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考试试题的著作权及其限制
2014-08-07黄心蕊
现代商贸工业 2014年13期
黄心蕊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人民群众文化水平和各行业的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公共考试进入了社会生活的视野。如各种专业等级考试,外语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这些公共考试在催生“考试经济”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小觑的试题著作权问题。由于公共考试试题在公共文化领域特殊的意义和作用,其试题能否被赋予著作权或其能取著作权但要接受怎样的限制,在学界不无争论。从公共考试试题著作权取得的理论依据、限制的必要和限制的方式等方面对公共考试试题著作权及其限制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公共考试;著作权;限制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3016502
1公共考试试题的著作权分析
1.1公共考试试题著作权国内外立法现状
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没有将试题列为除外客体,但是公共考试试题作为一种特殊的作品形式,其是否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还存在颇多争议,大多数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公共考试的试题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明确列举了八种类型的作品,在这八种类别之外,如要视为作品加以保护,应当符合《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九项的要求,即应当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由此看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其他作品”并非任意其他作品,而是具有法定性。《著作权法》第四条“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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