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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帖

2014-08-15詹文格

文艺论坛 2014年17期
关键词:堂哥野猪徒弟

詹文格

每次回乡,我总要去看一眼堂哥那间作坊,作坊虽小,但那里曾是一个乡间匠人的秀场。如今,作坊成为一架锈蚀的钟表,凝固在某一时段,一动不动。墙面斑驳,布满坑洼,那是时光留下的老茧。

雾幔轻笼的早晨,站在山头眺望村庄,露水里村舍像一张陈旧的木版年画,在风吹日晒中褪去了鲜活的颜色,只剩一层水一样的白光。

炊烟久久不见升起,只有光线轻薄地打在苍白的纸上,风一吹纷纷破碎,那是山村贫血的脸庞。阳光已经困倦,带着浮肿的眼神,在墙根下无力攀爬,泥地里不知是谁留下了隔年的脚印,印坑中布满青绿的苔藓。

仰头遥看,土坡上高大的麻石村碑,已沉陷泥土,面目不清,字迹模糊。那些貌似山寨的屋场,依旧开满梨花、桃花和李花。春笋依旧拱破泥土,刺向天空。

堂哥是祖传三代的木匠,以前每次回乡我都会看到堂哥在作坊中挥汗如雨,吭哧吭哧地刨着木板或木方。动感的堂哥带着一种天然的美感,让我看到劳作的美丽,嗅到汗水的芳香。

刨花带着树木气息,如海浪一样翻卷,像柳枝一样飘飞,我站在作坊内大口呼吸,空气中满是鹅黄的木香。

堂哥虽是出色的匠人,可散落在山野,就像一粒草籽,一生都在风沙里翻飞。世居熏风和畅的农耕乡野,堂哥依凭祖传三代的上等手艺,很长一段时间都活得有脸面,有尊严。婚嫁喜庆、盖居造船、丧葬入殓,家家户户都离不开他精湛的手艺。可是数千年的积淀,在短短的几十年里突然沉寂,风起云涌的工业化浪潮,让无数匠人渐行渐远。处在科学技术统治的时代,世界文明的机制和设置在科技的操纵之下,变成千人一面。我们穿一个品牌的服装,吃相同口味的食品,住布局雷同的楼房,用相同款式的手机,科技的强权将人连根拔起。面对一个欲望横流的时代,堂哥纵有出众的才华,绝妙的手艺,也无力为自己构造独一无二的世界。传统匠人被高速的流水线生产模式而挤对,那些铁匠、木匠、篾匠、染匠、漆匠、弹匠、裁缝,他们的背影日渐遥远,他们的动作日见陌生,他们的形象日见瘦小,最终将在乡村旷野中销声匿迹。

我在夏秋时节踏上了回乡的山道,老远就能望见屋后几畦碧绿的菜地,门前一垅泛黄的稻田。一种小桥流水,老树昏鸦的古典意境,浮现眼前。如果回乡的时候刚好是瓜果满园,丹桂飘香的仲秋,能看到山野的天空湛蓝如洗,小河碧清透亮,屋顶炊烟袅袅,几声鸡叫,几声牛哞,那简直是来自天堂的声音。这般唯美的田园无不令人神往,让外人羡慕。可是来此一游的匆匆过客们,蜻蜓点水般的感受,哪能理解天远地偏的山野,哪能看清孤寂落寞的心路。

堂哥有顶好的木匠手艺,大伙都说,如果堂哥愿意出去闯荡,早就是百万富翁或千万富翁。初闻此言,感觉并不靠谱,像是投其所好的恭维,无来由的吹捧,像贪杯之后的胡聊海侃,有点夸大其词,不切实际。

可是堂哥乃山野村夫,一介种地为生的农民,放到城里也只属引车卖浆者流,入不了台面,上不了档次。因此,别人对他压根就用不着吹捧和讨好。说他本可成为千万富翁,那也是有根可寻,有据可依的事。他带出的十几个徒弟,当初个个都是穷光蛋,远行他乡也多半是被逼无奈,当时外出并不敢妄想日后能富贵还乡,只求个温饱,养活一家子老小足矣。

徒弟们年轻,年轻人有梦想,有野心,也有胆识。与众多创业者一样,他们的发迹史就是一部血泪史,毫无传奇性可言。都是从最底层开始,吃别人不能吃的苦,遭别人不愿遭的罪。他们有过皮开肉绽的伤痛,断过指头,受过威逼,遭过谩骂,饿过肚子,睡过坟地。有个别人手指还断过两三回,最后连整只手掌都被机器吞下、嚼碎,成为一摊肉酱。他们没日没夜地加班,从一个普通打工仔开始,一点点掌握窍门,一点点积累经验,直至轻车熟路,练就了本领,再大着胆子出去单干

