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公务员聘用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07-15李佩,孙秀梅,孟欣
卷宗 2014年5期
关键词:改革
李佩,孙秀梅,孟欣
摘 要:公务员聘任制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产物,有利于打破传统的人事行政体制,吸收优秀人才,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但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困境,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关键词:公务员;聘用制度;改革
本文为2014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公务员聘用制度改革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JRSHZ-2014-04008
聘任制是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作為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产物,他不仅打破了传统的人事行政体制,对原有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了创新,而且完善了政府雇员制并使其制度化,同时吸收优秀人才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但是由于实行时间刚刚20年,还处于初步发展和不断探索的阶段,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1 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定位及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但是并没有对专业性职位、辅助性职位做出详细的规定,这就可能出现同样的职位不同性质的局面,也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造成不便。
聘任制公务员无法对原有终身制公务员产生实质影响, 不能触及公务员人事管理体系的根基,没有完全打破僵化的公务员用人制度,难以承担解决整个公务员体系“能进能出”、“真正流动”问题之大任。究其原因聘任制是为了满足政府临时用人需求的一种用人制度,虽然占用机关公务员编制数,但是只是独立于现行公务员招录制度体系以外的一种补充机制,以至于客观上造成了公务员聘任制定位偏低、实施范围偏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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