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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

2014-07-07袁芳

商业经济研究 2014年19期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出口贸易农产品

袁芳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趋好,在农产品领域的出口贸易规模和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呈同步递增趋势。但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在农产品领域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陷入停滞不前甚至区间内小幅波动的困境。本文阐述外商直接投资背景下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现状;从比较优势、制度制约及品牌运营等三层面,深入探讨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水平提升的关键性因素;从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优化外贸型农产品品牌形象,力促农产品突破非关税壁垒,助力农产品开拓新市场,提出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可行路径。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 农产品 出口贸易

改革开放以来,世界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导致我国农产品所面临的国际市场竞争态势日趋激烈。我国农产品产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弱化,部分省份及部分主要农产品的对外贸易出现大规模贸易逆差且呈现逐步扩大态势。我国农产品产业应对上述威胁与挑战的首要手段,是强化农产品产业的内在竞争优势。通过大力引入外商直接投资,可有助于增强我国农产品产业整体竞争实力,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水平的提升。

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

(一)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比较优势因素

我国农产品的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应当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其一,我国主要农产品缺乏与其他国家农产品展开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状况来看,我国农产品主要品种的比较优势值呈现大幅下滑态势。我国的资源禀赋现状是决定我国农产品主要品种逐步丧失其比较优势地位的根源。根据基姆·安德森和速水佑次郎在《农业保护政治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耕地资源匮乏且经济增长迅速的国家的农产品比较优势值下滑速度较快(基姆·安德森等,1996)。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城镇化战略的大力实施使得城市管理者通过占用农业用地的方式来实现城市地区的扩张,这使得我国传统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比较竞争优势在逐渐丧失。随着我国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地区快速转移,我国农村地区直接从事农业作业的人口锐减,这将进一步使得我国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也在逐步丧失。由于我国农业产业属于各级政府严密控制的民生型产业,农产品的价格涨跌直接影响区域内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农业用地流转亦受到诸多制度限制,这导致非农资本缺乏投资我国农业产业的动力。其二,我国农产品企业缺乏在国际生态农产品需求市场展开竞争的比较优势。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导致各地农业生产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生态农产品产出总量难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加之我国国内农产品生产企业缺乏生态农产品的制造技术,使得我国生态型农产品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制度性障碍

其一,非关税壁垒是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性障碍。非关税壁垒通常表现为外国政府运用非关税手段来对我国出口到其国家的贸易活动实施调控的政策措施的集合,其目的是限制我国农产品按常规路径向其出口的总量。鉴于非关税壁垒措施是对市场化自由交易精神的背离,世界贸易组织所以反对滥用非关税壁垒措施。在当前美国后金融危机时代,西方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农业产业市场而纷纷采取非关税手段制约我国农产品向其出口。为运用技术壁垒手段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欧美诸国为我国的外贸导向型农产品量身定做了一整套内容复杂、程序繁琐的技术性出口障碍,通过以过于严格的技术指标限制和苛刻的产品品质检验等方式打压我外贸型农产品企业。其二,关税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亦造成显著的制度障碍。当前世界各国纷纷以地缘和意识形态为标准来缔结区域性关税协定。各国间的关税协定在为缔约国之间提供关税减免优惠政策的同时,亦导致非缔约国享受歧视性政策。我国虽然在世界贸易协定和若干双边关税协定缔约领域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却未能与欧美日等主要工业化国家和世界贸易核心国家达成高水平的双边关税协定,在与欧美日等国展开农产品贸易时仍然受到不对称的歧视性关税待遇,这严重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稳健发展。

(三)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品牌运营障碍

其一,部分农产品生产者所采取的机会主义策略削弱我国农产品品牌形象(马春林等,2010)。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者数量庞大,生产者的农产品生产规模相对较小,该问题的根源在于出口贸易中的农产品缺乏明晰的品牌标识,农产品生产者缺乏建立品牌的利益驱动。某农产品生产者的产品品质的降低使得该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享有低成本优势,可为该企业带来短期销售量增加的切实受益,但单个生产者的农产品品质下滑可导致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共同受损。其二,我国高品质的农产品品牌缺乏系统性运营,品牌流失情况严重(马春林等,2010)。鉴于农产品的品牌资产具有多家生产商共享的特点,某一生产商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的行动将使得共享该品牌的其他生产者通过正外部经济渠道而受益。虽然我国传统农业产业孕育了丰富的品牌资产,但由于缺乏专业化农产品品牌资产运作机构的品牌运营策划,农产品供应链各成员企业缺乏动力来维护农产品品牌价值。农产品生产者因此降低对品牌产品的技术投入水平,导致其产品理化品质退化,产品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下降。其三,我国农产品品牌资产运作缺乏深度。深层品牌资产涉及品牌美誉度和品牌忠诚度,及由此引致的品牌溢价收益能力。我国农产品运营企业在深层品牌资产运营层面的缺失,导致其产品缺乏鲜明个性和卓越溢价能力,使得企业停滞于世界农产品产业链的低端环节而难获突破性发展空间。

外商直接投资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促进路径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