……

二十多个春秋过去,徒弟们不再是当年的穷木匠,他们在广东一个叫顺德的地方开起了各种名号的家具厂。徒弟成了老板,订单从国内做到了国外,资产从几万上升到十几万,然后再到几百万过千万。每逢过年过节,徒弟们衣锦还乡,带着新换媳妇,开着亮眼的豪车,腆着发福的肚子,上门看望灰头土脸,胡子拉碴的师父。进门率先奉上好烟好酒,再是一番感恩,接着来一番感慨,最后发表一通感想。徒弟们坐在师父贫寒的土屋中,每一句话都透着世事如梦般的吁叹和惋惜。而那间培养过不少富翁的作坊,已经密布蛛网,一派萧条,像掏空的鸟巢,鸟儿已经羽毛丰满,远飞他乡。

站在作坊外,徒弟们免不了要多看几眼,独自温故那段学徒的岁月。当年昼盼夜想,渴望早日拜师名下,祈求纳入门墙,忝列其中。而学成之后又是那样急切,急切地逃离这扇屋门,栖上高枝,寻找更广阔的天地。望着那扇木门,徒弟们有一种隔世之感。他们都是从那扇破烂的木门中走出去的山村匠人,当春天汹涌澎湃地到来时,山村却在一天天瘦弱苍老,但从他们脸上却见不到一丝难过的表情。

已近花甲的堂哥,没有太多的想法,自己做了一生的穷木匠,儿子嫌老爸做木匠没出息,彻底与木匠行当“拜拜”。技校毕业的儿子,正好十八岁,骨子里全是与传统格格不入的叛逆,舅舅买给他的长途车票,成为送给侄儿最好的成年礼。

十年的光阴流变,其间有多辛酸和血泪?这个恐怕已无法统计。只有老板那双与众不同的眼睛,尖锐如芒刺,不时扎着一位打工仔自卑的身心。梦想是困境中唯一的安慰,微光始终在头顶隐隐闪烁。28岁,那是冲向“而立”的最后两级台阶,这一年曙光初现,打工仔终于成为五金作坊的小老板。尽管最初的技术和订单都是从老板那儿“剽窃”而来,但对于一个挣扎在底层的打工仔来说,这么做也属被逼无奈,如果只会死心塌地做个打工仔,那将永无出头之日。

儿子两年前结婚,隔年生了孩子,把孩子放回老家来养,显然儿子和儿媳妇都不放心。山村偏僻,远离现代生活,购物、就医、入托全是空白,只有让父母过去帮着看孩子,那才是唯一的选择。

儿子正处在创业初期,小工厂的事情千头万绪,做老板身兼数职:从采购装卸,到进厂加工,验货包装,事必亲躬。什么都得自己管,所以儿子希望母亲过去帮着照看孩子,让他们夫妻俩一心打理工厂。

堂哥开始坚决反对,认为养个孩子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不放心送回老家来养,就请个保姆过去。可堂嫂疼爱儿子,更疼爱孙子,请保姆她放心不下,于是夜夜都在枕边吹风,想尽办法劝堂哥与她一块过去。堂哥哪能跟她过去,首先不说舍不得屋舍田土,就连伯父的难题也无法解决。伯母过世得早,伯父一直没有再婚,老人又当爹又当妈,把一双儿女抚养成人,兄妹俩上完了中学,能写会算。后来伯父又让堂哥随自己学了木匠,教读婚配,操劳一世,老人不容易,堂哥哪能扔下老父不管不顾。

说起山村的变化,那是从堂姐出嫁那年开始的。堂姐是山村第一批外出的打工妹,在温州一家服装厂搞刺绣,一做就是八年。八年的时光让堂妹从一个稚嫩的中学生,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大姑娘。那年冬天回家过年,堂姐身后跟着一位瘦高的小伙子。小伙子皮肤白净,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眉眼间充满了怯生生的表情。初次拜见准丈人,小伙子像个犯错的小学生,红着脸、低着头。进门时目光躲闪,进门后站着不敢说话,与现在胆大妄为敢爱敢恨的小青年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

一开始这门婚事就遭到了父子的强烈反对,特别是堂哥,像见了八辈子仇人。尽管人家一脸虔诚,备了重礼上门,但他态度决绝,表情冷漠,仿佛别人根本不是来相亲,而是来寻仇。堂哥不给胆小怕事的眼镜男子一星半点的面子,逼着他当晚就要离开。堂姐只好寻死觅活,与堂哥大吵大闹,堂哥这才同意暂且让眼镜男子在家留宿一晚……

