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贪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机制的构建——以“庭审中心主义”思维指导“侦查中心主义”实践
2014-08-15王天正韩东成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1期
王天正,韩东成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 200042)
反贪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对所承办并提交审判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时,由全体侦查人员有组织地观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过程,听取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对侦查程序和待证事实的意见,把握审判法官对侦查获取证据之证据资格和证明效力的审查标准,并在庭后进行集体研判和检讨,从而发现和杜绝侦查过程出现的瑕疵和疏漏,提升侦查人员专业能力的一项工作机制。从司法实务观察,侦查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并非新生事物,事实上一直以来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所倡导。①笔者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系列数据库”上,以“题名”为检索项、“侦查人员旁听庭审”为检索词,所能检索到最早一篇关于“侦查人员旁听庭审”的论文为载于《人民检察》1998年第10期,牛占武、张建山撰写的《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好处多》。但据笔者所掌握的有限资料分析,无论是实务界抑或理论界,对于侦查人员(尤其是反贪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工作的讨论或研究,仅限于“好处多”、“三重效果”、“重要性”等意义或价值的论述,而缺乏对此项工作在机制构建层面上的关注。②参见牛占武、张建山:《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好处多》,载《人民检察》1998年第10期;张正新、杨祥湖:《建议侦查人员旁听庭审》,载《人民检察》2002年第1期;张韬等:《侦查人员旁听庭审有三重效果》,载《检察日报》2008年2月3日第3版;陈道松、王波:《山东济阳反贪侦查人员旁听主办案件庭审》,载《检察日报》2009年4月2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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