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 促进可持续发展
2014-08-15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敏
资源导刊 2014年2期
□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敏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各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供求矛盾异常突出,给国土部门带来了既要保资源又要保发展的双重压力。以我市为例,省政府每年下达新乡市的年度计划指标仅约6000 亩,分解到我市的用地指标每年不足500 亩,而我市实际用地每年超过2000 亩。2010年以来,新乡市调整用地政策,用地指标不再向县市区下发,主要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这样就使得我们必须创新工作模式,解决用地指标供需不足的矛盾。为此,我市坚持“规划引领节约集约、挖潜创新提升节约集约、制度设计保障节约集约”的原则,科学编制规划,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城市建设、新农村社区建设三个方面,全面推行土地节约集约,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节约集约用地是解决用地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
一、规划引领、科学实施、产业集聚促进节约集约
科学的规划可以促进资源的可持续高效利用。我市在重点项目落地过程中,坚持重点引导,促进新上项目进入产业集聚区,带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体工作中,我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三规合一”的总体布局,将城市与产业集聚区连接部的城中村改造与集聚区发展相结合,推进产城互融。我市产业集聚区为“一区两园”,即洪洲、城西两个产业园,规定所有新上项目,凡具备条件的必须进驻产业园区。我市坚持不占用耕地的原则,利用太行山前冲积扇形成的荒滩地,规划建设了7.87 平方公里的洪洲产业园,既实现产业集聚,又体现节约集约,实现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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