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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队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初探

2014-08-15田景涛

中国应急救援 2014年3期
关键词:公安消防灾害救援

田景涛

1、绪论

2009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开始施行。新《消防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的法定职责,在总则第一条增加了“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内容,并在第37条上进一步做了说明:“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由此,应急救援、拯救生命成为消防队伍的法定职责。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这既是我国现阶段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尤其是“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4.14”青海玉树地震、“8.7”甘肃舟曲县特大泥石流灾害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就显得更加重要。

从全国总体形势来看,消防部队已经成为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所以应该认清形势、严守使命、提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全方位做好重特大地震救援工作,担当地震应急救援主力军,从“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出发,建立科学有序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真正做到立足实战、未雨绸缪、科学救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严守使命,认清形势,正确对待历史任务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军事化、专业化的救援攻坚力量,在履行《消防法》中规定的抢险救援职责的同时,彰显了对惠及苍生公益事业的忠诚;在历年处突救灾战斗中科学践行“打得赢,不变质”历史性课题,赢得党和人民高度认可。回良玉同志曾强调,面对新的形势任务,防震减灾工作不容有丝毫的松懈,必须更加注重强化基础、提升能力。为此,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面对党和人民的希望与重托,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科学分析研判当前形势,超前谋划地震应急救援举措,强化救援队伍基础、能力提升,最大限度的降低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2010年9月,在宁夏银川消防特勤大队隆重举行了西北五省地震应急区域观摩现场会。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五省政府应急办、地震局以及武警、消防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观摩现场会。会议认为,要完成好地震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必须加强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挥好消防部队的拳头攻坚作用,真正使消防部队成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中流砥柱。

3、消防部队已经成为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

我国近年来相继发生的台风洪水、雨雪冰冻、地震、山体滑坡和化学危险品爆炸、毒害气体泄漏、建筑物坍塌、矿井透水、爆炸以及飞机坠毁、火车脱轨倾覆、高速公路车祸等重特大灾害事故,都具有很强的破坏性,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这些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难度相当大。按照国际社会的一贯做法,近几年各省、市都在积极以各种形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依靠公安消防部队承担地震、洪水、化学危险品等突发灾害事故紧急应急救援任务。1999年,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的出动次数占全部出动次数的比例在10%以下,2002年上升到28% , 2004年近40% , 2005年上升到45.2%,2008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近70%,应急救援的次数己超过了扑救火灾的次数。2008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51.2万起,其中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就多达37.7万起,抢救被困人员8.8万人,疏散遇险人员40.2万人,保护财产价值629.7亿元。在5.12汶川地震应急救援中,公安消防部队充分展示了自身救援体制优势、装备优势、专业优势和保障优势,转移解救被困群众51730人,抢救埋压人员8100人,生还1701人,在汶川大地震救援中,军警各方投入救援力量达15万余人,搜救出生还者6541人,而参战公安消防特勤警力不到总力量的10%,却搜救出26%的生还者;在4.14青海玉树地震救援中,公安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迅速调集10个总队2137名官兵增援灾区,从废墟中抢救出被埋压群众416人(生还48人),解救被困群众153人,疏散受灾群众4100人,扑救火灾41起,抢救财产价值1120多万元;在8.7甘肃省舟曲县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事故救援中,消防部队共成功救出77名被困群众,挖出55具遇难者遗体,公安消防特勤是所有救援队伍中救援生命效率最高的一支专业队伍。

4、军地携手,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建设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强防震减灾和应急救援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汶川、玉树地震预警和应急经验,查找涉及地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电网、通信、道路、以及医疗、防疫、金融等部门重要公共设施方面的薄弱环节,加大应急救援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城乡建筑抗震安全能力,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应急保障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尽最大努力减少地震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及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实战训练基础。目前,虽然许多地方建有建筑废墟训练场,但大多过于简单,功能不够完善、模式较为单一,无法开展针对性、高难度的实战训练。为此,加强高仿真、动态化的模拟建筑倒塌训练设施建设,以提升救援人员实战能力;二是专业知识培训基础。目前,随着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如国家、地方救援队伍体系不断法制化、救援力量在不断扩充、保障经费的不断递增,这些都不断给地震救援工作带来契机和欣喜。但同时也存在救援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培训教育缺乏权威性、专业培训教材不系统、实战训练缺乏针对性等实际问题。为此,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整合资料编写一套系统完整科学的理论教材,加强地震救援专业化基地培训;结合国内外地震救援案例和经验,举全国之力建设一座集理论培训、研究、探讨为一体的专业知识培训学校或是在大学开展与地震研究相关的专业已迫在眉睫。三是协同作战基础。加强协同指挥作战,是地震应急救援的实际需求,是从汶川、玉树地震和甘肃舟曲县特大泥石流等救援实战过程中提炼的成功法宝。为此,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结合各地实际勇挑重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的加强本地区地震救援的协同作战指挥,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演练的形式加强协同指挥训练,从而保证一旦发生地震灾害事故等重大灾害,实现军地救援力量“快速反应、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协同作战目标。

