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深化企业改革机遇稳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014-08-13毕业刘怡
中国经贸导刊 2014年19期
毕业+刘怡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共贵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建设。省属国有企业加快改制一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这是贵州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顶层设计。提出了实现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和为非公有资本打开巨大的投资空间两大主要目标,为贵州省不同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适应了我国现阶段发展的需要
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多样性的特点,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多层次生产关系,根据“三有利于”的原则,一切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应大胆地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所用,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个人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正是基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特点,为搞活国有经济,发展和巩固公有制经济,为提升民营经济,发展和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全面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提出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出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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