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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荒谬的省籍区域文学史

2014-07-22方维保

扬子江评论 2014年2期
关键词:文学史作家文学

方维保

逻辑荒谬的省籍区域文学史

方维保

文学史的写作和出版,现在越来越多了。有人统计,一年大概在500多部。这些文学史如果从写作用途来说,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学术性的文学史。这些主要是文学史学者进行历史探讨的文学史书写。二是教学型文学史。这些主要是大学中文系使用的教材。这两类文学史虽然有着很大的不同,但主要还是基于现代民族国家立场来书写中国文学(包括现当代文学)发展的历史的。其实,文学史的书写还存在着第三类,那就是各省市区社科机构所组织出版的省籍文学史。这是一个数量众多且到目前为止不为学术界所注意的“隐秘”的文学史写作和出版存在。在各个省市区的“文化工程”中,省籍文化史和文学史是其中的重头之一。全国大多数省份都组织编写了省籍的区域文学史,如《浙江文学史》、《安徽文学史》、《河北文学通史》、《二十世纪山西文学史》、《云南地方文学史》、《河南文学史》、《上海文学通史》,等等。其状之盛,宛如一树梨花开。这种省籍文学史虽然在种类上及出版数量上不及前两种文学史,但其对现有行政区划的覆盖面却是广阔的。

审视这些省籍文学史,你会发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的套路,就是一切都从上古时期说起,一直历经秦汉魏晋南北朝再到唐宋元明清,还有民国和共和国时期。它会把与这个省有关的作家作品都扫进来,这个省出生的,祖籍这个省的,早已在外省生儿育女或父辈祖父辈在外省和京城的,总之凡是沾亲带故的作家艺术家都囊括进来。在这个基础之上考察这个省出了多少作家?出了多少名震全国的文学作品?这些文学作品有着怎样浓厚的地方文化色彩?这个省的文学有着怎样的历史流变?这些流变中有多少乡土意识?等等,等等。

总之,所有的作家、作品、文学审美等等都紧紧围绕着特定的区域运行,围绕着地方利益构建自己的逻辑体系。他们企图在这些作家、作品和地方文化色彩中描绘一幅地方主义的省籍文化形象。

地方区域文化和文学史的写作和出版,从其影响力来看,它们虽然规模巨大,内容繁复,影响力却很小,大多只是作为地方旅游文化的素材和大中小学的乡土教材。不过,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我们不能因为它影响力的薄弱就视而不见,学界有必要对这种文化现象进行剖析。

历史自有其发展逻辑,人类对于历史的观照也需要遵守最起码的历史逻辑。但从现有的省籍文学史来考察,我们会发现它存在着诸多的逻辑上的荒谬性。

首先,古今行政区划的“打架”,使省籍文学史往往漏洞百出。

省籍化文学史的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各个省区现在的行政区划为书写的边界。它将中国统一的国家版图分成了众多的省份和自治区,从而形成了对于中国文学史的跑马分封的割裂。从行政管理上来说,一个国家分成许多的省区,这是一种行政管理的需要。有的省区的划分,可能与历史文化和民族社群相关,但主要的还在于管理的方便。中国自古以来从没有联邦制的传统,各个省区也不是独立的行政部门,它们都只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受中央政府的委托管理地方。因此,各个省区从古到今变化很大。现在的省份,在古代并不都有,就是后来有了,边界和区域在历史的发展中变动也很大。这个地方出现的作家,在唐代的时候可能是安徽的,但在宋代的时候却变成了河南的。从现在的省域观念来看,许多省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交叉重复、无和有、有和无等等情况。即使在近现代,行政区划相对比较稳定,但是从大的省区的增删,到小的地方的合并,也是常有的事情。比如热河省就取消了,合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有的如直隶省,则在取消后分为了天津、河北、山东等省;清代的江南省则分为了安徽和江苏。