5、地震灾害的事故特点

5.1 破坏力强,人员伤亡大。地震造成震区产生裂断层错动、地面倾斜、升降和变形,导致大片居民住宅和城镇基础设施毁坏,甚至损毁整座城市,破坏力极其巨大。地震导致的房屋倒塌造成大量人员埋压,伤亡惨重。

5.2 易引发次生灾害、火点多。地震除造成原生灾害和直接灾害外,还极易引发水灾、有毒气体泄漏、山崩、滑坡等次生灾害。同时导致城市燃气泄漏、供电设施毁坏等,易引起多点并发的地震火灾,如扑救不及时,火势扩大,损失加剧。

5.3 易造成社会秩序局部混乱。强烈地震造成的信息传输中断和人员恐慌导致局部地区政府职能运转暂时失灵,破坏了人们的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并给人精神以强烈冲击,可能引起社会秩序的局部混乱。

5.4 设施损坏严重,救援特别困难。地震造成交通、供水、通信等生命工程毁坏,以及大量人员被埋或失踪,消防、医疗救护等专业救援部门自身也不同程度的遭受损害;伴随的火灾、水灾和有毒气体泄漏等各种次生灾害往往交织在一起,使局势十分紧急,救援刻不容缓,但力量又一时难以重整或集结。

6、公安消防部队参加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在各类重大灾害事故救援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6.1 基层警力不足严重影响应急救援任务的开展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消防站、消防警力和城市消火栓等远远不能满足应急救援任务需要。一是消防站数量少。如按照消防规划要求,宝鸡市区应该建设消防站??个,但实有4个投勤,每个站的保护面积远超4-7平方公里的标准。二是警力严重不足。由于现役编制的限制,基层消防部队普遍存在着警力不足的现象,新建队站更是存在无警可派的尴尬情况。兵力没有增加,但是灭火救援任务量却日益繁重,作为一支全天候24小时执勤的部队,随时都要做好应对各种灾害事故救援的准备,任务增加与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如宝鸡全市应设消火栓1868个,实有541个,欠账71%,实际完好的仅323个。城四区应设消火栓1075个,实有403个,欠账62.5%,实际完好221个。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发展已成为制约城市应急救援的瓶颈。

6.2 应急救援特勤装备不能满足实际救援的需要

虽然近几年,各地政府加大对消防部队装备建设经费的投入,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有了较大的发展,如空气呼吸器、防护服、救援服、指挥服、呼救器、方位灯等个人防护装备保障基本到位,能满足一般应急救援需要,配备了部分登高救援、化学洗消、地震抢险、干粉、泡沫的等特勤车辆器材装备,但是与消防部队所承担的急、难、险、重抢险救援职责任务需要仍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普通城市消防站专门用于应急抢险救援方面的侦检、探测搜索、破拆顶升、剪切扩张、排险堵漏、指挥通信等尖端智能化的器材装备严重短缺,突发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成效有限。面对各种突发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全市消防部队装备还不能完全适应打恶仗、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需要。

6.3 地震救援专业训练科目少

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在地震救援中取得了一些成果,总结了一些经验,但是因为地震的突发性和不预测性,对突发地震应急救援还处于摸索阶段。地震应急训练科目,无论从方式方法上还是从专业上、技术含量上都与其他的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存有很大的差距。对于地震救援,基本上摸索在地震救人训练上,对于地震造成的复杂的化工、有毒、有害、洞室、隧道、易燃易爆等特殊火灾和抢险救援专项处置训练,还没有一个完全清晰的概念和全面的掌握,缺乏系统的复杂场景的模拟训练。此外,对地震应急救援的针对性性、系统性心理疏导和生理极限训练还比较缺乏,经验还比较欠缺。