后来因此事堂姐与堂哥大吵过几次。堂姐说堂哥心怀鬼胎,怕她远嫁之后撇下老父不管,侍候老父的事就会落到他一人头上。其实堂哥的胸襟并没那么狭隘,他是不忍心妹妹就这么突然离家而去,远嫁他乡,像一朵飘走的云彩,不见踪影。特别是他没有见证妹妹朝朝暮暮的恋爱过程,不了解眼镜小子的底细,心里不踏实。说到底就是不忍割舍这份亲情,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往后相互来往多不方便?最让他感觉别扭的是说话,亲人之间交流起来还要用“广播声”(普通话),一个人离开了乡音,亲情也就显得生疏起来,乡音才是传递情感的密码,丢了乡音,也就丢了故乡。

堂哥没想到妹妹会那样揣摩自己。妹妹的话像一把刀子,戮向堂哥心上,堂哥被戮痛了,像受了内伤,竟没有再去阻拦,妹妹在抗争中获胜,嫁到了邻县。

在外漂泊多年的堂姐,最终随丈夫回到了故乡。如今堂姐的儿子已上初中,夫妻俩用打工攒下的钱在老家盖了楼房。房子盖在公路边上,夫妻俩合计着开了个小饭馆,因价钱公道,口味纯正,过往司机绕道过来吃饭,生意越做越旺。堂姐在后院养了鸡鸭,在再远一点的地方养了猪羊。亲家公特别勤劳,种了不少的田园蔬菜,栽了各种瓜果,饭馆用的食材属于自产自销。小饭馆很快就火爆起来,周末或节假日,很多城里人呼朋唤友,成群结队地过来尝鲜。

堂哥看到妹妹一家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心里不免暗暗佩服妹妹的眼力,当年她认准这个戴眼镜的胆小男人可以依靠。姑娘嫁人其实也是一件颇有风险的事儿,几乎称得上浴火重生。不幸的婚姻会毁掉一个人,而幸福的婚姻可以创造一个新的世界。堂哥看到了妹妹的幸福,他打心眼里高兴,回想自己当年强烈反对妹妹的婚事,心里便有愧疚,所以当自己想求助妹夫帮助的时候,总感到不好意思开口。

儿子的电话像催征的战鼓,堂嫂还未起程,堂哥的内心就变得复杂起来。伯父身体不好,特别是近年来又患上了老年痴呆症,常常会半夜出门,到外面瞎逛,有几次险些跌入水库。堂嫂离家时,堂哥显得依依不舍。两人属典型的先结婚,后恋爱。在一张床上睡了几十年,平时从没说过甜言蜜语,可夫妻俩一直公不离婆,秤不离砣,情感全都沉淀在心里。现在堂嫂要远行千里,而且一时半会还回不来,堂哥心里顿感空空落落。

除了感情上的依恋之外,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堂哥不会做饭。尽管堂哥十分能干,无论是木匠手艺,还是干农活,里外都是把好手,可偏偏不会做家务,甚至一碗面条都下不好。堂嫂走的那天晚上,她依偎在堂哥胸前,问他:“我走了,你一日三餐咋办?”

堂哥装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轻松地说:“放心吧!我和老爹不会饿肚子的!”

堂嫂走了,堂哥像个刚入门的新媳妇:喂猪、做饭、洗碗、洗衣,从头开始,他一样样摸索。开始显得手忙脚乱,很不适应,慢慢也就习惯了。每天早上,堂哥先把煮好的稀粥盛给老爹,自己再凑合着吃点,然后急着出工。

日子一天天过去,惊蛰前后,堂哥把屋后的一垅地翻垦过来了,他赶着季节栽上红薯,种了玉米。菜地减少了一些,他扩种了花生,家里只剩父子二人,蔬菜也吃不了多少,多种点红薯,能当猪饲料,年底卖几头肥猪,这是堂哥家里的经济来源。

门前的水田原来是种双季的,现在家里已经不缺吃了,人工、种子、化肥成本不断上涨,堂哥干脆把双季改成了单季。端午节前,几亩水田全部栽插完了,忙乎了几个月,终于可以歇口气了。

端午节前一天,伯父跟堂哥说,他想吃粽子。当时伯父一听有点为难,包粽子是个技术活,他从来就没弄过,既然父亲想吃粽子,肯定得满足,好在这也不算个难事。堂哥想了想,到村头把徐婶请来帮着包粽子。徐婶比堂哥要小几岁,她儿子是堂哥的徒弟,平时两家关系处得不错。徐婶是个很会过日子的人,这些年儿子在外挣了钱,家境一年比一年好,无论是吃穿,在村里头都属上等水平。她家里有现成的粽子,提了一篮子给堂哥。堂哥再三推让,可徐婶执意要给,堂哥只好收下。那些天徐婶也正有急事要找堂哥。原来徐婶家的小孙子某夜在外受了惊吓,高烧不退,满嘴胡话。村医上门打针服药,可高烧仍持续不退。徐婶六神无主,万分着急,后来邻居给她建议,让她火速去请黄大仙施法。