当今的省籍文学史家们,为了造就当今的省籍文学史,就用现在的行政区划去套古代的行政区域,而且还不是一个时代的行政区划,此情形颇类似于关公战秦琼。一个当年直隶省的作家,真不知道现在是分给天津好呢还是分给河北山东好呢。以现有行政区划为边界界定古代和现代作家的地域归属,以今人强古人自然荒诞不经。

更为重要的是,在相对统一的民族国家之内,文人作家其居住和生活往往是流动的。出生在江苏,生活在安徽,去世在湖北,最后这个作家到底是属于哪个省的呢。最明显的例子是李白。他出生在巴尔克什湖畔的碎叶城,后来辗转到过许多的地方,陕西、四川都曾呆过,最后死在安徽。用省域文学史家的眼光来看,不知道他到底是俄罗斯作家还是哈萨克斯坦作家还是陕西作家呢还是安徽作家呢?

其次,无视民族共同文学话语的现实而对地域性进行夸张性的强调。

省域文学史,其法理性的基础是地域文化。当下流行的省籍文学史,多以当下的行政区域为界限,搜罗和编排自古以来的文学人物与作品,极力突出文学和文化的区域(省域)之中的地方性。如江苏就渲染江苏文学的吴文化特色,而浙江文学则强调其越文化特色,而安徽文学则强调其徽州文化特色。而当一个省无法获得同一的地域特色时,就会无视在同一省区内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忽视或省略其中的一部分。如用徽州文化来概括安徽文学的特色的时候,就显然将安徽淮河两岸的中原文化特色弃之不顾了。

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种省域之内文化归纳的以偏概全,而在于这种省域同一地方地域文化在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学中它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不是说文化和文学的地域性在文学话语中“绝对”不存在,而是说从现有的文学创作来看,文化和文学的共同性是主导,是主流,而地域性却是居于次要的。

中国历史自秦代以后,就建立起了大一统的皇权制度。它强有力地压制了各种文化的地方主义,焚书坑儒就是对地方主义的血腥消解。秦代以后的历代王朝,之所以能够维持中国的一统天下,其实也就得益于秦始皇对于地方主义的血腥制裁,树立了民族国家的整体意识。而就整个世界来说,各国和各民族的交往越来越频繁,现代科技手段更为密切的交往提供了条件,在整个世界范围之内,甚至建立了世界主义的普世价值观念。在当今的世界,你想“越是民族的便越是世界的”几乎不可能。我们不能不悲哀地看到,地方的民族的独特性正在消失;但我们也不能不欣喜地看到,这个世界也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民族了。种族的血在融合,各地方的文化在交融,世界通用的语言和世界公认的价值准则正在形成。

落实在中国文学等方面,则是民族共同话语的形成,并被得到普遍的认同和普遍的实践。在古代的大一统时代,中国文学家所使用的语言也大多是官话,要么是北方官话要么是南方官话,所以,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那些诗歌和史书我们今天还能看得懂。虽然因为使用文言,现在许多人可能已经看不懂了,但是文言也不是一种方言。在中国现代文学历史上,除了早期有限的几部作品(如《海上花列传》)使用方言之外,绝大部分作品都是以北方官话写成的,虽然很多作品中也有地方语言的元素,但方言都经过淘洗。国语的形成,是现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基础,也是现代文学能够流通阅读的基本前提。

近代的政治和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国家意识。它总是站在民族国家的立场上,来言说社会中的人和种种的社会现象。所以,它批判的是国民性,而不是某个地方民众的某种特性。就是在文学作品中以地方文化为材料,但也是把它作为国民性的某一种表现。现代民族国家文化并不奖励这种地方主义文化,甚至有许多作家以被称为“某籍”而耻辱和愤怒,典型的就如鲁迅。现代时期曾出现过许多知识分子集团,但也很少以省籍命名或以省籍结社的。最大的文人集团,如文学研究会,几乎囊括了大多数省籍的作家和艺术家;而创造社则既有浙江籍作家如郁达夫,也有四川籍作家如郭沫若,也有安徽籍作家如宗白华。由此可见,这些社团从一开始当然也到最后也都是超越省籍的。

