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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痕迹物证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人研究

2014-08-02樊少军耿文礼张生斌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驾车人物证驾驶室

樊少军,耿文礼,张生斌

(云南省道路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所,云南·昆明 650224)

随着云南省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道路交通建设和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目前,全省公路通车里程已达20余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500万辆,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000余起,交通事故增多损害加大,特别是遇到诸如肇事后弃车逃逸;肇事时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造成死伤;驾、乘人员均有驾驶证并存在利害关系,肇事后由于各种原因相互推诿等情况使驾车人无法确定,给事故处理工作带来困难。驾乘人员关系确定成为了此类事故处理的关键,因此,应用各类痕迹物证综合分析确定驾乘人员关系,对在驾车人、乘车人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准确认定交通肇事驾车人的身份十分重要。

一、确定驾乘关系的方法及步骤

(一)判断车辆在肇事过程中的运动形态

首先,通过对事故车辆间、车辆与其他物质间相互作用部位的遗留痕迹及附着物(漆片、橡胶、玻璃、塑料等)的勘查,根据物质交换转移原理结合动态痕迹力学特征分析检验,寻找出承痕客体与造痕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李冬云,王炳成.痕迹检验技术.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其次,根据路面遗留痕迹变化特征(如轮胎在路面上的变异痕迹、车辆的制动痕迹、车辆翻覆过程中与地面接触的碰撞、挫擦痕迹等),结合运动学原理与痕迹学理论,分析判断车辆肇事过程中的运动形态。

(二)全面掌握肇事车辆驾驶室内部结构

多数事故发生后,由于车辆发生激烈的碰撞或翻滚,车辆的整个结构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在翻车事故中,经常会遇到车辆解体、驾驶室面目全非的情况,这对客观地分析人员损伤形成的特征和原因,以及事故发生过程中人员的运动形态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掌握车辆驾驶室内部构造在确定驾、乘关系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十分必要。

(三)通过痕迹物证检验结论予以佐证

通过现场所提取痕迹对应处的痕迹物证和微量物证(漆片、橡胶、玻璃、塑料、纤维等)的检验、鉴定结论来充分印证对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的运动形态和碰撞过程的分析判断是否全面、科学和客观。

(四)事故再现分析

事故再现的过程,就是通过现场勘查、痕迹物证检验、鉴定、应用力学、运动学理论分析推演再现出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的失控状态和运动轨迹。*刘建军等.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技术.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都是运动变化的,事故发生后的分析均来自静态的分析结果,难免存在不周全的地方,因此,通过对现场所收集到的各类痕迹物证及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结论,在运动学和痕迹学理论的基础上,应用动态思维的观点和方法进行分析判断,合理推演出事故发生瞬间到结束(静止)后的整个运动轨迹(运动过程),同时结合车辆驾驶室内部构造与人体损伤特征,推演出在事故发生过程中驾乘人员所具备的反应特性和运动状态,从而客观地分析判定车辆驾车人。

(五) 人体损伤痕迹与确定驾车人的关系

综上所述分析,死者杨某某(车主)为该车驾车人。该案通过各类物证结合事故运动形态和驾驶室结构特征综合分析,应用排除法客观准确地认定了事故责任人,为事故处理部门提供了有利的证据,鉴定结论与办案部门的调查形成了一个客观、完整的证据链。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众环保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在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也更加关注环境保护问题,我国科技人员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加大研究力度,其中以人工湿地技术与一级生物处理相结合的方法为目前的主流技术。

合作社是零散村民以抱团形式发展规模现代农业、连接市场的有效载体,成为不少地方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但笔者了解到,部分地方为应付考核、套取补贴,盲目大办合作社,大量合作社沦为空壳合作社。

汽车发生碰撞,驾车人常见的损伤主要以左侧及正面损伤为主,分布于头面部、左侧肩部、肘部、胸腹部等,但由于整个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是运动变化的,仅靠人体损伤部位来判断驾、乘关系是不全面的,应结合车辆碰撞时的运动形态及驾驶室结构来全面分析。

