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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社工机构人才使用现状与比较

2014-08-14帅小龙

卷宗 2014年6期
关键词:体制机构

帅小龙

摘 要:在我国现实政治经济发展的状况下,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快慢、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经费投入的不同以及行业立法规范、政策的配套程度都深刻地影响着民办社工机构对社工人才使用的状况。从体制内外、地域两个不同方面的比较,将有利于发现民办社工机构对社工人才使用的优势以及问题所在。

关键词:民办社工;机构;体制

1 民办社工机构与体制内机构的人才使用比较

(1)民办社工机构相比体制内的对于社会工作人才的管理较灵活,自主性较强。在我国,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举办、利用公共资源、提供社工服务的组织是“体制内社工组织”。体制内相对应的社工岗位设置很少,且基本属于社会行政人员。而体制外的社工岗位较多,管理呈现双重管理,即受到社工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体制内社工机构组织,因为受政府或事业单位领导,在服务开展中,行政化倾向明显,缺乏自主性。民办社工机构与之相比管理上虽然不完善,但机构管理不受明显的上级行政制约和干扰,自主性强且灵活,有利于针对项目性活动开展细致的工作,及时反馈和主动解决服务对象的需求问题,有较高的服务效率和更加广阔的服务领域。

(2)民办社工机构薪资待遇与体制内相比较低。民政部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把社会工作作为专业技术岗,分高、中、初级13个等级。我国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都是由各级人事部门按照身份或岗位职级核定的。比如深圳市事业单位的人员为公务员、职员、雇员待遇。其中对于雇员,制定了《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对普通雇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拨付及工资分配作出规范。自2004年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制度设立以来,2007年、2009年、2011年3次提高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如下表1所示,2011年10月的是:专业技术岗位高级10250元/月,中级7700元/月,初级5100元/月。因此,事业单位体制内的社工与民办社工机构相比,有良好的薪资待遇,稳定的职业前景,因此相比体制外社工岗位具有现实吸引力。

体制外民办社工机构社工薪酬待遇偏低。按照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建立的工资体系,虽然相对于事业单位总体薪资福利上,则没有过多优势,此外长期以来没有变化。如表2所示,2007年深圳出台《7+1》文件规定当时社工的分级工资待遇,但一直到2012年才出台《关于调整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资金使用标准的通知》作出一定调整,2006年深圳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社工工资在此标准上定为初级助理社工师平均工资每月3720元,实际薪酬则远高于平均工资。但到2012年,全深圳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至少也超过4700元,而社工的工资仅与平均工资持平。因此,政府关于推动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政策调整上有欠缺。

数据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民办社工机构与体制内相比缺乏明确的晋升渠道和发展目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政府或事业单位是有一定编制,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可以定级晋升岗位和职级,以及相应的待遇。而在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目前还缺乏完整的评价标注和晋升渠道。一线社工晋升困难,需要制定社工师职称评定方法,开辟一条专业技术晋升路线,让社工能够从初级向中级、高级发展。此外,几乎空白社工督导晋升路线更需要积极探索。

从表3可以看出,2009年较2008年社会工作师在两类机构中都有巨大的增长,社会工作师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更是比上一年增长343.6%,2010年作为体制内的民政行政机关和体制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机构,对社会工作师使用总人数分别达到1891人和5720人,这说明这些机构都对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需求日益明显,并且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民办社工机构对社会工作人才具有更大的容纳量。然而在2010年时,数据显示民办非企业单位助理社会工作师出现减少了1.6%,与2009年增长123%形成巨大反差,而体制内的民政行政机关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则持续稳定地增加,2009年增长31%,2010年增长21.4%。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民办社工机构发展不稳定,助理社工师无法安心留在机构中工作。

数据来源: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0-2011

2 民办社工机构区域间的人才使用比较

经费投入的不同、政策的配套程度使得区域间民办社工机构人才使用差异明显。东部地区民办社工机构与中西部地区的同类机构相比较,吸纳和使用了大量的社工人才,而且为社工提供较好的待遇。对比差异,总结先进地区经验和落后地区的不足,有利于民办社工机构人才使用整体状况的提升。民办社工机构对社工人才开发和利用的地区差异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组织发展是人才发展的前提,东部的民办社工机构发展迅速,对社工人才需求量较大。图1所示,截止2013年4月根据统计到的全国486个民办社工机构名录,按东、中、西部地区归类划分,发现中部和西部各占总机构数的7%,东部地区民办社工机构是占全国同类机构的绝大部分,高达86%。因此,民办社工机构作为社工人才主要的就业载体作用逐渐显示出来。

图1 2013年全国民办社工机构分布比例图[1]

(2)地方的财政投入和社工人才政策使得社工待遇差距明显。东部地区得利于有专门地方财政和政策支持,东部地区社工待遇较好,也较稳定。以东部地区深圳和西部地区成都为例,2007年深圳就出台《1+7》文件对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给出了指导价,并从2007年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大力支持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截止到2011年底市区两级累积投入达3亿元,社工服务遍及深圳各区和计生、社区矫正、外来工等十几个领域[2]。成都2012年才由19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成都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2—2020年)》,《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仅是对国家民政部的《规划》《意见》进行市级层面的简单政策制定,却没有像深圳《1+7》文件中详细的岗位制度、薪酬指导价、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领域、社工人才配备比例等具体规定。因此,东部地区的政策对社会民办社工机构具有更大推动力。

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区”成都市青羊区,该区2011年专项用于扶持民办社工组织、社工培训、社工队伍绩效考核、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经费500余万元[3]。相比东部地区的经费投入西部地区还是少了许多,深圳市龙岗区根据购买社工总体服务计划,2011年共安排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经费约1622.5万元[4]。龙岗区经费投入是中西部示范区青羊区的3倍多。可见经济发达和政策到位使得东部地区民办社工机构能够大量发展,为社工人才职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而其他中西部地区,对民办社工机构的经费支持更少,社工待遇更低,且没有持续性。例如2008年地震灾后,四川省地震灾区有了大量外来基金和组织介入,应时所需诞生了一批社工服务机构和一批社工人才队伍,但是灾区恢复重建以后,三年的项目结束,机构的资金开始减少,虽然一些地方政府仍继续支持,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的缺失,导致社工人才收入锐减,社工人才也不断流失。

参考文献

[1]全国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名录汇总表[G].中国社会工作人才服务平台,2013.4.9.

[2]深圳近四年花3亿多元购买社工服务[N].南方日报,2012.3.22.

[3]青轩.行政引导、社工引领创造专業化“青羊模式”[N].成都日报.2011.11.4.

[4]龙岗区.社会工作项目运作将成为发展方向 [EB]深圳政府在线.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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