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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猪共饮 等

2014-06-27

文苑·感悟 2014年9期

与猪共饮

即使猪成为宠物,也没有与其共饮之理,除非你是……

与猪共饮,有史书为证。《晋书·阮咸传》载:“不复用杯觞斟酌,以大盆盛酒, 圆坐相向,大酌更饮。时有群豕来饮其酒。”豕,就是猪。一大群的猪来了,阮咸不但不恼,更与其“共饮之”。《世说新语·任诞》载:“诸阮皆能饮酒”,“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上去,便共饮之”。

晋时盛行清谈,阮氏兄弟善于交往,朋友广泛,是名人,是处士谈家。即使交际再广泛,也不至于与猪共饮。显然,来与诸阮共饮的不是猪,而是人。这“猪”指的是什么人呢?原来,古书之刻印和现代印刷一样,也是常有错漏的。后人考证前书,常注明“某字是某字之误”。《世说新语》中的“猪”字正是“獠”字之误。当时,“獠”是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之一,《魏书·獠传》载:“獠者, 盖南蛮之别种。”也就是说,獠是南方偏僻地区的土著居民。阮咸兄弟是与土著居民相善共饮。

《世说新语》成书于南朝,比《晋书》成书早一百多年。《晋书》中的诸多史实引自《世说新语》的有关记载。《世说新语》的误笔就跑到《晋书》里了,为避免字句照抄,把“獠”之误的“猪”字干脆写成“豕”字,又将窄口的“瓮”改写成宽口的“盆”,意为更方便阮氏兄弟与猪共饮。殊不知诸阮与獠人共饮,是坐着饮的,而不是趴着饮的。更何况,阮氏兄弟也没有那么长的嘴。

(广东从化)

咬过的苹果

一天,三岁的女儿一手拿着一个苹果,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在琢磨什么。

我走过去,想逗一逗女儿。

“宝贝,能把你的苹果给妈妈一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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