例如,汽车在发生正面或右转弯过程中的碰撞,就驾车人而言,人体损伤多分布在正面及左侧肢体。同时,在人体上也会发现一些特异性的损伤特征(如安全带、方向盘及其他操纵部件造成的人体损伤)。结合人体损伤情况及形成特征,会发现驾驶座上顶部或驾驶室左侧前遮阳、左前车门玻璃窗框和车辆A柱内侧等部位会附着人体毛发、组织、血迹、人体衣着纤维等;在离合器、油门、制动踏板周围装饰板上及仪表台下缘处会留有人体鞋帮的擦蹭痕迹或人体衣着纤维附着。

(2)杨某某(车主)尸体检验:损伤主要为严重颅脑、胸腹部联合损伤死亡,且左侧较右侧重;特异性损伤:胸部似弧形状体表伤及相应部肋骨骨折。

2.汽车翻车事故中驾车人的损伤特征

较碰撞事故而言,翻车事故的运动形态更为复杂,翻车事故一般伴随着两种事故形态,追溯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均存在着车辆碰撞和翻覆的运动特征,正由于此类事故运动形态变化的多样性,造成了车内人员复杂的损伤情况,因此在分析车内人员损伤形成特征上,就必须从驾驶座操纵空间范围内遗留的人体擦蹭痕迹、衣着纤维、人体毛发、组织、血迹等,结合事故发生的整个运动过程和驾驶室内部结构,认真分析研究车内人员在车辆碰撞和翻覆过程中的运动状态及人体损伤形成特征。

3.摩托车事故中驾车人的损伤特征

摩托车具有开放、缺少保护设施和操纵稳定性差的特点。事故一旦发生,驾车人与乘车人的身体均暴露在外,缺乏必要的保护,在惯性和碰撞力的作用下车辆失控倒地,人车分离。因此在分析人体损伤特征与驾、乘人员之间的关系时,应结合发生碰撞时的运动形态来全面分析,找到人体特异性损伤的痕迹特征。

例如,在发生剧烈碰撞后,驾车人大腿内侧与油箱发生猛烈挤压和搓蹭,形成的“骑跨伤”、驾车人手指与摩托车离合器手把之间形成的挤压伤和印压痕迹等。

二、案例分析

(一)通过各类物证结合事故运动形态和驾驶室结构特征综合分析确定驾乘关系

案例:2009年4月25日,云南楚雄州境内,昆楚高速公路K126+400M处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两辆同向行驶的车辆发生追尾碰撞后相继驶离路面翻于山地内,造成前车(大客车)乘客18人死亡,18人受伤;后车(大货车)人员3人死亡,2人受伤,两车严重损坏。由于追尾的大货车肇事后严重解体,车上5人中,两车主一死一伤,该车所聘驾驶员死亡,货主一死一伤;且两车主及所聘驾驶员三人均有驾驶证并存在利害关系,由此,事故发生时大货车由谁驾驶,成为了该案认定的关键。

非夏季:峰时段(8:00-11:00、18:00-21:00),平 时 段(6:00-8:00、11:00-18:00 时 、21:00-22:00),谷时段(22:00-次日 6:00);峰时段电价1.097元/kWh、平时段电价0.665元/kWh、谷时段电价0.335元/kWh。

1.事故痕迹物证的勘验、提取、检验

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17.0进行数据的整理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表示,2组之间皮片成活率和平均换药次数的比较因为方差不齐,采用校正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图1 大货车所载西瓜撒落在车辆周围

图2 大货车整个驾驶室解体

经勘查,车辆驾驶室左前门外板脱落,左侧A柱后视镜固定支座处见碰擦痕,痕中见木屑镶嵌,车前围左侧见碰擦痕,痕中见木屑镶嵌;在驾驶室内前挡风玻璃上沿内饰灯处提取了黑色毛发和疑似人体组织(见图3),距内饰灯左侧边缘28cm处前挡风玻璃胶条夹缝内提取了疑似人体组织,在驾驶室左侧前挡风玻璃上沿内饰板压条上提取了疑似人体组织及血迹。