有些流派被冠以地方的名称,如京派和海派。虽然有京派,但京派都不是北京人,表现的文化内涵当然也不是北京文化,而是一种中国文化中最为通行的典型的士大夫文化观念;海派也不是上海派,所表现出的文化内涵也不是上海的土著文化,而是一种具有世界性的商业消费文化。东北作家群,好像具有地方性,但其实这种以地域命名的文学社群非常特殊,即它是在东北沦陷的背景之下,对一群流亡关内的东北作家的命名。东北作家有乡土意识,但是却没有地方意识,恰恰是民族国家的整体意识将他们推到了当时的中国文坛的前沿。现代时期最为繁荣的文学流派,更严格的来说应该是文学思潮,就是乡土文学。我们在现代文学史中,在二十年代的时候会叙述到乡土文学,如鲁迅、韦丛芜等;在三十年代的时候还会叙述到乡土文学,如沈从文等;到四十年代的时候,我们仍会叙述到乡土文学,如赵树理等。但是,我们几乎从不把鲁迅称为浙江派,当然也不把吴组缃称为安徽派,也不把沈从文称为湖南派,当然也不把赵树理称为山西派。这就是说,文学史家们都有一种共识,这些作家们所创作的文学作品,虽然有地方文化元素,甚至少数民族元素,但是,它们并不是地方文学,而是用国语写成的,表现中国民族时代生活的共同文学。也就是说,有地方性,却不是地方文学,更不要说地方主义了。当代文学中的地方性命名,可能出自“山西作家群”。但是,山西作家群,就从来不是山西的地方文学。它的鼻祖当然是赵树理,除此之外还有马烽、西戎等人。毋容讳言,山西作家群对于山西地方的方言土语和地方文化习俗的运用和展现,在现当代时期的诸多文学社群中是比较多的,但是,山西作家群却一点也不山西,不但它的语言都是经历过“翻译”和锤炼的土语,而且它对于人的表现和时代政治文化的表现,都是当时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在文学上的呈现。

当代文学的地方性命名的高峰期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当时中国文学出现了文化寻根文学思潮。地方文化资源受到作家的亲睐,地方文化符号在文学表现中被普遍的运用。于是出现了许多所谓的文学的地方文化流派,如吴越文化派、湖湘文化派、新海派、京味文学、津味文学、岭南文化派、陕西文化派,等等,等等。现在回过头来审视当时的命名,就会发现,其命名是失当的。它们虽然在作品中驱逐了民族大一统的政治意识,增加了传统文化和地方民间文化的元素,但是,它们并没有建构起实实在在的地方文化主体。程乃珊的小说虽然带有上海的里弄文化色彩,但是并没有多少地方性可言;假如说程乃珊的小说表现的是地方文化,那么张爱玲岂不是上海地方文化的代表了吗?!显然,程乃珊所表现的是上海的旧时代遗留下的消费文化遗迹。其他的一些地方文化派的创作,如韩少功尽管也有着湖湘地区传统文化的遗传基因,但所表现依然是中国民族的传统民间文化。在这些作品中,几乎没有多少方言,几乎无一例外的使用普通话在叙述。方言是地方文化本质性的符号,就如同以色列人之于希伯来语一样,没有方言的地方文化还是地方文化吗?总而言之,这种地方文化的文学,有的称之为地域文化,是以地方(地域)汇入国族共同文化的形式,而参与进来的。

