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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赛事(散打)中的人身意外风险分析与控制*

2014-06-30丁传伟王继生庞允龙

体育科技 2014年6期
关键词:武术赛事运动员

丁传伟 王继生 庞允龙



武术赛事(散打)中的人身意外风险分析与控制*

丁传伟 王继生 庞允龙

(首都体育学院,北京 100081)

武术是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精髓,随着武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武术赛事开始兴起。武术赛事(散打)是一项激烈的接触性运动性项目,存在着极大的风险,针对武术赛事(散打)中的这种现状,通过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分析武术赛事(散打)中存在的风险与防治,并提出相应对策,来有效地降低与控制武术赛事(散打)中的人身意外风险。

武术赛事(散打);风险;保障;运动员;人身安全

1 前言

2011年,著名运动员上官鹏飞在比赛中意外死亡,这是中国武术散打项目近30年来首次出现运动员伤亡事故。他暴露了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的缺失与组织管理上的真空,也引起了人们对国内散打运动员生存现状以及高危运动运动员与爱好者的关注,加强武术赛事(散打)的风险管理来降低风险成为必然的趋势,但是各界都无法提出确切的措施来降低武术赛事(散打)中的风险,来保障运动员的人身安全,相关论文与文献非常稀少,基本处在真空的阶段,本文抓住这一盲点进行分析研究,分析出武术赛事(散打)中风险的产生与防治。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了相关交叉科学的知识,同时从散打专项特点出发,对武术赛事(散打)中的风险进行分析从而找出保障运动员人身安全的对策,旨在为武术赛事(散打)中良好保障运动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武术赛事(散打)中的风险与运动员的人身安全。

2.2 研究方法

2.2.1问卷调查法

参加2013年全国散打锦标赛的散打运动员60例,男30名,女30名。年龄18 -28岁,平均22.5岁。训练时间2-10年,平均5.5年。发放问卷60份,回收50份。

2.2.2数据统计法

运用数据统计法对调查得到的的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

2.2.3专家访谈法

对部分参加2013年全国散打锦标赛的各队教练和队员进行了访谈。

3 结果与分析

3.1 散打运动的介绍与发展历程

1979年,随着中国武术热的再度兴起,国家体委按照竞技体育模式,首先在浙江省体委、北京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进行了武术对抗性项目的试点训练,设置在80厘米高,8米见方的擂台上进行比赛。散手比赛允许使用踢、打、摔等各种武术流派中的技法,不允许使用擒拿,不许攻击喉、裆等要害部位;运动员分体重、穿护具在相同的条件下平等竞争。1982年制定了《散打比赛规则》,自此,散打运动按照“积极、稳妥”的精神,每年举行一次“全国武术对抗性项目[散手]表演赛”不断试验,逐步发展。1989年,散打被国家体委批准为正式比赛项目,并设“团体锦标赛”和“个人锦标赛”赛制。1993年散打比赛正式被列入第7届全运会比赛项目。1998年散打比赛被列入第13届亚运会正式比赛。

3.2 人身意外风险概念

“风险”既是一个通常的日常用语,也是一个重要的科学术语。尽管目前国际上对“风险”一词并没有统一严格定义,不过各种定义的核心内容基本都一致,按权威的韦伯字典的说法,风险是“面临着伤害和损失的可能性”也可描述为“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而风险管理,则主要是指降低、观察、控制风险的人类行为,是指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采取必要且可行的手段和措施对风险加以处理,以一定的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活动。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合理的风险处理手段是风险管理成败的关键;风险管理目标是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实现最大程度的安全保障。

3.3 中国现阶段武术赛事(散打)现状与外国格斗类赛事的对比

中国功夫正走在商业化的道路上,很多赛事纯市场运营,随着商业赛事带来的巨大利益,各种各样的比赛应运而生。这样的后果是运营不够规范,运动员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比赛密度不断加大,而运动员的身体状况、裁判员的业务水平、现场急救措施等方面难以得到保障。

相应的在外国,例如国际顶尖格斗联盟(UFC)的赛前体检则最为严格和事无巨细,被誉为“中国UFC第一人”的张铁泉对此深有体会,“UFC的赛前检查一般有10余项,心、肺、脑电图、验尿、抽血,甚至包括眼睛都要检查,称重也很严格。到了临上场之前还要测量一次血压,总之很严格。”因此UFC18年来从未出现一起死亡事件,甚至没有致伤、致残的例子。

