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研究
2014-07-21王竹天樊永祥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4年10期
王竹天 樊永祥
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北京 100021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技术工作,其对于推动技术进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业和产品竞争力、促进国际贸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要求,我国经过近50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涵盖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工艺等多方面的食品标准体系。其内容既包括各类强制性和推荐性国家标准,也包括各类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共同构成较为完整的食品标准体系。
2009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按照这一要求,需要对我国现行各类食品标准进行清理,进一步将各类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对我国现行有效的所有食品相关标准进行梳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其中强制执行的内容进行深入比较,为进一步开展标准整合工作奠定基础。
1 我国食品标准的现状
1.1 我国食品标准的分布
为了便于进一步明确清理范围,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对收集到的4934项食品标准按照管理属性作了分类。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管理方式,由各部门发布的行业标准约3400项,其余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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