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因、机理与成效:新媒体对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作用力
2014-08-04山雪艳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监督
山雪艳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当前,新媒体已显示其对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作用力,公民与县级政府基于网络平台以不同的路径选择和行为方式而进行互动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我国县级政府的信息化水平以及应对信息化能力远远落后于现实需求。提高县级政府应对与应用新媒体的能力,引导新媒体为行政管理活动发挥积极效应,做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对推动依法行政的进程有着重要意义。
一、新媒体环境下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动因
新媒体是指在新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具有互动性、数字化、个性化的媒体形态,新传媒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斌:“新媒体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具有创新形态的媒体”,其所特有的开放性、交互性强,信息海量化、即时性、跨时空等特点,不可避免地使得诸多社会活动因素都发生着变化,县级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社会环境也得以深刻改变,可谓新的机遇和挑战同在。新媒体下的各种信息呈现一种爆炸趋势,打破了传统媒体下政府独占信息的寡头行为,普通公民也开始获取信息、享有信息,整个社会迈入了“人人都有话语权、个个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在这一背景下,县级政府只有正视新媒体对其履行行政职责和规范行政行为带来的影响和冲击,并积极调整行政思维和方式,满足公民的利益需求,才能保证其合法性基础与良好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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