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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佛教文化中的和谐思想

2014-08-15张秀冰张翠莉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孝亲众生世间

张秀冰 张翠莉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12)

我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从和谐思想的历史渊源来看,和谐思想在儒释道文化中各有特色,道家讲天地之和,儒家讲人伦之和,佛家讲众生之和。它们是构成和谐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谐是佛教的核心价值和主要精神。佛教的和谐,直指人心,涵盖世界万物众生,它不仅追求人心的和谐;克己平等人际关系的和谐;还追求孝亲友善、慈悲利他、慈悲济世的社会和谐;“缘起说”人与自然的和谐;“世间”“出世”理想社会的和谐;“圆融思想”世界大同的和谐等。

一、佛教及其历史发展

佛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广义上说,它是一种宗教,包括它的经典、仪式、习惯、教团的组织等等。但佛教在世界性的各大宗教的思想中,显得非常特殊。狭义上说,它就是佛所说的言教;如果用佛教固有的术语来说,应当叫做佛法(Buddha Dharma)。在《增一阿含》经的序品中所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用一句话来说,佛教就是佛让人们止恶扬善、自净其意的教法,是佛陀的教育。

佛教的基本教义是:佛教把现实人生断定为“无常”、“无我”、“苦”,“苦”的原因既不在超现实的梵天,也不在社会环境,而是由每人自身的“惑”、“业”所致。“惑”指贪、嗔、痴等烦恼,“业”指身、口、意等活动。“惑”、“业”为因,造成生死不息之果,根据善恶行为,轮回报应。故摆脱痛苦之路,唯有依经、律、论三藏,修持戒、定、慧三学,彻底转变自己的世俗欲望和认识,超出生死轮回范围,达到这种转变的最高目标,叫做“涅槃”或“解脱”。这些说法,包括在“五蕴”、“十二因缘”、“四谛”等最基本的教理之中,成为以后佛教各派教义的基础。

相传佛教为公元前6-前5世纪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王子悉达多·乔达摩(即释迦牟尼)所创,它吸收原来婆罗门教的生生轮回和因果报应的思想,但是它反对人依照出生种姓等级认定命运,而是相信人人都可以通过自身的修养来达到成佛——意为觉悟者,达到觉悟的人。

从前3世纪开始,佛教向古印度境外不断传播,发展为世界性宗教。一般来说,传入中国大部分地区和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以大乘佛教为主,称为北传佛教,其经典主要属汉文系统。传入中国的西藏、内蒙古和蒙古、西伯利亚等地区的,为北传佛教中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其经典属藏文系统。传入今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以及中国傣族等地区的,以南传上座部为主,称为南传佛教,其经典属巴利文系统。

西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佛教传入中国内地,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对哲学、文学、艺术等其它文化形态,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二、佛教文化中的和谐思想

(一)人心和谐

社会的和谐取决于人心的和谐。佛教是东方文化的产物,因而与儒、道两家有着诸多共通之处。儒家注重“修行”(德行),道家偏重“修身”,而佛家则重在“修心”。因此,佛学亦称心学,“佛即是心,心即是佛,即心即佛,即佛即心”。一位大德高僧曾说:“真正虔诚的香客不是来祈祷菩萨的保佑和赐予,而是来求得心灵的净化和感悟的”。在心灵的净化和感悟的过程中,克己和利他是最基本的要求。

佛教的克己观念核心是克制自己的欲望,从克制自己的欲望来克制自己的意识和行为。欲望即妄念,如“妄认四大以为我身,妄认六亲以为我有,妄认声色以为快乐,妄认尘劳以为富贵。”由于欲望或妄念,产生了诸多的烦恼。佛教把它们概括为三毒,即“贪”、“嗔”、“痴”。《大智度论》解释说,“有利益我者生贪欲,违逆我者生嗔患,此结不从智生,从狂惑生,故又名为痴。三毒为一切烦恼根本。”而三毒的产生,皆以我为中心,与“我执”直接相关。因而在佛教的观念中应该是“无我”的。“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但凡人由于无明而以为有我。由于执著于我,于是对有利于我的事物,则贪得无厌;对不利于我的事物(或人),则埋怨憎恨;贪、嗔的基础,则是无知或者无明,即痴。佛教要求信徒克制自己对外物的贪欲,克服对财富、权利、地位、名声等的贪欲。贪欲既消,嗔随之也消。