堂哥一听就明白了,黄大仙是山里的巫师,每次施用法术都得雇请“阳兵”。黄大仙自己称当“阳将”,后面还要跟上“阳兵”,隔三差五就会在山村里鼓捣一回。做“阳兵”必须是阳气十足的精壮汉子,只有威猛强壮的“阳兵”,才能压住阴气。山里青壮年稀缺,堂哥被人家请得多,每次做完会给他酬谢,老人们都知道做“阳兵”的顾忌,因为捉鬼驱邪,会折损阳寿,所以充当“阳兵”被视作积大德的事。

深夜,大仙在旷野中烧香燃纸,时而辅以各种夸张的手势,完毕再朝孩子受惊的方向一通默念。“阳兵”则列队在后,跟随大仙往回直行,无论水塘河沟,还是山峁坟地,均不得绕道。这叫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他们沿途大声呼喊,把孩子走失的魂魄喊回家去。

在民间自古就有这样的信仰,人守住魂魄才能安身立命。一个人如果失魂落魄,那将成为无根之草,没法生存。孩子受了惊吓,那就是魂不附体,轻则大病一场,重则危在旦夕。在此之前我从不相信,一个活人还有独立于身体之外的魂魄,还有出窍游走的替身。可当山村空落,疾病缠身之时,我开始相信了,相信所有的生命都伴着如影随行的魂魄,就像受惊的故乡,魂魄已经不愿附体,急需安抚。

每到年头岁尾,堂哥的内心就无法平静,既让快乐滋润,又被焦灼牵扯。那些功成名就的徒弟像走秀的模特,轮番登场。他们把豪车停在后山的路边,手上提着贵重的礼品,牵着漂亮的新媳妇,上门慰问师父来了。徒弟放下礼物,稍坐片刻,然后一番安慰劝说,请师父到城里看一看,走一走。

徒弟走了,堂哥拿出包装精致的烟酒,埋头品尝妙不可言的茅台、醇香入肺的五粮液,抽着五元一支的中华香烟。开始堂哥不知道徒弟孝敬他的烟酒价值几许,享受起来显得从容淡定。后来进城逛商店,见到明码标价的烟酒,一看徒弟送过的那些礼品,无一不是让人晕眩的天价。一瓶酒一头猪,一包烟一担粮,堂哥心疼上火。走出商店,他无法平静,像是犯下了弥天大罪的恶人,久久不肯原谅自己。一根香烟能买一盒快餐,真是口食如火化!

当把烟酒慢慢品完之后,一晃已是初秋。忙乎了大半年,眼前已是一派丰收的景象,不久红薯、玉米、大豆、水稻都将采收归仓。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野猪突然疯狂起来。开始是远点的红薯给毁了,再后来成片的玉米也毁了。野猪婆带着野猪崽,肆无忌惮,到处游逛,把整个田野菜地当成了它们的练兵场。

堂哥很着急,可又想不出好的办法。早年政府对土铳管得松,山里几乎每家都有一两支土铳,几个汉子带一群狗,上山一围,就能击毙几头野猪回来。现在枪支管制严密,所有的猎枪土铳统统被公安机关收缴,山里已找不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猎人。

山寨本来就地广人稀,加上青壮年全部外出,更显沉寂冷清。砍柴伐木的人少了,草木便疯长起来,植被得到了恢复,野猪趁机繁殖,成群结队。

没有见识过野猪的人想象不到野猪的凶猛和厉害。当老虎成为珍稀物种,退隐山林之后,野猪便悄悄强大起来,成为唯一敢与人类对抗的猛兽。野猪有力大无穷的嘴巴,坚固锋利的獠牙。特别是一身被松油树脂包裹起来的皮毛,成为刀枪不入的铠甲,让人百般无奈。村民布下套索,安放铁夹,不曾想,套索被轻易拉断,铁夹上只剩一条断腿。夹断了蹄子的野猪,瘸着三条腿照样在山里自由奔跑,往来如风。这种受伤致残的野猪最为可怕,像个饱受虐待的变态狂,遇上行人它不仅不会避让,还会主动进攻,甚至趁着夜深人静,冲进村里进行报复。与野猪正面交锋的村民非死即伤,那匕首似的獠牙,只要把人轻轻一顶,就将身体破裂,肚腹洞穿,留下两个血窟窿。

