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世情小说中的媒妁形象及其审美意义
2014-08-15郭永勤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12期
关键词:小说
郭永勤
“媒”字最早出现在《诗经》中,“娶妻如何?匪媒不得”(《豳风·伐柯》),“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卫风·氓》)。[1]由此可见,媒妁在当时已经成为婚配的必要条件。媒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条件下社会功能不尽相同,但在我国婚姻史上始终有着重要的地位。各个时代的文学作品中都有对媒妁的描写,这类独特形象的展示,构成了中国古代文学发展中极具魅力的一环。
一、明代世情小说中媒妁分类
明代是白话小说发展的高峰期,尤其是世情小说中出现了大量的媒妁,她们形态各异,各具特色。从职业范围,可以分为官媒和私媒。
(一)官媒:媒妁在古代是一种官职,从国家领取俸禄,执行公务,最初被称为“媒氏”。官媒最早的文献记述是在《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判妻入子者,皆书之”。[2]后来虽没有像周代那样公开设置“媒官”,但“官媒”的称呼并没有消失。《金瓶梅》九十回中,来旺偷拐孙雪娥,事发被捉进官府,结案的时候吴月娘不肯将她领回去,便由“知县拘将官媒人来,当官辨卖”。同书第九十一回叙李知县的儿子李衙内,想娶孟玉楼为妻,于是便使官媒陶妈妈到西门庆家说媒,且“许成此门亲事,免县中打卯,还赏银五两”,陶妈妈在向孟玉楼介绍李衙内情况时说:“小媳妇是本县官媒,不比外边媒人说谎。”可见她自认为官媒和“外边媒人”(私媒)不同,是讲求信誉的。
(二)私媒:官媒的形象在小说中并不常见,私媒是主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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