从佛教克己的主要思想看主要是“三学”,即戒、定、慧。“戒”是佛教的戒律,是信徒要遵守的规定,佛教以此来约束信奉者的行为;“定”主要是抑制自己心的作用,使身心安定,止息种种意念或思虑将精神集中事物的实相之上;“慧”即克制自己的错误的或无知的观念,学习并达到佛教的特殊智慧。其中“戒”是“克己”的根本。五戒是为在家男女所受持的五种制戒:即不杀、不盗、不妄语、不邪淫、不饮酒。人们若能修持戒律,断灭贪嗔痴,不虚弃人生,不怠懈放逸,洁身自尊,舍弃世俗贪欲,使社会处于和谐、安详、稳定、有序的美好状态。从这一点讲佛教的克己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一定的意义。

(二)人与社会的和谐

佛教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反对不平等的婆罗门教的种性制度,因而“平等”是佛教大力弘扬和提倡的一个重要理念。《往生论》注:“平等是诸法体相。”由此所达到的智慧,应无所分别,主观和客观也无区别,此谓“智平等”。对于众生,也应该等同视之,不应有高低、亲怨的区别,在值得怜悯和具有佛性上,平等无二,此之谓之“众生平等”。《金刚经》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故名无上正等菩提:以无我、无众生、无寿者,无更求趣性,其性平等。”可见,佛教强调宇宙间一切生命的平等,其一,人与人之间地位平等。每个生命,均没有高下贵贱等差别,一切众生都具有真如佛性,也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就佛果,进入涅槃境界。其二,佛教主张最普遍的人际平等,消除歧视。要求人们去除“分别心”,平等待人,善待一切人。其三,在修持的结果上众生也平等。宋代僧人清远说:“若论平等,无过佛法,唯佛法最平等。”因此,在平等理念下的人与社会和谐表现在:

一是孝亲友善。佛教传入中国后,佛教中孝亲思想便迅速地和本土孝亲文化相结合。在这个过程中,明朝莲池大师曾在《为僧宜孝父母》和《出世间大孝》二文中,提出了佛教对孝亲的观点,他认为孝分三等。下等孝顺:奉养双亲,免于饥寒。中等孝顺:功成名就,光宗耀祖。上等孝顺:为父母说法开慧,往生佛国,永离三途。因此,孝亲不仅要恭顺、有责任心,而且要“若父母无信,令起信心;若无戒,令起禁戒;若性铿,使行惠施;若无智慧,令起智慧;子能如是,方得曰报恩”。不仅如此,佛教更将孝亲思想扩大为对众生的慈悲,即视天下苍生为父母。《梵网经》说:“一切男子皆我父,一切女子皆我母”。因此,僧人出家是为了实现大孝于天下的悲愿,所以必须听闻正法,成就佛道,以度天下无边的众生。

二是慈悲利他。什么是慈悲?慈名爱念众生,常求安稳乐事以饶益之。悲名愍念众生,受五道中种种身苦心苦。在《大智度论》中龙树菩萨有提到三种慈悲,即:“慈悲心有三种,众生缘、法缘、无缘。凡夫人众生缘。声闻、辟支佛及菩萨初众生缘后法缘。诸佛善修习毕竟空故名为无缘。”《大智度论》卷二十又对三种慈加以详述。

常有人说自己未先度,如何度人,还是先求证入解脱要紧。其实不然,菩萨发慈悲愿力广行六度,即可从利他的六度中来完成自利。也就是说慈悲利他普及众生,便是慈悲济世。《观无量寿经》中说:“佛心者,大慈悲是,以无缘慈悲摄诸众生。”佛教提倡的无缘慈悲统摄诸众生,是绝对无分别对象的慈悲。

