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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养老机构评估的必要性

2014-07-14刘丽

关键词:必要性评估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民间养老机构的分类、民间养老机构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目前养老机构评估现状,说明了对养老机构进行评估的必要性,同时提出了加强评估的对策,希望能够有效促进养老机构的逐渐完善。

关键词:民间养老机构 评估 必要性

1 民间养老机构分类

第一,托老所,指设在居民小区内的寄托性(日托型或全托型)养老机构;第二,养老院,指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的养老机构;第三,老年公寓,指具有齐全的公共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建筑和装修都符合老年人心理和体能特征的(独立或半独立)家庭居室的养老机构;第四,护理院,指借助器材、依靠护理才能实现基本生活的养老服务机构;第五,临终关怀机构,指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老人提供服务的机构。

2 民间养老机构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现有4万多个各种类型的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大约有170万张床位。按照现有的老年人口1.45亿且5%的老人需要入住养老院来计算的话大约需要700万个床位,这与现有的170万个床位相差甚远。目前现有的养老床位仅占总需求的0.24%,这个数据与曹燕文的研究理论即可供老人使用的床位仅占总需求的百分之零点几相吻合。总之,我国养老机构存在的床位缺口大、入住率低的形势不容乐观。

第一,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对于条件好的老年公寓由于收费偏高,而无法承受;对于收费低的又由于其条件差而无法接受,从而造成我国的民间养老社会化程度仍旧偏低。第二,养老机构的类型单一。我国绝大多数的养老机构仍旧是以“养”为主,仅仅满足老年人的吃住,而在精神慰藉、医学护理方面的服务项目却寥寥无几。第三,养老机构分布不合理。目前由于大部分的养老机构都建设在近郊区从而造成城区养老机构缺口大。第四,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低。由于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上岗后又没有对其进行专门培训,从而缺乏对老年病基本护理的了解。

3 我国民间养老机构的评估现状

第一,没有明确的评估主体。目前,我国的养老机构评估主体只局限与政府民政部门。虽然在评估当中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由于民间养老机构的资金多来源于政府或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因此,这样一来容易将评估流于形式,更容易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第二,单一的评估手段。由于我国的民间养老机构评估起步较晚,不仅缺乏本土化的理论指导,更缺乏有效的实践指导,从而充满了盲目性。而我国,在评估民间养老机构的服务过程上没有充分利用过程评估的手段,对于难于考量的就不去考量,即便有些地区出台了评估标准,不仅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访谈,更没有充分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第三,评估内容流于形式。民间养老机构作为服务机构,其目的就是为老年人提供所需要的服务。但是在我国的民间养老机构的评估过程中却忽视了服务对象是否满意、服务机构的收费状况如何以及服务机构的收费状况和资金状况等服务本身。由于开办民间养老机构需要遵守各地的规范性文件,因此,目前的养老机构多注重于硬件的配置,而评估也仅仅停留在外在硬件的评估上。这种重视硬件评估而忽视服务本身评估方式不利于提高民间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

4 对民间养老机构评估的必要性

第一,民间养老机构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的民间养老机构存在公办、民办以及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规模较小的缺乏统一管理而难以保证质量;此外,从我国民间养老服务的行业发展来看,制约养老行业发展的瓶颈就是缺乏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因此,对民间养老机构进行评估,不仅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和规范化水平,更有利于促进养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二,能够有效地促进民间养老资源的充分配置。评估体系在发达的国家不仅是养老机构资金来源的主要凭证,更是保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主要措施。组织定期的民间养老机构评估对于政府而言,有利于对民间养老机构资源的分配和需求状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第三,民间养老机构评估理论本土化发展的需要。虽然人们已经认识到了养老机构评估的重要性,但是在选择评估模式上还不能与实践进行良好的结合,因此,对于我国民间养老机构评估理论本土化发展而言,迫切需要开展养老机构评估。

5 加强民间养老机构评估模式的对策

第一,制定民间养老机构评估法律规范,实现有法可依;第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选择评估具有权威性和执行性的评估主体;第三,在评估过程中除了重视硬件评估外,还应当评估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布置情况以及社会公信力等软件方面;第四,在对养老机构进行审查的过程中,除了听取服务机构负责人报告以及审查账目外,还要重视过程审查,即针对服务对象和亲属进行座谈会以及标准化评分等;第五,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撰写评估报告从而促进我国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

6 结论

总之,在我国老龄化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对养老机构进行有效的评估是确保其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国外对此已经有了详尽的论述。因此,我国也应当在此问题上结合自己的情况走出自己的特色。

参考文献:

[1]刘益梅.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探讨[J].广西社会科学,2011(07).

[2]许爱花.社会工作视阈下的机构养老服务[J].江淮论坛,2010(01).

[3]高慧鸽,钟悦文.我国养老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以洛阳龙门疗养养老院为例[J]. 决策探索(下半月),2010(03).

课题项目:该论文属于《吉林省民间养老机构评估体系建设研究》吉林省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丽(1983-),女,吉林长春人,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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