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缘何“不走寻常路”?
2014-08-12薛万博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6期
薛万博
中国有句古语:“民不与官斗。” 用句俗话解释,就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即便在当下,敢于挺身而出实名举报腐败官员,无论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还是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都需要巨大的勇气。
按理说,即便实名举报,也无须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实名公开举报”。无论是罗昌平还是王文志,都深知实名举报的风险所在,那么,他们为什么仍要如此“高调反腐”?
毋庸讳言,现有举报制度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完善之处,如某些官方回应不积极,给实名举报人造成“不受理”的误解。以往的“经验”告诉举报人,通过传统的实名举报渠道,举报信经常“泥牛入海”,而具备图片、录音、视频等有声有影优势很容易引起舆论关注的“实名公开举报”,一经在网上发出,便可将贪腐者置于大众面前,迫使执纪执法机关“给个说法”。
2010年1月29日凌晨,百度“汉中吧”出现一篇内容详尽的实名举报材料,三名举报者中,打头的是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刘继全,而被举报人则是此前曾任汉台分局局长、时任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汪广赋。
事情的戏剧性在于,刘继全在网上“实名公开举报”之前,曾多次向上级有关方面反映问题,均无效果。写给上级的举报信,也总是原封不动地返回到自己手中——他是负责此项工作的纪检委书记。刘继全说,在按照组织程序反映问题屡屡碰壁后,他是在“绝望和气愤”的情绪中对举报信的称谓稍作修改,然后决定放到网络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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