图3 提取黑色毛发和疑似人体组织

2.人体损伤痕迹检验

物证检验:经对现场提取的生物检材与从人体上提取的血样进行DNA同一认定检验,结论为:驾驶室内饰灯处黑色毛发、左侧前挡风玻璃上沿胶条夹缝内的疑似人体组织和驾驶室前顶左侧前挡风玻璃上沿内饰板压条上疑似人血,系死者吴某某(聘用驾驶员)所留。驾驶室左侧前挡风玻璃上沿内饰板压条上检见人体组织,系死者杨某某(货主)所留。

2.死者和伤者损伤检验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称得上“宰相肚里能撑船”。1997年,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的北约会议休息期间,加拿大前总理克雷蒂安批评美国政府,还吹嘘加拿大根本不怕美国,甚至开玩笑说:不等克林顿来开会了。但得知此事后,克林顿不以为然,反而称赞克雷蒂安是位“伟大领导人”。

(1)吴某某、杨某某(货主)尸体检验:损伤主要为严重颅脑、胸腹部联合损伤死亡。

(3)根据死者杨某某(车主)与伤者林某某、杨某某3人的损伤情况分析:死者杨某某(车主)符合大货车肇事时驾驶人的损伤特征。

学生在理解课文内容的基础上,教师可适当指导学生看图讲故事,理清文章层次,明白事物的经过,提高儿童口头语言的表达能力。如《小蝌蚪找妈妈》一课,教师引导学生看图讲述“小蝌蚪变成青蛙”的经过。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同学们纷纷举手,都能围绕着(小蝌蚪)长长的尾巴→长出两条腿→长出两条前腿→尾巴变短了→尾巴不见了(成了青蛙)。这是小蝌蚪找妈妈的经过,也形象地说明了小蝌蚪变成青蛙的经过。这样的说话训练,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了他们展示自我的机会,变“要我说”为“我要说”的学习态度。

(3)伤者林某某、杨某某伤情:损伤主要为挫擦伤及碰撞伤。

3.同型号大货车驾驶室空间相关数据调查

根据相同车型驾驶室调查:该车驾驶室为前后两排,前排为驾驶位与副驾驶位,后排为上下两层卧铺组成;驾驶室内视镜距左右车门为91cm,前内饰灯长16cm、宽7.5cm;右车门宽100.3cm;驾驶室地板距前档风玻璃上沿131cm;驾驶室前排两座位间距为57cm;内侧车顶距地板190cm;上下床间距90cm;上床外边缘到车顶58.5cm;上床长182cm、宽51cm;下床长182cm、宽60cm;档位操纵杆高56cm;档位操纵杆距方向盘右边缘20cm(见图4)。

亚洲开发银行的一份最新报告 《加强风险管理 应对持续干旱》也在会上发布。该报告的撰写人之一,亚行首席水资源专家张庆丰在介绍报告主要内容时说:“问题无法仅仅依靠修建基础设施来解决,要加强需求管理,建立一套流量和水量分配的监测系统,提升中国应对灾害的能力,同时大幅度缩小水资源供需矛盾。”该报告以贵州省贵阳市为例,阐明了更严格的需求管理可以带来更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图4 同型号大货车驾驶室

4.通过上述各类物证及车辆运动形态特征综合分析确定驾乘关系

发酵工艺采用我国传统高盐稀态发酵法[9]。将 4 kg 曲料与8 kg盐水(18%)均匀混合后,于 30 ℃下恒温发酵120 天。

(1)肇事时车辆运动形态分析(事故再现):根据上述各类痕迹物证检验结论应用力学、运动学理论分析:大货车在高速行驶中,车辆右前部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大客车左后尾部相撞,造成车辆失控,撞坏道路西侧防护栏驶离路面,车辆左前部与路边行道树(桉树)相撞,将行道树折断后,车辆前端撞击路外山坡后未发生翻滚,在惯性的作用下,车辆以前端为支点,顺时针方向甩尾旋转230°后,置于田地中。

