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循证药学的临床用药干预
2014-08-15姚永新
宜春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评价
姚永新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广东 江门 529100)
循证药学是循证医学的一个分支,是循证医学在药学领域的延伸,其遵循循证医学的原则,即为遵循证据的药学,是指临床药师搜集科研证据 (文献),对其在药物治疗方案中的作用进行评价,并以此制定药物治疗方案的临床实践活动[1]。在临床药学实践中引入循证药学的思想和方法,更好地开展循证实践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我国循证药学在我国的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现将本院应用循证药学模式开展临床用药干预的一些体会报告如下。
1 循证药学干预措施
1.1 确定临床用药存在的问题
从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方面对临床实际用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临床用药存在的不合理现象,从而确定我们需要实施干预和解决用药问题。
1.2 查找最佳证据
根据已确定的需要解决的用药问题和实施干预内容,制定搜集文献资料策略。文献检索范围包括原始研究、通用信息或经检验和评价过的相关文献等,从检索得到的文献中查找干预的最佳证据。一般情况下采集的证据可直接采用,但当临床用药并没有相关证据时,则需要自己建立证据。
1.3 综合分析和评价证据
即对拟定的用药问题进行全面的文献综述,获得相关结论。循证药学对合理用药研究证据的评价体系分为5个等级:1级:Meta分析,即所有随机对照试验的系统评价;2级:单个样本量的足够的RCT结果;3级:有对照组的对比设计但不采用随即分组的方式;4级:不设置对照组的对比;5级:是证据来源于诸如个案报告和临床事例等类型的描述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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