毁了玉米、红薯、花生之后,野猪越发狂妄,它们成群出没,开始围攻刚刚灌浆成熟的稻子。这个时候堂哥急坏了,眼看着一年的收成要被野猪糟蹋殆尽,实在没有办法了,堂哥只好采取最原始,也是最笨的土办法——挖地窖,设陷阱。

陷阱设在野猪出没的必经之路上,这一招应该管用。那是一个垂直挖掘的土洞,深度达四五米。土洞不能太浅,太浅了野猪即使落入地窖也能逃蹿而去。为了能捕获野猪,陷阱不但要有足够的深度,而且还要做得十分隐蔽,不露丁点痕迹。地窖的形状像一只葫芦,下大上小,底下布满了锋利的竹扦。

土洞挖好之后,在洞口虚掩一层茅草秸秆,秸秆上再铺一层青绿的草皮作伪装。野猪途经此地,只要一脚踏空,便会一个倒栽葱落入陷阱,无处逃蹿。

堂哥忙碌了半个多月,一共挖了八个陷阱。心想有了这些暗道机关,那些贪吃的野猪应该在劫难逃了。可堂哥低估了野猪的智商,野猪脑子聪明,并不蠢笨。不知它们是依靠灵敏的鼻子,还是招风的耳朵,总之野猪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八个陷阱分布在四条不同的要道上,等待着野猪自投罗网。可狡猾的野猪轻易识破了堂哥的诡计,在此出没竟绕道而行,从不中圈套。

堂哥眼看着那些开始泛黄的稻谷,一夜之间毁掉一大片,心疼得不行,几亩地基本毁光了,他再也想不出什么办法。

野猪好像特意与堂哥作对,庄稼毁完了,下一目标对准了碧绿的桑园。家里养的蚕正在关键时期,只需几日就可上簇结茧,可桑园毁了,饥饿的蚕儿昂着无力的头,蠕动着水汪汪的身体,几天后,一身透明地死去,最后烂成一堆臭虫。

看这架势,野猪非要把堂哥逼走不可。辛辛苦苦忙了一年,几乎颗粒无收,再守在这儿与野猪较劲也没啥意思,于是与妹妹联系,决定把父亲寄养到妹妹家。

安排好老父,堂哥松了一口气,他准备到广东徒弟开的工厂去做找点活干。堂哥是个看重脸面的人,马上过年了,总不能两手空空等着儿子来供养。

简单收拾了一下,堂哥在镇上给婆娘挂了电话,告诉她自己准备到徒弟工厂去干点活,家里的庄稼全被野猪毁了,留下来也找不到活路。婆娘让他过去儿子那边帮忙,堂哥说儿子开的是五金厂,他是外行,过去也搭不上手,再加上父子脾气不对路,隔行如隔山,怕越帮越忙,还是去家具厂干活会顺手一些。

对于人过中年的堂哥来说,进城是一次艰难的抉择,这并不亚于一场空前的革命,这场革命既是精神的,也是肉体的。他对城市虽然一直深感怀疑,可最终还是来了城市。

事业有成的徒弟对师父很是敬重,这也难怪,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当听说师父愿意南下广东时,徒弟们乐坏了。为减少师父旅途的劳顿,徒弟们早早订好了机票,请朋友开车送到机场。

这样的远行或许一辈子也只有一次,当飞机在跑道上轻盈地滑行时,堂哥已经如入梦境,泪流满面。他那双一辈子没离开过大地的双脚,突然变得轻飘起来,万物降落到他的脚底,身体像白云一样飘升。飞机在白云机场降落,几个徒弟同时出现在航站楼里,与师父紧紧拥抱……

接风宴选在一家五星级宾馆,徒弟们众星捧月般把师父拥进了豪华包间。一桌子玉器一样精致的山珍海味,令堂哥久久不忍下箸。徒弟们不停地劝酒、搛菜。几圈下来,师父有点醉意,有位心细的徒弟知道不能空腹喝酒,赶紧给师父剥了一只大龙虾。澳洲大虾价格昂贵,生猛异常,肥硕的身子像孩子的手臂,煮熟了还透着一股子野蛮和霸气。

堂哥从未见过如此巨虾,一只大虾就填饱了肚子。闹哄哄的一桌人,不停斗酒调笑,各种来路的黄段子满桌飞。堂哥听不懂那些时尚的笑话,他自然也不便向徒弟们探问,久居山里的师父有点闭目塞听,他感觉徒弟们各方面的本事都远远大过师父了。

吃饱喝足之后,大伙抢着买单,服务小姐拿过单子,告知连同酒水一共三千二百元。堂哥一听立马就蒙了!他急得一蹦而起。一顿饭三千多,这是山里人一年的收入。堂哥身子一抖,立刻满脸不悦,他生气了,指着徒弟大骂起来:“谁让你们如此铺张浪费,是钱多得没地方去吗?!”徒弟们嬉皮笑脸,内心却倍感温暖,知道打是亲,骂是爱,师父永远是他们的师父。