慈悲不仅是修行的法门之一,就大乘佛教而言,慈悲就是佛性。大乘佛教认为佛陀的根本精神并不是教导众生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成为一个独觉的自了汉;而是要悲悯众生,与众生一同获得解脱的途径。佛教慈悲理念的具体实践是布施。《大乘义章》卷12中说:“言布施者,以己财事分布于他,名之为布;辍己惠人,目之为施。”《大智度论》卷14中对布施进行细化,认为“布施有三:一为财施,二为法施,三为无畏施。”财施就是财物的施舍,就是救助贫困;法施就是将佛法说与人知,以佛法度人;无畏施就是救人厄难,令人无所畏惧。布施的行为完全出于怜悯心、同情心和慈悲心,而不带有任何功利目的,是一种完全利他的道德观。

因此,中国佛教所形成的慈悲信念结构,其主要构成即是慈悲心、布施心、福田思想、报恩观念、不杀生戒和普遍的放生理念。对中国普通民众而言,佛教的慈悲思想与传统文化中“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报应观念相结合,构成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福祸观。以功德福田思想为指导的慈悲布施行为的兴起,成为自南北朝至明清佛教慈善事业的直接起因。大慈大悲的理念与中国传统道德的仁爱、惠民等有一致之处,与当今世界普遍提倡的人道主义也有一致之处。即以慈悲济世的精神关怀人生,利益人群,造福社会。

三是“世间”“出世间”理想社会的和谐。佛家所向往和追求的“和谐社会”的理想状态,可以分两个部分。一个是“世间”的理想状态,另一个是“出世间”的理想状态。“世间”的理想状态,是指转轮圣王的“正法治世”。印顺法师说:“佛化的轮王政治,略与中国传说的仁政王政相近。正法治世,是‘不以刀杖,以法教令,令得安乐’的。”又说:“正法即五戒、十善的德化。轮王的统一,不是为了财货、领土,是为了推行德化的政治,使人类甚至鸟兽等得到和乐的善生。”

“出世间”的理想状态,则是指“佛国净土世界”,这是处于超越层面而为佛教所独有的。印顺法师说:“佛法的德行,不但为自他相处,更应从自心而扩大到器世间的净化,使一切在优美而有秩序的共存中,充满生意的和谐。”而“佛国净土世界”则正是这“充满生意的和谐”的最好写照,也是“内净自心,外净器界”的最好写照。

(三)人与自然的和谐。

“缘起说”是从佛教创立时代就形成的、以后逐渐完善起来的标志性理论,是四谛说中集谛中的重要学说。佛陀用“缘起”来解释世间人生和世间现象的发生与变化。

世间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没有孤立存在的现象,任何现象都处于生灭变化之中,没有永恒的不变,所有的联系和变化都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这就叫“缘起”。《杂阿含经》卷十六云:“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因”指结果的直接内在原因,“缘”是外在的起辅助作用的间接原因。一切事物都由因缘的聚散而生灭,称作因缘生、缘生、缘成、缘起。把整个人生和宇宙间的一切现象都看作是因缘和合而成,小至微尘,大至宇宙,旁及一切生灵,包括人类都是多种原因、条件和合而生,而这就是事物的本来面目。

在佛法的理念中,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生命主体与环境是“一体不二”的。具有多样性、差别性的众生,只有在同一自然中和谐地存在,才能保证其自身的发展。佛教主张“不杀生”,倡导素食。素食的根本目的是在生活中培养人的慈悲情怀,尊重生命、爱护生命。素食对于保护动物的多样性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佛教讲“心净则国土净”,要求具备普遍性的慈悲心,并将此慈悲心推广至一切有情众生,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良好的运作状态,以确保生态圈的活力与社会的永续存在。

[1]蒋维乔.中国佛教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2][唐]慧能口述臧长风注释.六祖讲金刚经[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11.

[3]释净空.十善业道经·讲记[M].北京:线装书局,2010.

[4]赖永海,杨维中译注.楞严经[M].上海:中华书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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