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中和”观对和谐天人关系、构建生态伦理的价值和意义
2014-07-15赵文静
卷宗 2014年5期
摘 要:“中和”之道即是中庸之道,“中和”思想是儒家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具有统摄性的作用,它集天道观、认识论、人生实践于一体,指导人们的生产活动和实践活动。中和之道要求用公平、公正、恰到好处的中行来指导人们的活动,它启示的天地万物一体、尊重自然规律、善待万物的思想,对我们克服以人类为中心、保持生态平衡、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处有极大的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本文通过论述“中”与“和”,以及“中和”的辩证关系,加深对儒家中和观的理解,用以指导现代社会和谐自然观的建立。
关键词:中和;生态平衡;自然和谐
1 中和思想的起源和辩证关系
1.1 “中”的起源
“中和”一词最早出现在《中庸》一书中,但是,“中和”的观念确是由来已久。分开来说“中”和“和”的含义。“中”在甲骨文中指的是立在正中央的旗帜,意指联系部落或部落联盟的中心位置。中华民族的先民很早就在长期实践中产生了“中”的观念,并以之作为行动上的准则加以运用。尧、舜、禹等先古帝王从治国方法上提出“中道”亦即要求实事求是坚持中道来治理国家,如《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后来的商汤以及周代的文、武、周公都继承并发展了这一“中”的传统。到了春秋末叶,孔子更从哲学的高度发展了中道的思想。他从正反两方面作出了界定:既从正面提出“执两用中”,又从反面提出“过犹不及”。正反两面结合起来就是中道。“执两用中”源自《礼记·中庸》:“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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