3.4 武术赛事(散打)中的风险分析

通过对运动员的问卷调查,运用数据统计法进行归纳与整理。从表1中可以发现,护具不规范,穿戴不合理是所有受伤原因中风险最大的一点,每10位运动员中有2.34人因此而受伤。而最低的一项,是带伤参加训练与比赛,每10位运动员中只有1.44人因此而受伤。对表格进行仔细的观察与研究,发现受伤频率在2.00以上风险,都属于运动员无法控制与把握的外界因素,比如场地器材,环境因素这类风险控制权都在主办方。而受伤频率在2.00以下的因素,大部分都属于运动员自身的因素,这方面的因素只要运动员具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就可以很大程度上的降低与避免此类风险。

表1 散打运动员风险调查

受伤原因平均数受伤原因平均数 带伤参加训练与比赛1.44恢复的时间及措施不合理2.07 准备活动不合理1.52规则有漏洞,裁判失误2.21 注意力不集中1.55场地器材,环境因素2.21 自我保护意识差1.76运动负荷的安排与调节不合理2.30 生病时未采取任何措施控制病情1.88护具不规范,穿戴不合理2.34 技术要领不正确1.90

3.4.1运动员自身状况带来的风险

散打运动员在参加相关比赛项目的时候,可能身上会有训练或者比赛留下的旧伤,运动员在平常状态时可能自身也不会发觉有什么不适,但是,如果在比赛发生意外,可能就会造成一些无法挽回的损失与结果。虽然有赛前体检,但是我国目前散打赛前体检还是有“走过场”的嫌疑,很多不应该通过的运动员依然通过体检并参加比赛,这无疑加大了在比赛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

3.4.2保险机制

调查发现,省队的运动员,队里会给他们买3份保险,正规的散打赛事,没有保险是不允许报名的。但是一般的地方队,所买的保险金额都非常低,有些散打省队,给运动员的个人保险金额一年也就200多元,一旦出现危险,低额保险并不能给队员带来太多赔偿。在对保险公司进行走访时,平安保险工作人员说:“我们公司没有运动员的专属保险,多数来投保的运动员做的是意外伤害险。而从事的项目特别危险的运动员,我们是不保的。”

3.4.3组织管理疏漏

在进行武术赛事(散打)的竞技前,比赛的主办方与组织人员都要确定参赛运动员的身体没有任何可以导致运动员出现伤亡的问题,首先是对场地和环境的调查,场馆、器材、灯光、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例如场馆道具的摆设,设备的质量问题、存在问题设备的检修,对可能发生风险的预测和当天的实际勘察,出现意外情况时的紧急救护与人员疏散,受伤人员的及时救护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必须要考虑到而且要落实彻底,将比赛中的不确定性降低到最小。

3.4.4比赛规则问题

在武术赛事(散打)比赛过程中会发生很多的意外情况,很可能都是因为运动员没有很好地遵守比赛规则或者是钻了比赛规则的漏洞。在散打运动中,散打比赛规则中明确规定不准击打对方的后脑,但是,还是有很多意外是由于这个原因而发生,人体的某些部位非常的脆弱,被击打很有可能出现伤亡情况,这就需要制定比较完善、安全的比赛规则与规则判定。据国际赛事的组织细则,选手被KO过半年内不得参加比赛,被TKO(技术性击倒)100天内不能参赛,身体恢复健康后也要在经过指定医疗机构同意才允许参赛。在我国,这项查的非常松,所以加强规则的执行力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3.5 降低散打运动员人身意外风险的对策

3.5.1通过保险转移风险

意外发生频率低,伤害严重性大的的潜在风险,则采取转移风险的技术,比较具体的行为就是买保险来转移风险。虽然运动员可以买人身意外险,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应该进行理赔,但需要注意的是,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一般都是按照80%的比例赔付。由于散打运动的特殊性散打运动的高风险导致保险公司利益并不大继而望而却步,“保险公司开发运动险不赚钱。”国内一家财产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购买人群相对较少,一旦出事故赔偿又高,很多公司不愿意开发运动保险。所以此类问题还要国家的体育机构或政府出面来进行解决,在这些方面国外要比我国做的要好的多。

