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妥善处理好几重关系
2014-07-10李蔚魏渊刘庆中
资源导刊 2014年2期
□李蔚 魏渊 刘庆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准确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精神,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几重关系。
一、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流转的关系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必须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一是妥善处理好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流转关系。在过去十年,群体性上访事件60%与土地有关,土地纠纷占社会上访总量的40%。其中征地补偿纠纷占土地纠纷的84.7%,每年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达400 万件左右,土地纠纷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确保改革稳定大局和社会健康发展的政治需求。二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农民个人收益。农村居民以出租房屋、转让农村用地使用权进行商品房建设获取收益,从而在城市买房的方法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农村土地制度转型恰恰是当前保护农民土地财产唯一可行的方法。三是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政府要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并严厉禁止将耕地用于非农业用途买卖的行为,同时处理好长远发展、健康发展、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