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析政策终结过程的参与者

2014-08-15曲纵翔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12期

曲纵翔

政治互动是公共政策过程中,多种复杂的利益、价值在特定的规则下互相影响、商讨而最终达成一致的行为过程。显然,在现代社会,仅作为政策过程中一个环节的政策终结,必然也是社会中多元化的价值和利益通过组织或个体代表的形式在民主政治程序下极力对其产生影响,使其符合自身期望的行为过程。

一、政策终结过程中的参与者

我们可利用身份色彩将它们划分为官方参与者和非官方参与者。官方参与者是国家法定的公共权力主体,代表着国家的权威,可称之为国家公共法权参与者。非官方参与者又可分为社会政治法权参与者和社会非法权参与者,它们与国家公共法权参与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其没有权力对各项政策决定做出强制性的要求。

(一)国家公共法权参与者

国家公共法权参与者是指拥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法权地位,在法律的授权下对政策终结过程做出强制性要求的机构或个人。一般而言,他们有着浓厚的官方色彩,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政府。在我国,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及其负责人都可以是政策终结的公共法权型参与者。他们对滞留政策的本质有着较深刻的了解,对政策终结的标准、终结的程度、范围以及执行方案有着最终的决定权,故而在政策终结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除了上述参与者之外,还包括许多表现不太显著的政府工作人员,例如一些立法、行政、司法机构以及中国共产党机关中的高级助手与秘书,在实际的政策终结过程中都可以被视为国家公共法权参与者。……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