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承包的土地子女能否继承?
2014-08-07
商道 2014年7期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类型,其中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可能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法律问题成为了困扰司法实践的一道难题,下面笔者从一则案例来阐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
【案情】
被告李某与原告李某系姐弟关系。农村土地实行第一轮家庭承包经营时,原、被告及其父李某某、母周某某共同生活。当时,李某某家庭取得了6.6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此后原、被告相继结婚并各自组建家庭。至1995年农村土地实行第二轮家庭承包经营时,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李某某家庭原有6.6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了重新划分,原告家庭取得了1.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被告家庭取得了3.34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李某某家庭取得了1.54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三个家庭均取得了相应的承包经营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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