依旧前呼后拥,寸步不离。他们把师父送进了电梯,电梯上升到四楼,醉醺醺的堂哥被徒弟们扶到了休闲中心。堂哥对休闲二字并不理解,他只知道劳累了,那就该坐到树阴下歇歇,摸出烟杆,迎着风,吸上几口。扑面的山风会让人浑身舒爽,就连树叶也在头顶谈笑风生。

他从未去过这种灯红酒绿的场所,走进铺满地毯的过道,望着粉红的灯光,半明半暗的门帘,堂哥好像进入了梦境。长发飘飘,胸脯高耸的技师带来一股扑鼻的香风。技师进门先朝堂哥深鞠一躬,嘴里甜甜地一声问候:老板好!然后请堂哥躺上按摩床。墙上的电视调成了静音,技师开始宽衣解带,钮扣一粒一粒蹦开,卸去了薄如蝉翼的衬衫、短裙……

身穿三点式的技师,肤如滑脂,手如柔荑,指尖像灵巧的小蛇,贴着堂哥紧绷的肌肉游走。一股电流弥漫,堂哥浑身燥热,呼吸粗重,血流加快。

技师非常专业,先从上到下,再从下往上,从头顶到脚底,像勤恳的农夫在田野上春耕,每一个关节,每一个穴位都到边到角。

第一遍按完了,接着开始第二遍。这一遍技师主攻重点穴位,指尖上藏着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挑逗。手指在堂哥身上滑动,当滑到男根部位,那手竟停留了片刻。堂哥终于抵挡不住,体内的雄性激素挣脱了大脑控制,男根勃然而起,支起了帐篷。技师感觉火候已到,伸手解开堂哥的内裤,翻身上马,骑了上去。堂哥像被马蜂蜇了一口,吓得身子猛然哆嗦,赶紧用手抓住裤腰。别别别!声音里满是惊恐和哀求。技师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在这种声色犬马的场所,她还从未见过如此害羞的男人。技师告诉堂哥,这是外面两位老板安排好的,你是客人,他们吩咐要把服务做到位,如果偷懒耍滑将被投诉,老板会炒她鱿鱼!

堂哥攥紧裤腰,很坚决地说:不不不,这个免了!免了!

堂哥匆忙结束服务,他急得满脸通红,逃离般冲出了按摩房,径直穿越过道,找徒弟们问罪去了……

堂哥给徒弟一顿训斥,并宣布如果再这样“侍候”,他立马就坐车回家。徒弟知道师父真的生气了,不敢再给他提供特殊服务。堂哥闲不住了,吵着要到厂里干活,他是出来打工的,不是过来游山玩水,吃喝玩乐的。

堂哥急着要下工厂,他以为只要拿起斧头,推着木刨,拉动锯子,远去的岁月就会重回身边,让他找回曾经的荣耀与尊严。当他走进机声轰鸣,刨床飞转的木工车间时,堂哥傻眼了,埋藏于心底的梦想瞬间破灭。他望着排列有序的机器,方寸大乱,脸一下就阴郁起来,像一片晒蔫的树叶,无辜地悬挂枝头,空负一身才艺。此时,堂哥才明白,城市是钢铁的世界,而乡村才是木制的天地。

时代在急遽变化,让堂哥深感惶然,在犁庭扫穴般的全球化时代,带给人们的远不止乡土的遗失和精神的叛离,仿佛千百年来的积淀一夜之间全部归零,一个国家从精神到肉体被彻底清洗了一遍。堂哥既是一个乡土的失守者,又是一个进城的迟到者,他整整迟来了三十年。

伯父的老年痴呆大多数时候属阵发性,清醒的时候与好人差不了多少,但一旦犯起迷糊,他就会做出稀奇古怪,不敢想象的举动。

伯父一生倔强,早年身体硬朗时,他从不服老,只要干得动,他从不求人。可年岁一大,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构筑的堡垒一个个沉陷,城池一座座失守,守军一舍舍退败,最后丢盔弃甲,人仰马翻,不得不进入疾病丛生的王国。衰老是苍天下达的追捕令,谁也逃避不了,就像一场兵不血刃的战争,也像一场无声的屠杀。在每一道肉身面前,岁月总是锱铢必较,针脚细密,从不疏漏,从不遗忘,它将带走能够带走的一切。

