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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合作到合作:地方政府与商会间治理关系的转变

2014-08-07赵雪

商 2014年15期

作者简介:赵雪(1990-),女,河北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

摘要:现代经济社会需要商会组织的扩大发展,从而缓解由“政府失灵”引起的社会矛盾、减轻由“市场失灵”带来的经济影响。然而,既有的双重管理体制限制了商会的发展规模、影响了其经济社会功能的发挥。地方政府与商会间的权力博弈是推动管理体制转变的内在动力,当两者的博弈从非合作转向合作时,商会组织才会更好的发挥其多元功能,地方治理才真正实现。面对政府与商会实现合作过程中的现实局限,必须不断提升商会的自治能力、加强政府监管,同时创造完善的立法环境。

关键词:政府;商会;非合作博弈;合作一、地方政府与商会间的互动博弈

有的学者将地方治理定义为在一定的贴近公民生活的层次复合的地理空间内,依托于政府组织、民营组织、社会组织和民间公民组织等多种组织化的网络体系,应对地方的公共问题,共同完成和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改革与发展过程[1]。在地方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商会有不同的治理机制、有不同的利益目标。商会追求的是行业的集体利益,而政府则被认为是地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利益的冲突与竞争是两者不断进行权力博弈的原动力。在权力博弈过程中,政府与商会存在着此消彼长的权力关系。地方政府会根据公共利益是否得到维护而决定放权还是控权,商会则根据自身利益和发展是否得到保障而选择要权还是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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