文化的地域特色是客观存在的,燕赵文化、楚文化、吴越文化、岭南文化各有特色,差别巨大。但大的文化圈在很多的时候是跨省域的。如楚文化圈就囊括了安徽、湖南、湖北等多个省份。省域文学史极力强调特定省域的文化,实际上不但割裂了而且扭曲了文化的真实存在形态。由于这样的省域文化性是预设的结果,往往并不符合实际。进入封建时代之后,中国的民族文化已然形成,共同语的性质非常明显。所以,我们很难分清李白、杜甫、李商隐等人创作的地方文化特色。这种民族共同语文学和文化在近现代更加的明显。被有些理论家称为地域文化流派的京派和海派,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地域文化。京派、海派,看似北京或上海的地方文化,其实却是当时中国文化和文学现代化的两个阶段。而且京派并不是北京人文化,海派也不是上海人的文化。就创作而言,存在艺术想象中的地域因素,但其间所谓的“省籍”元素却是非常次要的。茅盾和鲁迅都是浙江人,在他们的作品中有着对于浙江水乡和当时地方文化的书写,但是,这样的省籍地方文化元素在他们的创作中,不是主要的。作家们所关心的是“整个的”国家和民族,而不是省籍和地区。所以在阿Q的身上,鲁迅说反映了“国民的劣根性”,而不是说“浙江人的劣根性”。

地域性且不可靠,更何况建构在地域性之上的区域性(省域性)就更是荒诞了。

省籍区域文学史,既然由地方各省(区、市)出钱出人组织编写,当然也为地方文化服务,所谓“端谁的碗给谁说话”说的就是这种情况。省籍文学史,屁股坐在地方,当然屁股指挥大脑,秉持的就是地方文化精神,突出的就是地方主义。于是罔顾历史事实,任意堆积地方文化历史和文学历史,歪曲和割裂历史,其在逻辑上的荒谬性自不待言。

省籍文学史为什么在20和21世纪之交会突然繁荣了起来?这种繁荣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文化根源?这是我们做文学史研究的人所必须关注的。

省籍文学史之所以繁荣,一个最为表象也最直接的原因是各省区文化资源政绩化的推动。争夺文化资源,振兴地方文化,批着传统文化名人的外衣,搞旅游产业,大赚旅游的钱财。地方政府受旅游利益的驱使,大打文化牌,这是有情可原的。文化越来越受到重视,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当然更受到各个地方政府的重视。地方文化古迹的修缮,甚至是伪古迹的创造,各种文化设施的建设,也都日益兴隆了起来。在各地的文化大发展中,传统文化资源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于是,各地对于传统文化资源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战。于是出现了大量的关于文化的伪命题,对于历史文化名人,尤其是文学名人,充斥着地方私利的考证和拉郎配式的文学史追问:曹操是安徽人还是河南人?李白是哪里人?曹雪芹的故里在何处?近年来“争夺”古代文化名人中所提出的这些看似言之凿凿的“学术问题”,其实都是伪命题。这些都反映了各地方对盘点当地文化资源,乃至发展当地文化旅游的重视,本来无可厚非,但其中存在的不尊重历史真实、不尊重文化规律的现象却令人担忧。省籍文学史在基本的逻辑和学理上都存在诸多的悖谬,而其要害则在于将文化工具化,缺乏对历史真实和文化规律的尊重。

省籍文学史之所以繁荣的深层原因则在于文化的地方主义情结。文化的地方主义,更主要的还是来自于小国寡民时代的分封割据。不分中国还是西方,都曾有过小国寡民时代,一个部落或一个狭小的地方,就成为一个政治实体。各个小国之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就中国而言,尤其是在春秋战国时代,是“六国”政治培养了中国传统的地方主义。每个诸侯国的王和臣民的所思所想,都从地方诸侯国的利益出发。当时当然可以称之为“爱国主义”,从今天民族国家的立场上来说,就是文化的地方主义而已。

省籍文学史写作的驱动力来源于地方行政当局的地方主义文化冲动。假如说学术性文学史主要在于学术的研究的话,教学型文学史主要在于教育需要的话,而地方省籍文学史的动力则主要来源于最近若干年的地方文化的膨胀。在增强民族自信的大旗下,增加地方文化的自信;而所谓地方自信其实就是一种地方主义的土皇帝情结的膨胀。地方主义的土皇帝情结,其实就是对于中央的对抗;而文学的地域特色的强调,包括文学语言的方言性的强调,其实就是对抗普通话和民族共同文学话语。

