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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独立学院发展战略研究

2014-07-19邓毓政

文教资料 2014年6期
关键词:教育部贵州省办学

邓毓政

(贵州大学 明德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4)

贵州省独立学院发展战略研究

邓毓政

(贵州大学 明德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4)

本文回顾了我国独立学院办学历程,结合教育部第26号令,通过分析贵州省独立学院办学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发展机遇,提出了贵州省独立学院发展的战略措施。

贵州省高等教育 独立学院 战略措施

一、我国独立学院办学历程回顾

独立学院自1999年产生至今,已经成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0年独立学院的数量一度达到了322所。近年来,由于部分独立学院的转制数量有所减少,截止2013年5月3日,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名单全国共287所。独立学院十多年来承担了近1/3的本科人才培养任务,其办学规模在民办高等教育中约占1/2,为更好更快地扩大高等教育资源、深化高等教育办学机制与模式改革、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与贡献。

回顾独立学院发展的十余年,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一开始就采取“积极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试办独立学院。随着普通高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的独立学院数量增加和办学探索,一些独立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和矛盾,教育部于2003年4月23日下发了 “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对创办独立学院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特别强调了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008年教育部颁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以下简称 《设置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独立学院的发展方向。

目前,全国独立学院因合作方式、产权性质、领导管理体制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办学模式,主要有公办高校独家举办、公办高校与民间资本合作、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和公办高校、政府、民间资本三方合作等四种办学模式。按照《设置办法》有关要求,多数独立学院的办学存在合作方式不规范、产权性质不清及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教育部要求自《设置办法》生效之日起5年内,由独立学院按要求整改,经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通过的独立学院由教育部换发办学许可证。

教育部的五年过渡期已结束,从相关会议等渠道了解的信息表明,有81.5%的独立学院拟继续创办独立学院,17.5%的独立学院拟转设民办高校,仅有3所独立学院拟撤销。截止2013年4月18日,5年过渡期间,教育部已同意3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本科高校。今后一段时间,将是教育部落实第26号令,推动独立学院验收与转制、规范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既是发展的机遇又将面临严峻挑战。

二、贵州省独立学院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及发展机遇

贵州省设有8所独立学院,都是2001年申请创办“二级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重新考察确认后批准设立的。截止到2013年6月在校生人数达58665人,占全省普通高校本科生数近30%。

按照《若干意见》、《设置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这8所独立学院都具备了独立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独立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地方和区域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当前,按照《设置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自身办学发展的需要,独立学院仍面临不少困难与问题亟待解决;同时,接受高等教育发展良好机遇的挑战。

(一)困难与问题。

1.面临教育部落实26号令验收的重重困难。

按照《设置办法》的要求,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其重要的指标要求引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民间资金参与独立学院的办学,需不少于500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

目前,我省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主要为两种,一种是企业与普通高校合作创办,另一种为普通高校独资创办。办学主体多数是母体普通高校,尽管都有独立校区但校园面积多数不足500亩,有的尽管较早引进了合作投资方但存在校园面积不足等现象,有的正在寻求合作投资方和扩大校园面积以符合办学要求,还有的仍处于对政策落实的观望状态。由于上述现象导致这些独立学院在办学手续、内部治理等方面离《设置办法》的差距较大,且参差不齐,教育部的整体全面验收对其是重大考验。

2.基本办学条件薄弱,对母体高校依赖性较高。

除校园面积不足500亩外,我省独立学院的其他基本办学条件相对薄弱。以师资队伍为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最低要求生师比不低于18:1,我省独立学院的多数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都应在350~500人之间,而实际情况是自有专任教师队伍较多的学院也才100多人,有的甚至是几十人或更少,大量的教学任务需外聘或依托母体高校完成。因此,出现了教师队伍需要大量外聘,兼职教师对学生关注不够的现象,给教学管理带来了诸多弊端。由于母校派出的年轻教师比重较大,教学经验不丰富,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实践性较强的教学任务难以胜任、紧俏的工科专业师资紧缺等状况,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至于教师的职称与学历学位结构、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数量、运动场所等基本条件也远达不到要求,有的仍在依赖和共享母体高校资源。这种现象在独立学院设立的初期是可行的,但在当前规范独立发展时期需要尽快解决,必须增加投入,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3.独立学院自身人才培养面临的困惑。

贵州省独立学院学生的录取属第三批次本科,近年来其最低录取分数线较第二批次约低80分,学生呈现出文化基础薄弱、自律性差、活动能力强的特点。尽管各独立学院都定位为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也提出“理论够用、注重实践”等思路,但由于受办学条件的诸多因素限制,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缺乏特色和突破创新,往往导致培养的学生理论不如一本二本学生、实践不如高职高专生的状况,实用性不强,社会的认可度不高,这些方面都需要总结和反思。