其一,外商直接投资于我国农业产业有助于先进产业技术向国内农业企业转移,进而提升国内农业企业的研发能力。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投资我国农产品市场,有助于将其所掌握的世界先进农产品生产技术转移到我国农产品生产领域中。通常而言,跨国型农产品公司以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将其所掌握的先进技术转移给其在我国境内的生产企业。跨国公司内部农产品生产技术的转让策略有助于以技术溢出的形式给接受投资的我国农产品产业带来外部经济效益。外商投资农产品企业的外部技术溢出效应水平属于正外部效应,它可有效促进我国国内农业企业提升研发能力,为我国农业产业及农产品消费者带来利益。外商直接投资有利于国际先进农业产业对国内相关企业的转移,以有效提升国内农业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增强和生产效率提升,将我国农业科技研发从传统的技术吸收型研究转型为基础型及创新型研究。其二,外商直接投资有助于激发我国农业产业领域的人力资源活力。外商直接投资农业产业项目多为其员工及其供应商和经销商提供人力资源培训,外资企业员工及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可以籍此提升其人力资源的技术含量,为我国农业产业技术的自主型研发提供契机。外商直接投资农业产业项目亦可用高薪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来吸引国外高端人才来华工作和留学生回流,增强我国在高端农业产业科技人才领域与西方发达国家展开竞争的能力,进而增强我国高端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国际市场竞争力。endprint

(二)外商直接投资优化我国外贸型农产品品牌形象

其一,品牌持有企业通常制定完备的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准则来确保农产品企业品牌与产品质量。世界各国消费者多为品牌推断型的消费者,传统的价格推断型消费者数量日渐减少。消费者通过识别农产品原产地标识的方式来辨识该农产品的品质,进而做出相应的消费决策。随着世界经济的稳步增长,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日益提升,这要求农产品生产及出口企业需要通过强化原产地标识的方式来为消费者提供有保障的高品质农产品。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利用消费者的这一心态,通过强化对其所投资的农产品项目的原产地标识保护的方式,来强化其投资项目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原产地标识方式有助于隔离不良农产品事件对我国知名农产品品牌形象的侵害,扭转进口国消费者对我国农产品品质低劣的错误定位。其二,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推行合理的品牌延伸战略来促使农产品品牌形象的改善。跨国外资企业传统品牌具有强大的市场知名度与美誉度,通过恰当的品牌延展策略,跨国公司将其既有品牌向我国农产品生产及销售领域扩张,从而形成门类繁多的产品链。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尚处于发育初期,品牌延展战略可以有效地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借助外资企业成熟的产品品牌营销战略和市场营销渠道,我国农产品可迅速向世界农产品市场扩张。

(三)外商直接投资力促我国农产品突破非关税壁垒

其一,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农产品品质。外资企业可以依赖其自身的农产品技术优势,以农业科技进步来调整产品出口品类,促进农产品产业升级。外资企业通常在农产品技术研发领域的投入高于国内企业,在新能源、新种植技艺、新化肥配方、新种子品种等方面获得创新型突破,从而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推动传统农业产业向高附加值的农业产业方向转型。同时,外资企业通过提升农产品的加工深度的方式来拉长农产品的供应链,从而提升企业的单位产品利润率水平,以规避部分国家对初级产品的非关税壁垒。其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利于我国农产品非关税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通过大力引入农产品产业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有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非关税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外资企业对于其所在国的进出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度较为熟悉,能够及时获取其目标市场的外贸政策措施的最新动态和消费者市场需求的即时变动趋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可将其所获取的农产品出口目标市场相关信息迅速向其国内供应链成员企业扩散,以确保其上游供应商能有效配合其农产品出口战略的实施。这使得我国国内农产品出口导向型企业及时获取国外农产品进口市场动向,并作出及时的出口策略调整,降低国外新设立的非关税壁垒对国内农产品出口型企业的影响。

(四)外商直接投资助力我国农产品开拓新市场

其一,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市场多元化战略来增加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实力。我国传统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主要面向西方发达国家市场。农产品市场多元化战略对我国农产品外贸导向型企业的要求,是在继续巩固我国农产品外贸的传统市场的同时,大力挖掘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外贸市场,力争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外贸市场的出口比重有实质性增加,以避免我国农产品外贸受少数国家市场购买方的控制,保持我国农产品外贸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外资企业的市场多元化战略可以使得我国农产品在全球市场上的占有率更为均匀,从而有效规避了我国与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农产品外贸市场的冲突。我国的农产品外贸市场导向型企业可以通过均衡贸易对象国的方式来降低国际间贸易战的损失。其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可以推动农产品出口企业的产业集聚,增强农产品企业出口能力(苏李等,2010)。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实力相对较弱,导致企业出口农产品的附加值相对较低,亦缺乏应对国外进口市场日益升级的农产品进口质量检验和检疫措施。为克服单个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足的问题,有必要通过产业集聚的方式来凝聚农产品企业的生产与销售实力,有效提升我国农产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外商投资企业凭借自身强大的农产品技术研发能力和对农产品终端需求市场渠道的控制力,可作为核心企业来组织国内农产品企业形成农产品产业集聚效应,大力提升农业产业集群在资金、人才与技术等各领域的市场竞争能力,以产业集群的形式合力抢占国际农产品市场。

参考文献:

1.刘林青,周潞. 比较优势、FDI与中国农产品产业国际竞争力—基于全球价值链背景下的思考[J].国际贸易问题,2011(12)

2.基姆·安德森,速水佑次郎.农业保护政治经济学[M].天津出版社,1996

3.马春林,项朝阳,易亚兰.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构建与培育[J].商业时代,2010(15)

4.苏李,臧日宏. FDI与产业集聚的互动—中国农产品加工业视角[J].财经科学,2010(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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