空闲时,老人佝偻着腰身,拄着拐棍,在乡道上踽踽独行。每次路过水库坝顶,他总会停下来,望着水面发呆。有风吹来,水上的涟漪像脸上的皱纹,迅速扩散,水可为镜,照着逝去的岁月,原来水老得比人还快。回想起来,一生就在眨眼间,暮年的伯父已把黄昏丢在身后,把往事遗落在路上,只有踢踏不停的脚步声,不时贯入耳膜,他在走,证明他还存在。

堂姐发现父亲走失之后,第一时间就告知了堂哥,堂哥当时没想到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更不理解一个木讷得近乎痴呆的老人,对故乡会有如些强烈的情结。

堂哥在家时伯父也常常半夜出走,不过大多数时候他又会自己回来。因此,他接到电话后没有太过紧张和慌乱,而反过来宽慰妹妹,告诉她不必惊慌,多派几个人到附近找一找,老人家应该不会走远。

伯父一天一夜没有回来,堂姐开始慌张起来,她把店门关了,发动所有亲戚朋友,在方圆十几里内挨家挨户搜寻。不知跑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可没有半点音讯。

事情过去三天三夜了,伯父依旧没有回来。堂哥在那边已经再也坐不住了,于是连夜买了车票往回赶。

堂哥回来也没有别的办法,同样是没日没夜地寻找,到处张贴寻人启事,通过电视、报纸求助。作了种种努力,可伯父就像人间蒸发,没有留下半点蛛丝马迹。一个年过古稀的老人,他能去哪呢?

堂哥一直找到大年三十,仍然没有结果,伯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堂哥悔恨自责,不能原谅自己,他坐立不安,执意要回自己老家。堂姐一再挽留,让他一起过年,嫂子远在温州,家里冷锅死灶,独自回家会更加孤独痛苦。堂哥执意要走,妹妹怎么也劝说不住,他说自己根本没有一点过年的心情,想着下落不明的老父,他心如刀绞。

腊月的夜晚,寒风扑面,滴水成冰,堂哥踏着夜色,埋头赶路。小径盖满了落叶,脚底像稀泥一样松软,一条坚硬的山道突然变得贫血般虚弱。屋舍越来越近,却没有猫狗的叫唤。堂哥摸出生锈的钥匙,捅进锁孔,门锁弹开的刹那,月光潮水一样,奔扑而来。吱呀一声推门而入,堂哥看到老父一脸笑容,静立在相框中。这一刻堂哥再也忍不住了,泪水奔涌,号啕大哭……

除夕之夜,鞭炮此起彼伏,那些在外发达了的人家成捆成捆燃放焰火,爆炸声里飞溅出五颜六色的火光,烧红了山村的夜空。堂哥连灯也懒得打开,他不吃不喝,沉在黑暗里,直挺着身子,躺在满是灰尘的床上。

大年初一,村里有上门互相拜年的风俗,堂哥没有开门,他没有脸面接受人家问好!他从后门溜走,顺着小路,朝山头一步一步攀爬。

这条路直通自家的红薯地,上次他就在这条路上挖了两个陷阱。往坡上行了一段,地上发现有野猪的粪便和脚印,前面的陷阱已经塌陷下去,像一个疮疤,露出了黑森森的口子。堂哥的心突的一声,往上提了起来,他紧走几步,以为落下了一只野猪。

十米、八米、五米、三米,他风快地接近洞口。突然一股刺鼻的腐臭味直冲而来,堂哥用手掩鼻,走近洞口,弯下腰身,往洞底望去。天啦!堂哥声音打颤,忍不住惊呼起来!他只喊一声,就感到双眼发黑,天旋地转,差一点儿就栽下洞去……

陷阱内的伯父已经腐烂,他脸朝下,背朝上,好像在用力往泥土里钻。醒过来的堂哥双腿跪地,抱头痛哭,哭声惊起成群的小鸟。

撕心裂肺的哭声在山村回荡,惊动了村人,一些亲友闻讯赶来。老人的尸体已无法收殓了,亲友们建议,在此遇难,不如就地安埋。可堂哥死活不肯,非要把老父弄上来。他通知堂嫂和儿子连夜赶回,他要给老父做七天七夜的道场。

做道场孝子必须一直跪着,堂哥跪得太久,腰腿麻痹,直不起身来。后来他只好倒伏在地,直至两个鼻孔流血不住,家人吓得乱作一团,可堂哥仍死活不愿起来。

堂哥想狠狠折磨一下自己,惩罚一下自己,以肉体的伤痛来减轻内心的罪孽。可是有些罪孽像子弹射穿了心脏,永远无法消弭。

只有跪在父亲灵前,堂哥才懂得老人的内心,看到了老人隐藏在灵魂里浓郁的返乡趋势,让老人离开山村是他一辈子不能原谅的错误。

守灵七天七夜,道场完毕,可堂哥还是不肯将伯父安葬。亲友担心堂哥悲伤过度,会引起神志不清,不停地劝他,让老人入土为安。堂哥的脑子并不糊涂,他知道人死归土,可他不愿看到自己的老父与故乡一起下葬。

