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公民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2014-08-07江烟波
江苏教育·中学教学版 2014年6期
江烟波
【摘 要】公民素质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依据,公民教育刻不容缓。初中阶段是公民教育的关键时期,要有意识地确立公民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把公民教育渗透进课堂。
【关键词】公民教育初中生权利和义务公德教育法制教育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公民的整体素质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与批判,甚至可以说,这已经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地位的提高,阻碍到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反思公民教育。
初中阶段,正是公民教育的关键时期。这是由中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决定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初中学生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人格独立性也随之增强。这一阶段学生身上普遍存在一个突出的个性特点——逆反心理。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强,对世界的认识比较肤浅,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刚刚开始萌芽,无系统性、科学性可言。在这样的关键时期,公民教育能为他们的“三观”形成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方向。
“公民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所谓的“公民教育”,是狭义的公民教育,指国家或社会根据有关的法律和要求,培养其所属成员具有忠诚地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品格与能力等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公民的爱国心、公德心以及权利和义务的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讲,树立公民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就是要以公民的基本概念为基础,建立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体系,即以公民的独立人格为前提,以权利和义务的辩证统一为基础,贴近初中生心理和社会实际,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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