事故现场位于楚雄至昆明方向K126+400M处,呈南北走向,事故现场道路西侧护栏见碰撞缺口。距道路边缘0.8M处见周长为74cm的行道树(桉树)被撞断。缺口西侧路外山坡见碰擦痕迹,山坡上植物向下呈倒状,大货车置于田地中,车上所载西瓜撒落在车辆周围(见图1),大货车上5人(死者:吴某某(聘用驾驶员)、杨某某(货主)、杨某某(车主);伤者:林某某、杨某某)均被抛于山坡上和田地中,大货车整个驾驶室解体(见图2)。

(2)根据肇事时车辆的运动形态结合物证检验结论和驾驶室结构分析:驾驶室前排人员(驾驶座、副驾驶座)无条件接触驾驶室前内饰灯及驾驶室左前挡风玻璃上沿内饰板压条,因为车辆肇事时未发生翻滚,且驾驶室前排人员位置与上述部位间距过大;相反驾驶室后排人员在事故运动中可从前排两座位之间冲向前端使头额部与其碰撞,后排上床人员居高、且床与档风玻璃之间无障碍物,在事故运动过程中最容易与其碰撞接触。结合物证检验结论,证明吴某某(聘用驾驶员)符合在后排上床位置;杨某某(货主)符合在驾驶室后排下床位置,该2人不符合该事故中驾驶人,应排除。

在高职英语教学中,ESP课程历经了长时间的发展过程。ESP教学的精髓在于将英语教学与专业教学有机联系起来,目的是增强学生的英语专业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当前我国的经济持续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及“一带一路”倡议等背景下,我国的高职人才培养更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英语语言应用能力。通过在高职英语教学活动中使用“以任务为中心”的任务教学法来开展ESP课程,能够发挥出ESP课程的最佳教学效果,提升高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多元化人才。

损伤分布:死者杨某某(车主)左侧较右侧损伤严重,因为驾驶人在驾驶室内左侧面空间小,紧贴车辆部件,在事故动态过程中容易造成左侧面的损伤;反之,右面空间大,在事故动态过程中右侧面的损伤也相对较轻,而其他两名伤者的损伤无明显的部位特征;死者杨某某(车主)具有特异性损伤:如胸部有似弧形状体表伤及其相应的肋骨骨折、符合胸部的方向盘损伤特征。

1. 汽车碰撞事故中驾车人的损伤特征

(2)通过撞碰点处提取的物证及人体损伤形态确定驾乘关系

案例:2008年11月21日,在云南省建水县境内鸡(街)石(屏)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厢式大货车行至鸡石高速公路K16+400米处时从左侧碰撞中央隔离护栏冲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行驶的一辆红色桑塔纳牌轿车相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由于大型货车上3人肇事后均被抛出车外,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办案部门要求对大货车上三人的驾乘关系进行分析认定。

同样的道理,我们假设因素A没有影响,那么剩下的变异便是随机变异SSE,数据结构见表3。此时,总变异部分。最后,我们通过表1-表3的对比发现,表2和表3的数据相合并正好等于表1的原始数据。这就间接地证明了SST=SSA+SSE。由此可见,基于应用的《体育统计学》教学模式的优点是直观思维,避开公式推导,让每一步分解都具有实际意义。即使是数理基础不好的初学者,也能很快掌握方差分析方法的精髓。

1.事故现场及车辆痕迹物证的勘验、提取、检验

目前,在智能楼宇综合管理上,由于子系统和通信协议的多样性,各子系统通常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进行实施和部署。各系统之间和各建筑之间无法做到数据的统一存储、处理和分析,体现出烟囱式的独立部署、独立运行和独立维护[4]。

