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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浅析

2014-07-12周海兵

周海兵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徽 合肥 230022)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浅析

周海兵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徽 合肥 230022)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严格限制,并在辅助性岗位认定程序、用工比例、同工同酬待遇、异地派遣、过渡期等方面做了细致的规定。由于历史的原因,劳务派遣用工在企业中普遍存在,《规定》出台后,各用工单位需要加强政策研究,适应法规变化,优化用工策略,进一步提升用工的社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水平。同时,也要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薪酬、福利、合同等管理,防范用工风险,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劳务派遣;用工;岗位

引言

为做好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4年1月24日颁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颁布与生效,标志着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相关具体要求已经尘埃落定,劳动行政部门行使监管职责有了具体明确的法规依据。对用工单位而言,则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整肃用工管理,规避用工风险,维护员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一、《规定》出台的相关背景

因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普遍性、复杂性和敏感性,《规定》的出台可谓是一波三折。初稿在征求相关部委、部分中央企业、行业协会意见时,遇到了广大用工单位的强烈反对,问题主要集中在:派遣用工比例计算、适用岗位、过渡期、合同签订、异地派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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