3.5.2场地、器材的标准化

灯光的数量、亮度等都应该标准化,严格按照散打竞赛规则的中的规定来执行。加强对场地、设施修建、器材设备购买的廉政管理和监督,依据各类体育设备的安全标准,在举行高危运动的比赛前必须对所有的体育场地、设施、器械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对存在安全隐患、使用期限已过、老化的器材要休整或报废,不得购买任者何不合格的体育器械,设置好应急专用通道等。灯光的数量、亮度等都应该标准化,严格按照散打竞赛规则的中的规定来执行。

3.5.3加大违反规则者的处罚力度

武术赛事(散打)中,对于不遵守规则和破坏比赛平衡的运动员,教练,管理人员,都要制定相应的比赛处罚条例来进行约束和规范,并且要严格执行。具有非常大安全隐患的规则,必须要制定有震慑力的条例。例如搏击比赛中故意击打对方致命的部位,可以直接判定犯规输掉比赛并且实施禁赛。保证规则的良好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在比赛中出现风险事故的概率。

3.5.4加强赛事举办者的组织管理能力与责任心

在进行武术赛事(散打)时,组织者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认真进行提前准备,对比赛中突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测,要严格检查运动员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做好彻底的赛前体检。出台相关的规定,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参加者是否具备健康参赛能力。就像驾照一样,通过了才能上路驾驶。毕竟有的人对自身的能力估计过高,所以规范散打运动,是保障运动员人身安全的一项非常有利的措施。

在国际范围内,只有柔道可以不戴头部护具,武术赛事(散打)中,是必须戴上头部护具的。近几年,在很多以“不戴护具”为宣传噱头的比赛中,选手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根本的保障。这就需要我国对各类比赛进行更严格的管理,在这些方面外国有非常成熟的制度,完全可以借鉴外国先进的经验来进行管理和改革。希望国家体育总局加强对武术赛事(散打)的重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来提高对这类比赛的监督和管理。

3.5.5解决好职业运动员的收入问题

一般正式队员每个月连工资带补助大约4000元。在中国,商业格斗比赛大体分成两类:一类是国家武术管理中心挂名主办的商业赛,上官鹏飞参加的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便属于此类,这种比赛每年数量不多,奖金也不高。非官办的民间商业比赛虽然数量多,奖金也较高,但是按武管中心规定,凡是在武管中心注册的散打运动员不能够参加此类比赛,在运动员的收入就业等方面,我国还存在比较大的缺陷,这也导致运动员频繁的参加商业比赛,无疑也增大了出现风险的几率,这一点无疑需要国家和政府的支持。

3.5.6利用法律对武术赛事(散打)的管理和监管

进行武术赛事(散打)的主办方必须经国家机构的审核的许可证,并且每年都要审核,来确保安全性,没有取得许可证仍办散打运动的机构和人员都必须整改或者停办,否则将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今武术赛事(散打)管理有相当多的疏漏,所以必须加大法律力度来增强武术赛事(散打)的管理,利用法律的震慑力来完善,因为这切实关系到运动员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4 结语

在保险机制与赛事监管这两个方面,我们呼吁国家体育总局对其引起重视,并且可以给与相应的支持。对于运动员自身的因素,需要教练员与运动员进行合作,如赛前训练计划的制定,战术计划的制定等。另一方面赛事举办方在购买散打护具与设备时,一定要买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挑选,防止残次品给运动员带来风险。使运动员在激烈的对抗中重要部位免受致命伤,使运动员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中进行竞技。加强规则的完善与研究,使规则更加合理,在现有的规则下再加入法律的约束,使武术赛事(散打)举办的体制更加完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障散打运动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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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k Control of Person Accident in Martial Arts Tournament (Sanda)

DING Chuan-wei, etal.

(Capital Institute of PE, Beijing 100081, China)

Through the literature material method, questionnaire survey method, interview method,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isks existing in the martial arts tournament (Sanda) and prevention of it,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to effectively reduce and control the person accident risk in the martial arts competitions (Sanda).

Martial arts tournament(Sanda); risk; guarantee; athlete; personal safety

北京市青年英才计划项目,项目编号:YETP1703。

丁传伟(1978-),山东梁山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武术理论研究及武术国际化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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