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实施公共借阅权制度的思考
2014-07-15陈艳丽
卷宗 2014年5期
陈艳丽
摘 要:随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公共借阅权制度在我国逐渐引起关注。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实行公共借阅权制度的条件尚未成熟,公共借阅权制度在当前一个阶段也只能停留在理论阶段。
关键词:公共借阅权;公共借阅权制度
从1946年丹麦第一个颁布公共借阅权制度到欧盟1992年正式颁布EC92/100指令,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推行公共借阅权制度。随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数字化技术在图书馆中的运用,公共借阅权制度在我国也越来越引起关注。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对文化投入的力度也极不平衡,图书馆事业发展也极不平衡,目前实行公共借阅权制度的条件尚未成熟,公共借阅权制度在当前一个阶段也只能停留在研究阶段。
1 公共借阅权的概念
公共借阅权(Public Lending Right,简称PLR),又称为公共出借权,国际公共借阅权网站将其定义为“public lending right is the right of authors to reccive payment for free public use of their works in libraries” ,即是指版权人和邻接权人因其版权作品和版权制品在图书馆被免费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图书馆公共借阅服务是大多数国家版权法历来不干涉的那种发生在所谓最终用户之间的行为,但随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借阅规模的扩大和借阅的文献载体类型的日益丰富,版权人的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并逐渐使西方发达国家对公共借阅行为的法律评价出现了变化。
2 西方公共借阅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在西方,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发展以1992年为界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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