守到第十天,伯父终于下葬了。葬好伯父,侄儿开始启程,他必须返回温州,那里有他的事业。临行前,侄儿非要堂哥一同过去,可堂哥对儿子的话没有一点反应。一夜之间堂哥就衰老了,眼窝深陷,头发白了一半。侄儿在祖父灵位前上了一炷香,磕了几个响头,然后回过头去拉父亲,要他一起走。可跪在地上的堂哥挣脱了儿子的手,很坚决地摇着头,不愿走。堂嫂立于一旁,抹着眼泪,不知如何是好。儿子树桩一样站在父亲面前,他在等待。等了很久,父亲才仰起头,一字一句地对儿子说:“我哪也不去!我决不做游魂野鬼,把自己的尸骨抛在外头!”

儿子望着父亲,无奈地摇摇头。他知道这个山村是安埋祖先的山村,祖先在此以骨击鼓,刀斧碰撞,锄镐飞舞,撞击出难以言说的纷繁秘史。但在新一代人眼里,从来就没有永远的故乡,只要在异乡立稳脚跟,创下家业,无需百年,异乡就是故乡。

作为捣弄文学的人,我渴望为家乡的河流撰一部史记,替萧瑟的村寨填一卷咒经,可我笔力不逮,只能暗自忧伤,一腔空叹。

回想曾经堆砌报端的文字,把故乡当成粉饰情感的意象,出于某种功利性需要,煽情般赞美过故乡。如今我才明白,那些言不由衷的虚情假意,是我对故乡最初的冒犯!这样的文字既像欲盖弥彰的粉尘,又像风暴扬起的沙粒,使乡情有了水分,让血液掺入了杂质。这种骨肉分离的伪装,与真实的精神世界毫无关联。

这些年,故乡像一棵老树,被秋风扫荡了满身的枝叶,那些折落的枝丫如断翅的飞鸟,留下刺目的创口,每一道创口都流着琥珀般的脂液,那是老树黯然神伤的眼泪。

作为一个赞美者,我知道,这是对故乡最大的伤害!凡是赞美故乡的人,并不了解故乡,甚至他内心压根就没有故乡。把故乡当作母题吟咏,只是某种写作的手段与策略而已。

现在,我再不敢赞美故乡了,如果再去赞美,那就将成为无法饶恕的罪人。在车马喧闹的城市,连古老的文字也不再听命于我调遣,全都板起面孔,一脸愠怒,用一种不屑的眼神来讥笑嘲讽一个虚伪者的内心。

每当拿起笔,我就会想起诗人沈苇,从他的诗行中触摸乡土的疼痛:“继续赞美家乡就是一个罪人/但是我总得赞美一点什么吧/那就赞美一下/家乡仅剩的三棵树/ 一棵苦楝/ 一棵冬青/ 一棵香樟/ 三个披头散发的幸存者/三个与我抱头痛哭的病人!”

这样的诗人才称得上真正具有故乡意识的诗人。故乡不应该是挣扎在纸页上的空洞符号,更不是语言盛宴下的乌托邦。这些年,许多被乡土滋养强大起来的官员,反过来用挖机、铲车去征服村舍,用钢筋丛林去围剿故乡。大树进城,田园吞噬,从草根里成长的富豪、艺人、学者,已深深地迷恋城市的逍遥富贵,把虚弱苍白的故乡遗弃在纸上。

面对狂奔不止的时代,真该读一读黄梵的《繁体与简体》,至少能在怀想故乡的词语世界里九转回肠:“繁体适合还乡,简体更适合遗忘/繁体葬着我们的祖先,简体已被酒宴埋葬/繁体像江山,连细小的灰尘也要收集/简体像书包/不愿收留课本之外的东西。”

从甲骨文里镌刻出来的故乡,像碑石一样沉重。现在该重温一下功课了,记往故乡二字的写法。当喧嚣散去,独处异乡时,我会在心底探问:何为故乡?故乡就是故去的家乡吗?马尔克斯在他的《百年孤独》里说过,有一个死去的亲人埋在这片土地上,这就算是故乡了。西班牙诗人希梅内斯说:“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也不能使人脱离脚下的土地,他终归要在自己的土地上扎根。”而沈从文却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

而在大多数人眼里,哪怕是蜗居斗室,跌进尘埃,只要有一个至亲之人,长期生活在身边,一起吃饭,一起睡觉,那便是真正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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