该事故发生在鸡石高速公路K16+400M处,西东走向,现场路段为弯道,弯道半径R=120M。大货车在右转弯行驶过程中,撞毁左侧中央隔离防护栏及行道树(柏枝树)后冲入对向车道向左侧翻,并与对向车道内行驶的红色“桑塔纳”牌轿车相撞。经勘查:大货车驾驶室左侧严重毁损变形,前挡风玻璃破碎脱落,驾驶室左侧车门残部向后挤缩与货厢左前立柱紧贴,其上端挂夹有浅咖啡色(灰白色)的拉链茄克衣右上部残片和横条花纹内衣碎片,已提取(见图5-6);方向盘严重扭曲变形,驾驶室内油门踏板下端卡有一只右脚红蓝相间的休闲鞋。车上人员夏某某(死者)被压在大货车驾驶室下;邹某某(死者)和伤者胡某某被抛在距大货车20余米以外的路面上。检验时分别提取死者夏某某、邹某某及伤者胡某某衣着纤维。

图5 提取物证残片

图6 提取物证碎片

物证检验:经电子探针检验,车上所提取的衣服碎片纤维与从死者夏某某所穿衣服上提取的纤维成分相同。经调查,驾驶室内油门踏板下提取的休闲鞋系夏某某所穿。

尸检时提取杨某某(车主)、吴某某(聘用驾驶员)、杨某某(货主)尸体血各一份;医院提取伤者林某某、杨某某静脉血各一份。

邹某某尸体检验:损伤为严重颅脑、胸腹部联合损伤死亡,损伤集中在头部及腰部。

夏某某尸体检验:损伤部位多分布在正面及左侧面肢体,胸骨、肋骨骨折,颅骨爆裂性骨折、脑组织溢出;尸体上散在性的附着有绿色柏枝树叶,尸体上身衣服残留即未脱离的衣袖为浅咖啡色。

伤者胡某某伤情:损伤主要集中在双下肢,为挫擦伤及碰撞伤。

3.综合分析确定驾乘关系

(1)根据人体抛出所处位置结合驾驶室结构分析。夏某某被抛出后压在大货车驾驶室下面,邹某某、胡某某远离大货车。说明夏某某处于驾驶室内活动空间相对小的位置、运动阻力大,因此,随车移动被抛出后压在车辆驾驶室下;邹某某、胡某某处于驾驶室内活动空间相对大的位置,运动阻力小,被抛出后距车相对远。

高宜人性消费者具有友好,善良的特点。在产品设计时,品牌可以选择更加环保可降解的材料,并且不使用动物制品。同时,产品采取差别定价法。品牌应注重公共关系,努力形成积极健康的品牌形象。针对高宜人性消费者性格特点,化妆品的广告应加强与消费者情感的共鸣,例如SKⅡ的剩女广告。

(2)根据车辆左侧驾驶室撞碰形态结合相关物证(附着物)分析。夏某某尸体上的衣服与大车左侧车门残部上提取的衣服碎片布料一致;尸体上散在性的附着有绿色柏枝树叶。驾驶室内油门踏板处提取的休闲鞋系夏某某所穿,说明夏某某处于驾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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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人体损伤情况及分布特征结合驾驶室结构分析。该事故造成车辆左侧驾驶室严重变形、左车门后移毁损及车辆左侧翻的砸压,导致驾驶席上人员肢体正面及左侧面严重多发性损伤;死者夏某某损伤严重,且多分布在正面及左侧面肢体,故死者夏某某应处于驾驶位置。

通过物证检验结论,结合人体损伤情况及分布特征综合分析确定死者夏某某为该事故中驾驶人,为事故处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驾车人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整个认定过程中,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越强,所得到的认定结论准确度也越高。因此,通过各类物证、事故现场痕迹、车体痕迹、人体损伤痕迹、衣着痕迹的形态特征等证据,结合事故发生时的整个运动形态,运用力学、运动学原理与痕迹学理论综合分析归纳,寻找到证据相互间的共同点,使之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最终客观准确地确定驾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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