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经济法语境中的“经营者”概念
2014-08-07陆晓瑜
现代商贸工业 2014年13期
作者简介:陆晓瑜,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
摘要:通过我国现行经济法中不同的经营者定义、概念的对比,形成对于经营者的全面分析,反思我国定义、概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期盼完善我国经济法下经营者的概念,最后得出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有关主体概念的一般性思路。
关键词:经济法;经营者;定义;概念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3015502
经营者是在经济法语境上产生的一个特有的主体概念,作为经济法的主体之一,它建立在传统既有的基础法律关系之上,其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必须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才能被我们理解。司法实践中,不乏“经营者”概念争议的个案,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湖南王跃文诉河北王跃文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涉及作家是否属于经营者的问题等。这种现象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法律的一种诉求,也彰显概念的基础性作用。
1我国经济法语境中“经营者”的分类列举
粗略对我国现行经济法的法律条文的搜索及总结,笔者就经营者的定义、概念作出如下分类列举。
(1)界定了一般性经营者的定义。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条。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2条。
(2)就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中的“经营者”定义进行明确界定的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的广告经营者。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③散见于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之中的“经营者”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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