7、提高消防部队处置地震灾害能力的几点想法

7.1 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消防队伍除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这是时代赋予公安消防部队的历史使命,也是我国用法律的形式第一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承担其他灾害事故的救援任务。所以,消防官兵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准备。一是组织开展抗震、防爆、排毒、救护、堵漏、救人等方面的学习,使官兵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和地震抢险救援专业技能,强化救灾意识;二是熟悉特种器材装备的结构、性能,掌握技术参数和操作方法,编排特种器材的使用操,开展应用性的操作方法;三是适时开展工作的理论培训,邀请各方面的专家讲授专业理论知识,为消防部队在地震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提供有力保证。

7.2 组织上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

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领导是搞好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基本保证。而地震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是社会安全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参战力量多,处置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既需要人力、物力和技术基础,又需要良好的社会联动保障。因此消防部队必须在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和公安、地震、交通、电力、通信、供水、运输、民政、医疗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各部门、单位参加地震灾害事故救援工作规则、职责及各类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并可酌情设立搜索组、灭火组、破拆组、救生组、疏散组、保障组等小组,积极争取社会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使地震灾害事抢险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7.3 加强地震灾害事故抢险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训练

消防抢险救援工作建立在有准备的基础上,是取得胜利的关键所在。因此消防部队应根据公安消防部队自身的特点和所担负的灭火救灾任务及辖区消防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情况,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立足现有条件,积极主动的针对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和特点,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化学和有毒危险品的特性及生产,使用、储运等情况,开展对地震灾害事故的处置和救援战法的研究,立足于打大仗、打恶战,制定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预案。在此基础上还要组织有针对性的模拟演练和协同演练,通过演练要不断修改完善,使预案更加科学合理贴近实际。同时,要注意公安消防部队参战人员自身的安全,做好自身在灾害长时间战斗中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4 加强特种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功能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突发灾害事故特点,科学制定具体装备建设发展规划。立足于“打大仗,打恶仗、抢大险、救重灾”,瞄准先进技术和优良的性能,加大经费投入,在购置配备实用性强的常规器材装备基础上,重点配备科技含量高、功能先进、智能化、攻坚能力强的特勤技术装备。加强地震应急救援急需的各类侦察检测、剪切扩张、起重设备、防护救生、顶升破拆和通信指挥器材的配备,加快地震抢险救援车、核生化洗消车、通信指挥车等特种车辆及专勤直升飞机抢险救援装备的配备,使装备结构配套合理,确保功能齐全完备。改革创新提高装备管理水平,加强对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熟练掌握各类特种装备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人和器材装备最佳结合,发挥装备最大效能。

7.5 开展科技练兵,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

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训练方案,明确训练目的、全面实际设置训练科目,广泛开展练兵活动。针对各种突发灾害事故,加强科学处置、抢险救援训练,应结合灾害事故的特点,从抢险救援的出动原则、处置方法、步骤、行动规则、检测搜寻手段、救助技术方法等方面入手,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力量编程,明确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程序。立足于复杂环境、恶劣条件下消防部队现有器材装备,采取灵活多样的训练方法,积极协调各联动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经常性地应急救援合成训练和模拟实战演练,开展以抢救生命为主的侦察搜救、紧急排险等常用基本技能、施救方法等技术、战术训练。开展摔伤砸伤、烧伤、中毒溺水等现场紧急救护等技术科目训练。开展模拟心理训练,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增强官兵的心理适应和承受能力,从难从严要求、严格训练、注重质量效果。努力使处置突发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行动的各个环节都严谨规范、科学有效,全面提高消防部队抗灾抢险救援的攻坚克难的能力。

7.6 发挥消防部门特殊的拳头作用,展开战斗救援行动

消防部队作为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现役部队,要充分发挥装备精良的优势,发挥特殊的拳头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特勤器材机动性强、效率高的优点,以快制快,遏制灾害。在战斗救援行动展开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照明:因电气设备的破坏,夜间的地震救援照明问题是减少伤亡的关键,要使用强光灯、车载照明灯等照明设备提供照明;二是灭火:针对地震时多处同时发生火灾,要先贯彻“先重点,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先城区、后郊区”的原则,准备部署灭火力量,并保持一定的机动力量,以应付特殊情况下的需要;三是救援:在高耸的危险楼房中解救伤员可用登高车、云梯车和缓降器、救生气垫等进行救援工作;在倒塌的建筑物现场的救助,要运用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的起重、吊拉、牵引等功能及时移开塌方,并用破拆、扩张器材来实施救人;在机动装置无法有效地开展救援的情况下,要灵活运用轻便工具,如铲、锹、杆、锤、凿、斧等实施救援,在救人时要先确定伤员的头部位置,以最快、最轻巧的动作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其口、鼻内的灰尘,再暴露胸、手部分,以便让伤员能配合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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