产生的,是生产活动的产物。
1.1 生态:1858年由德国动物学家雷特尔提出生态学的概念,指对生物住所进行研究。1869年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定义“生态学是生物体与周围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具体来讲,生态是指生物在一定环境条件下生长、发育、繁殖表现的状态。要明确五点:
①生物:指动物、植物、微生物;
②生态因子:美国人道本迈尔教授在《植物与环境》一书中提出生态因子,指光、热、水、气、土、生物和火;(该书1945年我国已翻译出版)
③生长、发育、繁殖表现状态指生物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
④森林具有社会、生态、经济三大效益,具有较大的改善环境能力,所以它是生态建设的主体;
⑤生物状态表现良好的叫适应,差的叫难适应,死亡的叫不适应。
1.2 经济:是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活动。
生态经济:生态和经济构成的整体,这个整体必须生态正常良好,经济活动正常,所以生态经济就是绿色经济体系,也叫安全经济体系,还叫再生产经济体系。
2 生态经济一体观
2.1 搞生态经济不做不利于生物的工程和工作,不能单纯的只讲以人为本。因为人是特殊的生物,没有天敌,容易自我膨胀,若不讲生态只讲万物服于人,屈从于人,甚至不惜物种丧失,以人为本最终会自取灭亡。
2.2 不谋求有损生物生存的经济利益,不能牺牲人和其它生物而取利
2.3 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要同步考虑,不分先后
3 生态经济效益观
生态经济效益不是笼统的生态效益加经济效益,而是生态环境良好的条件下对经济效益提高的那部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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