在专业设置方面,独立学院现行专业多数为母体高校的热门或强势专业,在建立之初体现了其办学的特色和优势,出现了与母体专业趋同的现象。近年来,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独立学院专业设置比较灵活,专业规模上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现象。比如,2012年省教育厅预警的法学、英语、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部分独立学院在校生规模均达1000人以上,个别学校仅会计学专业就超过3000人,还有的学校存在跟风上新专业等现象,这对学生的培养和今后的就业影响较大。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如何做到“人有我强、人强我新、人无我有”需要进行更多的探索。

(二)机遇与挑战。

我省独立学院在办学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但面对当前国家规范独立学院办学、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和贵州省的实际需求,仍然有许多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是来自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求。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0%、2020年达到40.0%。而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3.2%,还达不到2009年全国平均值24.2%,离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将有利于扩大独立学院的办学规模。

二是独立学院验收工作推进其发展进程。教育部第26号令的五年过渡期已结束,有关部门正在制订和试行验收方案,各独立学院正对照验收要求积极做足准备工作,以验收促建设、以规范促发展。验收工作的重点是关注基本办学条件、办学体制机制,同时引导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探索有利于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多种运行模式和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推动独立学院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

三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对应用型本科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2010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并颁布了《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对贵州省发展的战略布局及贵州省提出的“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等。独立学院应抓住这些政策机遇,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结合自身学科特点、调整结构,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本科人才。

三、贵州省独立学院发展的战略措施

(一)借鉴他山之石,积极准备迎接验收。

各独立学院应提高紧迫感,广泛吸收省外已完成验收独立学院的经验,对照教育部第26号令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引入国家机构外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注资参与独立学院的办学,与举办普通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使得独立学院名下有不少于500亩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证。

同时,抓紧办理独立的法人登记证、开设独立账户等;完善办学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使校园占地、校舍、教学行政用房、师资队伍、教学实践实习基地、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基本达标;加强学院内部治理,成立董事会、制定学院章程,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早日申请通过教育部专家组独立学院办学的验收工作,顺利获取办学许可证。

(二)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内涵建设是独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高的关键,也是顺利通过验收的工作基础,它需要有长远的规划和恒久的建设。

首先,要明确培养定位和发展规划。应根据当前国家促进地方高校向培养技术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转型的背景,找准自身的人才培养定位,并围绕“立足贵州、辐射中西部乃至全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做好学院至2020年或更长时期的发展规划,不断调整办学规模和优化专业布局。

其次,加强教学改革,提升办学实力。独立学院应从母体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中解放出来,积极探索和实践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以强化学生的基础理论和综合素质发展为基础,加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大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改革的力度,突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加大办学投入,从各方面改善办学硬件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提升教学管理水平,从而增强办学综合实力。

第三,应重视独立学院的大学文化建设,注重人、教育、环境的和谐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大学文化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实施全方位育人,有力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有条件的独立学院要积极参与和加强示范性建设与改革,体现办学特色,在全省同类院校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争取政策支持,广泛拓宽办学渠道。

独立学院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历程不长,更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与呵护。

在政策与制度建设方面,近年来国家在促进民办教育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意见。2012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教育业内部落实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待遇;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提出要“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为民办教育改革指明了制度性方向。因此,省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编办、民政、财政等政府部门应该对这些意见和政策加以落实,在政策与制度建设、经费等方面增加对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民办教育的关注和倾斜,为它们的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独立学院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学生学费,每生10000元/年的收费标准从2006年执行至2013年未作调整,对艺术、设计类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也未作区分。因此建议省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广泛征集意见提高独立学院的指导学费标准,如普通专业为12000元/年,艺术设计类专业为15000元/年,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适当给予学校一定的收费自主权。此外,创办独立学院的高校也应控制其对学费收入的提成,为独立学院的办学与发展尽可能提供较好的经费保障。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自身的困难与问题,又将面临教育领域综合的机遇与挑战。全省独立学院应充分利用教育部对独立学院规范验收的契机,明确自身定位,加强内涵建设,积极争取并综合发挥各项政策与法律法规带来的良好环境,创新新机制下的独立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建特色鲜明、具有示范性的独立学院管理体制和现代大学制度,促进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

[1]申文青等.独立学院办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策略.教育导刊,2011.1(1上半月).

[2]周建设,李猜.独立学院实现“独立”的战略理论基础.教育探索,2011(215).

[3]鲁昕.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http://www.edu.cn/jygg_ 12608/20131203/t20131203_1047349.shtml.

[4]邓毓政,赵家君.国家政策导向下独立学院的内涵建设与发展.教育文化论坛,2012.12.

[5]刘劲飞.陕西省独立学院发展战略研究.高等教育研究,2011.12,VOL28(4).

[6]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

贵州大学2011年人文社科青年项目《贵州省独立学院发展战略研究》(GDWQ2011005);贵州省教育厅2011年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民办高校发展研究》(11ZD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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