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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看待中俄关系历史得失

2014-06-10

环球时报 2014-06-10

梅新育 普京总统访华、中俄双方签署落实以天然气世纪合同为代表的一批大型合作项目,把近两年日趋紧密的中俄关系推向了一个新高度,中俄社会上的某些异议声浪也随之而起,有的网络文章甚至提出这样的断言——“每次中俄友好结盟的下场就是中国丧权辱国”。历史果真如此?只要冷静客观审视历史,不难发现这种论断不能成立。 与清朝极盛时期版图相比,我们确实有1/4陆地领土丧失要记在俄罗斯/苏联账下,但我国失地并非发生在与俄罗斯交好结盟时期,而是发生在相互比较敌视的时期。而在与俄罗斯和睦或结盟的时候,我们每次都受益颇多: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签署《尼布楚条约》后,中俄保持友好关系约一个半世纪。在此期间,中国北疆切切实实享受到了和平与恰克图互市的繁荣。通过缔结《尼布楚条约》与俄罗斯睦邻,清朝在对付准噶尔的60余年斗争中赢得了重大战略优势,在与准噶尔第一次直接交手之前就通过“其次伐交”一举消除了准噶尔与俄罗斯结盟对抗清朝的可能。 新中国成立后,美苏全球性冷战、美国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就开始对华贸易禁运现实,决定了“一边倒”是我国当时外交政策唯一可行的选择,“一边倒”也为我国赢得了全面启动工业化的机会。纵览世界工业化史,当时苏联那种“手把手”式的对华技术转让和人才培养力度当属孤例,这一点不因后来赫鲁晓夫与我国交恶而掩盖。 历史上与俄和睦、结盟改善了中国当时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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