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时代行业协会商会职能的新定位
2014-08-07张建民
治理研究 2014年5期
□ 张建民
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举措将开启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自治”和“竞争”的新格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变革将削弱行业协会商会的政治依附性,为其作为独立自治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基础。“政社分开”及推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的政府与社会关系变革将为行业协会商会的独立自治主体地位提供行政和法律保障。取消“双重管理”等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方面的变革将使行业协会商会的设立更为简便,打破原先“一业一会”、“一地一会”的垄断格局,引入行业协会商会的竞争机制。这些变革将导致行业协会商会的基本属性和职能定位发生深刻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的基本属性是充当政府行业管理的助手。因而,在职能定位上和实践中,政府偏重行业协会商会提供行业统计数据、参与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及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辅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的职能。偏重准公共职能的定位及与之相伴的限制竞争的管理体制导致行业协会商会具有较强的政治依附性及较弱的会员服务意识。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转型为自治的互益性组织的发展方向。伴随行业协会商会基本属性的转变,我们需要重新界定其职能定位,确立新的职能体系,使其能更好地迎接全面深化改革时代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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