地方主义,世界各地都有。当年的巴尔扎克作为一个外省青年,当他来到巴黎的时候,他就感受到了巴黎地方的排外,感受到一个外省青年生活在巴黎的孤苦无依,尤其是文化上的飘零感。巴尔扎克当然是生活在法国,若是在中国,他就会去找他家乡在首都的会馆,联络老乡,结成地方宗派,依托地方宗派获得生活资源,并在老乡的提携下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并最终成长为地方势力的大佬。地方主义,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文化发展上的地域不平衡所造成的。就中国而言,则是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的中心化所造成的。正是首都对于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的垄断,造成了地方文化和权力的自卑感,以及抱团超越自卑的努力。这非常类似于后殖民主义理论所说的,殖民主义文化激发了民族文化的权力意识。

文化的地方主义,当然有着地方文化作为支撑。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地理的分割,气候的差异,种族和宗族的不同,以及日常习俗包括衣食住行和宗教信仰等的差别,都使得不同的地方文化显示出鲜明的个性。这种文化的差异,本来可以形成小国寡民的自足,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当然也就无忧也无虑。但偏偏夜郎要自大,因为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就以为自己最了不起。因为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就以为外面的世界都不如自己,天下皆以我为中心,我是世界的中心,其他的都很偏远。清王朝的天朝上国万国来朝的白日梦,以及近现代欧洲的欧洲中心主义,也都是这样产生的。这是地方主义形成的又一条路径。

地方主义文化的激荡,还有一个背景。假如说小国寡民造成了自大狂的地方主义的话,而在现代资讯背景之下,对于外在世界的认知已经不是你愿意或不愿意的问题了,现代资讯强迫着龟缩地方的地方主义必须认识世界,也认识自我,在世界格局中找自己的位置和地位。但是,小到一个国家,大到整个地球,文化和权力中心,总是存在的。因为对于权力中心地位的觊觎,因为对于权力的窥伺,就关起门来做皇帝。比如在他的那个县里搞个阅兵式,在他那个乡里建个天安门,在他那个市里造个白宫,等等。土皇帝情结,是地方主义文化的最典型的症候。至于新世纪,地方主义日益呈现出一种权力的诉求。这种诉求不是以文学的形式,而是以文学史书写的形式,试图通过文学史的书写分割中国文学包括文化的遗产。于是,各个地方出现了对于历史文化的争夺战。地方主义文化和土皇帝情结,无论是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还是在当今世界中,都是受压制的潜流。但,地方主义仍旧潜藏在文化的底层,等待着复活的机会。中国近代政治中的皖系军阀,就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地方主义的文化怪胎;而省籍文学史中所塑造的地方作家群也与这地方主义有着扯不断的瓜葛。但是,一方面地方主义的幽灵在蛊惑,另一方面,民族的整体文化意识又在不断强化。

这种省籍区域文学史,正如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迪尼亚诺夫所批评的,“不过是某一种体系中的有一定用途、起一定作用的一个或者几个文学要素的不合理的抽象,是对在其他体系里的具有另外用途的同样的要素的缩减,缩减之后,突出了那些有一定用途、起一定作用的文学要素,根据这种要素组成了文学演变系列。”所以,迪尼亚诺夫认为,这种研究结果得到的只是一个“虚假的统一系列”①。文学史家为地方主义所裹挟,为了一省区之私,而漠视甚至罔顾历史事实,盲目地屁股指挥大脑,以当下行政区划来切割文化,难免一叶障目、削足适履。省籍区域文化和文学史应该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地域文学(文化)史的书写者应该有更大的文化视野和历史胸襟,而不是武大郎开店、短视功利地哄抢“文化资源”,留下许多学术上贻笑大方的垃圾。

【注释】

①董学文:《西方文学理论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8页。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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