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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吃,有所不吃

2014-06-09安东

饮食科学 2014年6期
关键词:朱自清饥饿扬州

安东

朱自清写过一篇《论吃饭》,开篇便提到两句古语,一是《管子·牧民》篇中的“衣食足则知荣辱”,一是汉代郦食其说的“民以食为天”,认为从人生哲学上来说,吃饭第一。朱先生之所以写这篇文章,一方面因为战后的中国物资匮乏,许多人吃不饱饭;另一方面,想必也是他爱吃的本性流露。从对食物的热爱上来讲,民国一代,少有人比得上朱自清。

读朱自清的文章,总觉温吞,不比郁达夫的至情,徐志摩的奔放。可偏偏他那些写吃的文字,倒让人觉得感情丰沛。他有一篇散文《女人》,写的是女子,可他要用食物来作比喻。说到女子的腰,他写“我所欢喜的腰呀,简直和苏州的牛皮糖一样,使我满舌头的甜,满牙齿的软呀”。说到女子的小腿,他写“从膝关节以下,渐渐的隆起,像新蒸的面包一样”。文章里他说道:“老实说,我是个欢喜女人的人。”读过文章,倒觉得“食色”二字,他更欢喜“食”才对。朱自清的日记中还有这样的记载,说在校长经子渊处吃苔菜饼,才吃了两三枚,经子渊“便拿了一只铁罐,将那些饼都收进去了,并严密的盖了”,他回去在日记里写“此公脾气,固自不同”,显然为此耿耿于怀。

朱自清生于江苏东海,童年随父亲迁居扬州,北京大学毕业后又曾在宁波教书,他的饮食喜好是偏重南方口味的,尤其钟爱扬州菜。有一篇《说扬州》,他在里面写:“扬州菜若是让盐商家的厨子做起来,虽不到山东菜的清淡,却也滋润,利落,决不腻嘴腻舌。不但味道鲜美,颜色也清丽悦目。”文章里着意提到几样特色菜点,笔墨之多,描写之细,让人读罢禁不住要有齿颊生香之感。譬如写烫干丝,他说“清得好,不妨碍你吃别的”;写小笼点心,他说“白生生的,热腾腾的,到口轻松地化去,留下一丝儿余味”。

1931年,朱自清留学英国,其后又漫游欧洲五国,回国后出版了《欧游杂记》和《伦敦杂记》两本书,其中亦有不少涉及饮食的文字。他瞧不上英国人的吃喝,认为英国饭吃来吃去,主菜无非是煎炸牛肉排羊排骨,配上两样素菜。他在一个英国人家里住了四个月,只有一餐吃了顿煎小牛肝儿,算是新花样。对于英国的“国餐”薯条,他更是恨之入骨,说它“半黄半黑,不冷不热,干干儿的什么味也没有,只可以当饱罢了”,不比法国的煎山药蛋,都是切成小骨牌块儿,“黄争争的,油汪汪的,香喷喷的”。他在伦敦的由斯敦路吃意大利餐,有一道菜是炸“搦气蚝”,据他形容,“鲜嫩清香,蝤蛑、瑶柱,都不能及”,而唯一能与之匹敌的,他认为是宁波的蛎黄。

朱自清嗜吃,喜用“鲜隽”一词形容盘中物,可他的饮食习惯却并不“鲜隽”,反而庶几无度。随手翻阅他的日记,最常见“贪食”一词,其他如“恣意取啖”、“吃得太多”、“不觉逾量”等饕餮式的句子更是不时闪现。因其不加节制地多食,患了严重胃病。祸不单行的是,又遇上物价飞涨。1936年以前,中国大学教授的待遇极好,月薪可高达三四百银元——而彼时请一个保姆,一月只需三块银元。可抗战之后,朱自清辗转流离,箪食瓢饮,生活极为清苦,他曾自述:“本来诸事顺遂的,然而,因为饥饿影响了效率。过去从来没有感到饿过,并常夸耀不知饥饿为何物。但是现在一到十二点腿也软了,手也颤了,眼睛发花……”

胃病与饥饿交织,让朱自清憔悴羸弱,骨瘦如柴。但即便如此,1948年6月,为了抗议美国扶持日本,他仍冒着每月损失600万法币、让全家挨饿的风险,毅然在拒绝美援面粉的声明上签字。当年8月10日,弥留之际的朱自清对妻子陈竹隐断断续续地说:“我……已拒绝美援,不要……去买配售的……美国面粉。”这成为他最后的遗言。

病重时的朱自清满是瘦削劳倦之态,体重仅余九十多斤,一举一动都迟缓吃力,可谁又能否认这个病躯里,有最坚硬的中国脊梁呢?一个如此嗜吃的人,以生命为代价,留存了那个特殊时代属于知识分子的尊严和骨气。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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